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景区安全工作的通知
桂林市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景区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各公园景区: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防范地质灾害及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的紧急通知》有关精神,按照国家有关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市政府《桂林市公园管理规定》的安全管理要求,为确保公园景区游览安全有序,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的游憩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园景区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公园景区对管理范围内的山体、岩洞、登山道、水边山(岸)边崖边栈道进行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制定隐患排查具体方案,重点做好游线范围的危岩危石清除。及时联系并配合国土部门及专业队伍做好对危岩危石隐患的排查和清理。
二、公园景区要标识岩石崩塌危险区域(点),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地点安全警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公园景区组织专门人员加强对有危岩危石区域(点)的察看,及早发现落石危情,危情出现时要立即撤离疏散游客。
三、针对雨季来临的季节特点,加强对公园景区树木的管护和检查,及时处理枯枝和危险树。做好大风、大雨、强对流、雷电等极端天气的防范和应对。
四、加强公园景区交通管理,公园景区严控车辆入园,消费者和游客的车辆不得入园。对园内的观光车(电瓶车)进行安全检查,消除车辆安全隐患,观光游览车辆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
五、加强公园景区内水域的安全管理,设置水域安全警示、提醒标识,及时清除安全隐患。水上游船等游览工具配备必要的救护人员、器材,对游船进行全面检查,保持良好的水域游览秩序。
六、对单位全体员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游览知识,提高旅游工作安全意识和应急防护救护技能。
七、加强公园景区内的防火、用电的安全管理。
八、建立健全公园景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九、各公园景区必须在2015年3月31日前基本完成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向市园林局书面报告排查和处置情况。
特此通知
桂林市园林局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