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粮办发〔2022〕64号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市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桂粮办发〔2022〕71号)以及《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南宁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食安办〔2022〕20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我局制定了《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桂粮办发〔2022〕71号)以及《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南宁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食安办〔2022〕20号)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共享食安新发展,共创美好新生活"。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俭以养德、诚信为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障食品安全更需要尚俭崇信、德法并举。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的需求不断提升,必须坚持“四个最严",严格源头治理,严格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既要强化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又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勤俭节约,营养膳食,倡导理性消费,遏制食品浪费,共享食品安全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工作小组:
组长:肖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副组长:杨晓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刘杰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许候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向武进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二级调研员
成员:文艳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科科长
蒙媛文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
周小军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物资储备与粮食产业发展科科长
曾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科科长
陈玉珀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主任
陈志雄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
李文红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支队支队长
何滔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盛子良市军粮供应站站长
段有应南宁佳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科,负责“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宣传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共享食安新发展,共创美好新生活"的食品安全理念。
2.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为南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以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总体目标,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形成良性互动,共享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氛围和公众舆论基础。
3.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对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诚信守法教育,营造尚德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4.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制教育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传播尚德守法正能量,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二)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传主题日活动
2022年9月20日10:00至11:30,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62号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放心粮油店门面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日。主题日内容主要为:机关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现场讲解常用粮油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发放粮油质量安全及“放心粮油"宣传材料;由执法督查科、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支队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粮食标准、质量监管和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等相关知识。
(三)开展“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活动期间开放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室,向大众介绍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技术,邀请公众互动交流,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安全信心。
四、活动要求
(一)做好统筹安排
主题日活动现场布置、与社区联系组织消费者参与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报道活动、与城管部门联系占用人行道开展活动等事宜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科牵头,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支队、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共同负责;横幅、宣传板报的印制和安置,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常用粮油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以及解答群众咨询由市粮油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
(二)突出宣传主题
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可通过联网下载),突出宣传周主题。主题活动日当天各展示单准备本企业宣传资料、粮油产品赠品,派宣讲人员参加宣本单位放心粮油产品。
(三)其它
执法督查科做好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认真填写《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活动结束后将统计表及活动开展情况一并报送至市食品安全办。有关单位要指定联络员有关事宜与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文艳萍、廖卫然同志联系,电话:0771-2824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