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融政办发〔2023〕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驻融及县直各有关单位:
消防力量建设是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基础保障,是推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着力解决基层防火和灭火力量薄弱的现状,进一步提升基层火灾防控水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柳州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定位出发,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坚持党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系统推进,全力推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建设现代化融安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力争2024年底,乡镇普遍建设务实管用的基层消防力量;2025年底,全县基本建成体系完备、管理科学、运行有序、安全和谐的乡镇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乡镇消防安全管理
1.加强属地消防安全管理。坚持“融入社会、融入大局"理念,争取将消防工作融入地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借鉴参考梧州市“街长+巷长+楼长"消防综合治理模式和河池市农村易地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管理“五有"模式等经验做法,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各乡(镇)要建立逐级负责的消防安全组织领导架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整合各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整治火灾隐患。
2.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务必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推动全县有关行业部门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推动明确本部门的内设机构作为本系统消防安全责任机构,对涉及行业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对本行业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整治,健全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县民宗局、融安生态环境局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按照“建立标准、实施标准、讲评标准、推广标准"的要求,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县有关部门要将偏远乡镇的行业单位场所纳入监管视线,把人员密集、“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等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掌握乡镇排查发现的行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推动实施行业重点督办整治,对新兴行业、领域未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的,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行业管理部门。
3.加强消防工作监督指导。通过部门共享数据完善消防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按要求对入库单位场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积极推行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信用管理融入政府信用监管平台,综合运用信用中国(广西)等公共信用信息载体,定期公示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依法依规对存在消防失信行为予以限制,推动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鼓励社会单位探索实施消防安全累计积分和风险“三色预警"机制,提升单位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聘请消防安全专家,有计划组织对规律性、普遍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问题和本地区火灾风险突出场所的研判,适时开展专家检查,为消防安全治理提供合理性参考意见。定期开展乡镇、村(社区)消防工作业务指导培训,分析火灾风险,通报突出火情,提出重点治理建议,推动隐患整治。
(二)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隐患治理
1.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提请议题,乡镇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结合本地产业结构、文化特色以及季节性旅游、历史火灾等特点,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强化风险管控。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少数民族村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低设防区域以及新业态新风险,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乡镇工业园区、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直播平台、扶贫车间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强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高层楼群、老旧高层建筑、校外培训机构、沿街商铺等场所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和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乡镇要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生产厂房、仓库、办公楼改造用作商业、服务业场所的连片区域,开展安全评估、综合治理,对达不到安全条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整治火灾隐患。乡镇要将消防工作与其他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紧盯本辖区火灾事故多发、高发行业,实施定向跟踪,精准防控。
2.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乡镇要将火灾防控科技融入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基层综治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将消防安全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时,同步规划实施消防监测、分析等设备系统建设。依托“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将消防管理业务嵌入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与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工作融为一体、高效运行。借助“雪亮工程"“天眼网络",加强视频监控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推动将“智慧消防"应用项目纳入财政专项经费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广应用消防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充分发挥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监控等系统作用。鼓励木材加工厂、“三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易发生火灾和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以及有条件的单位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安装联网性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等设施,推行智能化监督管理,及时预警、消除隐患。
3.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推动建成县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推动各乡(镇)、村(社区)、屯及小区分别建设消防知识推广站、消防体验馆、消防宣传栏等宣传实体阵地,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立联合消防培训机制,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创建、义务教育、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落实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职责,推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充分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基层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加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以及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乡镇企业单位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火灾防范意识。依托各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布曝光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是确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基层力量建设,统筹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组织实施方案,逐项分解细化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措施,定期调度推进,跟踪督办落实。
(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各乡(镇)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火灾特点,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水平等情况,分类型、分地区推动消防安全工作。鼓励各乡(镇)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培育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样板,先行先试开创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工作的新局面。认真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要求,将基层消防工作所需经费、专职队伍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业务费和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使用基层消防工作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基层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格工作考核问责。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管理纳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围,完善基层消防工作考核评价和激励办法。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坚决防止消极怠慢、敷衍塞责、变通执行等现象,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进缓慢、执行不到位的严肃批评,对问题严重的约谈问责,确保真抓实干、形成长效。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