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市政管理局印发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规范年”“职业健康执法推进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岑溪市市政管理局印发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规范年”“职业健康执法推进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二层单位:
现将《岑溪市市政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规范年"“职业健康执法推进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岑溪市市政管理局
2018年5月4日
岑溪市市政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规范年"
“职业健康执法推进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5号)及《中共岑溪市委员会岑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岑发〔2018〕2号)文件要求,参照2017年省级、市级、县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工作标准,以预防群死群伤事故为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监督,依法规范、企业落实,突出重点、强化实效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培训教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规范年"活动主要目标
以提高执法公信力、执法效能为目标。本着高效、合理、合法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五大规范内容:基础设施规范、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语言行为规范、执法方式规范,使我市市政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能够达到统一、规范、高效的目的。
(三)“职业健康执法推进年"活动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执法推进年"活动,完善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机构及人员设置,提升企业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员专业知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规范年"“职业健康执法推进年"专项活动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2、3。
四、组织领导
岑溪市市政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市政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规范年"“职业健康执法推进年"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由岑溪市市政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
各二层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家企业。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及全体员工深入学习领会本通知要求,切实增强其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局属各单位的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局秘书股。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上旬前)
各股室、各二层单位要督促企业对照“三个年"专项活动的重点内容进行逐项排查,对存在问题认真提升整改。各股室、各二层单位要指导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引导企业主动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检查指导,彻底整改企业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历史欠账和先天不足问题,真正打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三)强化执法、督促落实阶段(4月中旬―10月)
各股室、各二层单位要对辖区内燃气企业(含代充点)、市政管理服务外包企业、广告企业逐个进行检查督查,对工作到位、效果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和表彰;对工作不到位,仍存在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严肃惩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明察暗访、计划执法和“双随机"抽查,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坚决依法处罚到位。
各二层单位按要求从4月起,每月19日前向局秘书股报送《全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统计表》《全市重点行业“职业健康执法推进年"活动统计表》(见附件6、7),由局秘书股统一汇总报送到市安委会办公室。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二层单位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活动组织工作不力,活动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
(四)全面总结阶段(11月)
各股室、各二层单位要认真做好“三个年"专项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并于11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秘书股,由局秘书股统一汇总报送到市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股室、各二层单位要高度重视“三个年"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检查督导。各二层单位要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和工作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引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的意识和能力。要采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规意识,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三)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各股室、各二层单位要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指导意见。要宣传一批非法违法导致的事故案例作为反面典型;同时,及时总结、树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样板,采取多种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执法,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办案能手,全面推行“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强化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使用执法文书和执法软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或问题突出的企业,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严厉查处。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曝光。
(五)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社会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升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要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不良信用记录制度、“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及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黑名单"等挂钩。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力度,支持和引导企业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要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