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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灵山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交通补助项目计划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6808816 

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灵山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交通补助项目计划的批复

灵政函〔2022〕36号


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交通补助项目计划的请示》(灵乡振报〔202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灵山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交通补助项目计划,所需资金从中央、自治区、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支出。请按相关程序及时做好项目的下达和报备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灵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