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对钦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6741363
- 制定机关: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 快速聚焦: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 公布年份:2022.05.27
- 实施日期:2022.05.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对钦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陆光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新建新棠镇乡道那栋桥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2年5月上旬,我局人大建议办理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局建规股技术员到新棠镇,联系您到建议项目现场实地走访调查。经现场调查,该项目已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目前正在分批实施已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我局将积极跟进,协调钦北区乡村振兴局,争取能尽快建设该项目,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群众安全出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