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上林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859633 

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上林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上林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政办函〔2022〕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函〔2022〕38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宁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217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上林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县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

  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

  县经信局分管副局长

  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

  县卫健局分管副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

  县医保局分管副局长

  县交运局分管副局长

  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会议组织、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印发、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本区域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辖区内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