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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云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737059 

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云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凌政办发〔202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凌云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凌云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发生时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及202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山区,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复杂,是全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县之一。据统计,目前我县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64处,严重威胁着1581户7197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29270万元。其中逻楼镇12处,3个易发区;泗城镇15处,3个易发区;玉洪乡3处,1个易发区;加尤镇11处,1个易发区;下甲镇8处,3个易发区;伶站乡6处,1个易发区;沙里乡5处,1个易发区;朝里乡4处,1个易发区。

  二、2021年度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预测

  据气象预测,2021年汛期(4-9月)凌云县降水量为1670-1800毫米,与常年相比,正常到略多。降水具有明显的阶段性,降水集中期出现在6-7月,区域性暴雨过程多出现在6月,局部地区可能会出现暴雨洪涝灾害。前汛期(4-6月)全县降水量月790-840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多2-3成;后汛期(7-9月)全县降水量为880—96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1—2成。今年影响凌云县的台风有3-4个,接近常年。今年年初次影响凌云县的台风在7月上旬,比常年略偏晚。最后影响凌云的台风在9月中下旬,比常年略偏早。4月中旬至9月,我县雨水比常年偏多,强且集中,为主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二)地质灾害隐患区域预测

  我县自然地质环境脆弱,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大,地质灾害发生频繁,根据全县各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的不同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特点,划分为以下几个地质灾害易发区:

  1.自然地质灾害易发区

  该区潜伏的地质灾害隐患以自然因素诱发为主,人为引发为补,灾害多发生于居民点附近的悬崖峭壁或门前屋后的不稳定斜坡中。主要有:

  (1)岩石崩塌地质灾害易发区防御地段。一是泗城镇前进社区迎晖小区,镇洪村上洪屯、弄棍屯,官仓村官仓屯、马王屯、苏家坪屯,后龙村马岭屯、陇江屯,洋妹村茶园屯,白马村坡熬屯,陇雅村陇布屯以及教村村中教屯;二是加尤镇陇槐村陇烟屯,央里村弄桃屯,加尤村甘孟屯,上伞村水洞屯,伟八村陇酸屯、弄蛮屯、弄腾屯、大洞屯以及杂福村长洞屯;三是下甲镇彩架村弄成屯,弄福村弄福屯和弄广屯;四是逻楼镇陇朗村陇村屯,大洞村陇落屯,棍村陇老屯、扇子湾屯,滥村村大洞屯,降村村上甘坪屯,仰村村陇票屯,烂村村大洞屯,敏村村湾头屯,界福村山脚屯,山逻村后山屯,新洞村村弄团屯;五是伶站乡初化村弄道屯、浩坤村三合小学;六是沙里乡阁楼村的金票洞屯、兴隆岰屯,八洞村坡脚屯,龙化村弄妹塘屯等地质灾害易发区。该区域碳酸盐岩分布范围广,山体植被不发育,岩石裸露,岩溶发育,山势陡峭,岩体节理裂隙发育,岩体破碎,危岩体分布较多,受降雨、雷击、爆破振动、根劈、强风等外力作用,易发生危岩崩塌地质灾害。

  (2)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防御地段。一是泗城镇那合村那敏屯,那合村那党屯,平林村达以屯;二是下甲镇峰洋村大坪屯、平寨屯、丁对屯,双达村那标屯、马路屯;三是玉洪乡乐凤村凤凰屯,合祥村的乐燕屯、兰村上东兰屯;四是朝里乡百朝村东后屯,兰台村老山屯,九联村踏号屯,羊囊村伟羊屯;五是加尤镇陇槐村票村屯,百陇村那陇屯;六是伶站乡袍亭村百凡屯,九民村牛场坡屯,那留村那留屯等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该区属碎屑岩地貌,中低山—浅切割地形,地形坡度多为25—35度,局部52—67度。山体表层岩石风化严重,结构松散,浮土厚度大,人类工程活动频繁,易引发山体滑坡和泥石流混合型地质灾害。

  2.人为地质灾害易发区

  该区主要是指已建或在建的公路两侧切坡、项目建设挖方或削坡工程周边及其他工程建设点,易诱发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是人为地质灾害突发的重点防范区。主要有:

  (1)矿山开发人为地质灾害易发区:该区域主要易发生在全县各大小矿山开采区的工作面上以及矿区的废弃土堆积区、尾矿库等堆积区等地段,在强降雨的诱发下,易发生矿体坍塌、尾矿库垮坝等突发性的人为地质灾害。

  (2)水利开发人为地质灾害易发区:该区域主要易发生在上谋电站、那洋电站、浩坤电站以及全县各大小水库和河岸、沟渠等区域。该区属中低山—中切割地形,坡度较陡,坡积层厚、松散、透水性强。汛期间,岩土体含水量趋于饱和,地质环境脆弱,同时,人为切坡过高过陡、硐室开挖及深基坑开挖严重,边坡和硐室的护理较差,在强降雨和工程施工的有关因素影响下易发生山体滑坡和硐室垮坝等人为地质灾害。

  (3)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易发区:该区域主要易发生在百色—凌云—乐业二级公路凌云路段、凌云至凤山二级路凌云段、凌云至田林在建二级公路(凌云段)、在建的百色至乐业高速路凌云路段以及各乡(镇)村屯的乡村公路等路段,汛期易发生岩石崩塌和山体滑坡。该区域,人工切坡破坏较大,山体表皮浮土层较厚,粘性差、透水性强,大多路段的岩层倾向与地形坡度一致,同时,部分路段的路基开始垮塌,没有及时维修,易发生群体崩塌和滑坡,严重威胁着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范区

