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批准建立广西罗城省级地质公园的函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发文字号:桂国土资函〔2011〕1854号
- 公布年份:2011.12.31
- 实施日期:2011.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批准建立广西罗城省级地质公园的函
罗城县人民政府:
为了有效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地质遗迹资源,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你县申报的省级地质公园进行了评审并经专家组一致通过。经研究,批准建立广西罗城省级地质公园。请你县遵循“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公园的建设要求做好各项工作,2年内举行揭碑开园仪式。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广西罗成省级地质公园申报》评审组名单广西罗城省级地质公园评审意见书
2011年12月30日,广西国土资源厅在南宁组织有关专家对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地质大学编制的《广西罗城省级地质公园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等省级地质公园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与会专家、代表(名单附后)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认真评议后形成意见如下:
一、申报的广西罗城省级地质公园位于该县南西部的剑江流域、东部的武阳江流域及中部偏北天河上游青明山一带,共分三个园区,均呈带状展布、前两个园区以典型,优美的岩溶地貌、流水地貌景观为特色,第三个园区位于公园的中北部,是以世界少有国内罕见的科马提岩地质遗迹及宝坛铜锡矿床遗迹科研、科普型景观为特色,三个园区均伴有国内独有的浓郁的仫佬族民俗,民情等文化独特的人文景观,是一个不可多得的集地质遗迹与人文历史并重的自然、人文遗产,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观赏价值,建立地质公园对该区各类遗迹实施保护性的开发很有必要。
二、拟申报公园的剑江流域园区和武阳江流域园区岩溶地貌发育良好,有与漓江媲美的剑江、天河、武阳江两岸峰丛,峰林山水风光,又有晶莹剔透独具特色的岩溶洞穴,见证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中北部园区的科马提岩和大型铜锡矿床,植被茂盛,动植物珍稀属种繁多。故该公园既是国内外少见旅游观光胜地,也是科研、教学、科普理想基地。
三、园区内有旧石器时代古人类工具(石斧、石奔)遗存;还有明代三孔石桥、歌仙刘三姐庙等古朴的仫佬族传奇文化等,构成公园内人文遗产的重要内容,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
四、园区内主要的地质遗迹,分布相对集中,各级保护区的划分较合理,基本覆盖了区内主要景观资源及形态类型。
五、对该公园内地质遗迹已建立了专门管理机构,编制了园区的建设方案,为省级地质公园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本次工作以及前人的研究成果,较系统地掌握了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岩溶地貌特征及发育分布规律,基础工作扎实,申报材料提交的资源考察报告、建设方案和附图、照片等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较恰当。
综上所述,广西罗城省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申报书具备了申报省级地质公园的条件。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省级评审。编写承担单位按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补充完善后,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