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灵山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交通补助项目计划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6808816
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灵山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交通补助项目计划的批复
灵政函〔2022〕36号
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交通补助项目计划的请示》(灵乡振报〔202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灵山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交通补助项目计划,所需资金从中央、自治区、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支出。请按相关程序及时做好项目的下达和报备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灵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