  目前,我县威胁人员100人以上或威胁财产500万元以上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共威胁933户4098人生命和近15390万元财产安全。这些隐患点正处于蠕动变形阶段,在人类活动和自然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隐患点虽已开展了群测群防工作,甚至有的隐患点正在实施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工作,但未能全面治理或搬迁,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需高度重视,加大监测力度,做好群测群防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种类、威胁范围以及应急防御措施详见《凌云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表》。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内容

  (一)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防范

  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理工作。

  汛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造册登记,填制并发放双卡,树立醒目的警示牌,及时编制和落实隐患点的防灾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做好相关监测预报工作。

  汛中,县自然资源局要会同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应急局、县文旅局以及正在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汛中巡查排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村委以及基层群众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认真总结历年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经验教训,充分认识辖区内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各项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了解水情、气象、灾情、险情,按规定请示、报告、传达相关信息。

  汛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本辖区汛前排查、汛中检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完成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统计,将核查统计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以便下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

  (二)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

  2017年以来,我县对泗城镇旦村村旦村屯、泗城镇前进社区迎晖山、泗城镇镇洪村下洪屯、泗城镇初级中学、原凌云中学以及泗城镇后龙村三台中心小学以及伶站乡中心小学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目前,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工作,有的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前期工作,有的正在紧张的工程施工中,有的需已竣工通过验收,但工程竣工未满一水文年,还未进行终验,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县各有关部门和项目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未竣工项目的施工力度,在抓好相关治理项目治理工作的同时,还要继续做好竣工项目的后续监测工作和正在施工的隐患点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三)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目前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点情况,对险情严重,威胁人口较多的隐患点进行编制避让搬迁规划,实行避让搬迁。同时,继续在县财政安排的专项治理资金基础上,充分发挥当地乡(镇)和村民的积极性,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鼓励当地村民投资投劳,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搬迁避让力度。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灾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要成立专门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科学指挥,及时分析形势,研究防治对策,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行政村也要成立防灾组织机构,定期巡查,共同督促监测人员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上报。县、乡、村、组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制定方案,完善防灾管理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认真制定本部门、本辖区、本领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健全完善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三)群测群防,建立健全防治体系

  各乡镇要加强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对本乡镇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排查,加大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力度,依法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加强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点的监控,检查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最大限度地避免灾害发生。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划定警戒区域,预以公告,在警戒区域边界设立明显警示牌。强降雨间要组织危险区内的居民撤离,并就近选择在较为安全的农户家中进行临时安置。

  (四)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做好防御

  1.县应急局。负责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全县的矿山、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尾矿库、废弃石土堆放点、各采石场的安全巡查及监测。防止采空区、采场的高边坡、满载的尾矿库和废弃石土堆放点以及人为造就的堰塞湖等建设单位,加大对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组织群众切实开展好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易发区应急演练避险工作,使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同时负责汇集、通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和救治措施,组织应急防治和救灾的新闻发布,编发简报,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还要负责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筹备工作,当灾害来临时能及时将灾区群众转移安置和救助,确保灾民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衣穿,有病能医治。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的建设和营运,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监测工作,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专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稳定性评估,提出应急抢险措施的建议;组织专业施工队伍,修建必要的抢险工程,减缓或排除险情;制定完善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随时接受群众报灾信息。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作出有效的应急处置意见,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3.县气象局。负责全县的气象预报工作,要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汇报和通报气象监测预报情况,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4.县水利局。负责全县的水情和汛情监测工作,制定县辖区内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向县人民政府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雨情和水情资料信息,对辖区的雨情、水情进行监测预报,并及时将辖区的雨情、水情监测预报信息向县人民政府以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汇报和通报。负责做好浩坤电站、泗水河以及各大小水库的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落实防治措施,加强工程防护。

  5.县住建局。负责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内群众居住的房屋结构进行调查,并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均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对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6.县发改局。负责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居民点的分布情况,对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而又不能实施工程治理的村屯,要及时对其进行调研并抓紧时间立项申报资金实施搬迁避让,确保受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7.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救援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8.县文旅局。负责对全县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尤其要定期对伶站乡浩坤湖湿地公园景区有关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人员活动频繁的地段进行不定时巡查,将排查巡查情况汇报县人民政府,同时根据隐患情况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申请资金,及时整治;制定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游客安全。

  9.县交通局、县公路养护中心。根据管理权限划分,负责对全县境内的交通干线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定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重点对正在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不稳定的路基的公路建设项目,要责成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尤其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凌云至凤山、百色至乐业二级路的凌云段、凌云通往逻楼、凌云至沙里等公路主干线以及新修建的各路段进行巡查、排查和监测,发现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汇报县人民政府,并落实具体的防治措施,加强工程防护,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0.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造册登记,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负责监督监测,制定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资金支持,想方设法为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或搬迁避让工作。当发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临灾将威胁学校时,要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到现场及时制定学生疏散方案并组织抢险救灾,并将隐患点的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受威胁学校驻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救灾援助。

  11.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部门对灾区群众的医疗救护,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12.县公安、电力、通讯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避灾,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保障供电、通讯以及救灾道路畅通,对有阻碍救援和损坏相关救援设施的人员给予严厉打击。

  (五)加强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播放专题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质灾害法律法规和防灾救灾常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避灾能力。

  2.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抽调人员,调配物资参与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开展好本年度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汛期间开展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基层地灾监测人员的地质灾害预警应急能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落实经费,提供防治工作保障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监测、预警预报、工程治理等工作,确保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督查,严格倒查责任追究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与县自然资源局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形式,深入各乡(镇)、村组和灾害现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坚决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凌云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