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分队成员的通知
田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分队成员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田阳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凌祖象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覃汉忠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黄彦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丽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海滨党组成员、矿业执法大队长
农文倓总工程师
成员:周莲新办公室主任
黄耀武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蒙勇军财务股股长
陆家明地质环境股股长
覃芳圆信息中心主任
覃超富地籍管理股股长
梁菲土地利用股股长
黄莉莉耕地保护股股长
黄凤球田阳县土地交易中心主任
黄天勤征地办主任
代丽芬矿政管理股股长
黄琼田阳县土地整理中心负责人
韦京名纠纷调处股股长
黄建林测绘管理股股长
黄群建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股长
莫忠作田阳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杜斌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农茜文档案室主任
罗安局纪检监察室监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地质环境股,办公室主任由黄彦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莲新、蒙勇军、黄耀武、陆家明同志兼任,成员为覃芳圆、莫春凤、李海阳、黄系,具体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成员名单
队长:凌祖象18007765100
副队长:覃汉忠13877602788黄彦军13877601918
罗丽18677606188农文倓13768160408
韦海滨13517766715
成员:陆照18977625066黄耀武18977623535
陆家明13517766868蒙勇军13977601536
覃超富18677620385农祥甜18977600505
黄群建18777634293杜斌15878668160
黄建林13877603525莫忠作13324768466
常大为18778671851黄子洋13387766009
黄珉18077639339何建业15807762202
覃霖13207765482李臻18677606669
韦帆15878662618黄子程13977629513
蔡志国15677169815罗朝令13207765623
黄联忠13132861218陆上质13132692029
黄飞渡13707769319陆焕明18807766601
李海阳15078190311谭炳动18977624566
高翔18078620305陆炳龙13737675787
黄系18177628622杨家辉18577693903
黄智强15878663853黄永学13207765579
朱晟18607766940黄克利18077632939
卢少表18677627568韦京名13977652275
周家仁15278665160周瑜13471690310
韦忠革13317665331罗安局13737678435
蒙志亮18977623380黄天勤15994699316
农学家18807766768
(一)应急分队主要职责:
1.按照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赶赴现场参与抢险救灾;
2.及时向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情况,全权处置现场各种临时情况;
3.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4.负责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5.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6.承担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二)应急分队下设值班室:地点设在局地质环境股,主要负责汛期地质灾害日常应急工作。24小时值班电话:
0776—3280195、3212339;传真:0776—3225578。
(三)各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相应成立应急小组:小组组长由各站站长担任,成员由各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成员、村委领导及干部、民兵组成,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汛期地质灾害日常应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做好应急救灾准备。各应急分队成员都要树立“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重于泰山"、“临灾抢险、敢为人先"、“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思想。同时做好救灾车辆、灾情调查及器械等各种物资准备工作。
2.各应急分队成员手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做到24小时备勤,保证应急抢险救灾时能及时到位。
3.全体应急分队成员要学习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和抢险救灾的基本常识,武装自己,发挥好在应急抢险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
4.车辆安排。桂LPA299、桂L11623、桂L11361车辆为救灾车辆,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险情,随时待命调度,保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顺利完成。
田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
田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1项)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设定依据 | 审批对象 | 法定办结时限 | 规定办结时限依据 | 处理决定 |
1 | D12018 |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 自治区、设区市、县(县级市)国土资源部门 |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 企业、个人 | 20个工作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法定办结时限调整为“60个工作日";规定办结时限的依据调整为“《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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