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蒙山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蒙山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快速聚焦: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文字号:蒙安委[2019]2号
- 公布年份:2019.05.30
- 实施日期:2019.05.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蒙山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蒙山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蒙安委[20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蒙山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蒙山行"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蒙山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蒙山行"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的通知》(桂安委办〔2019〕43号)和《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梧州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梧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梧安委〔2019〕6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9年6月1日—6月30日,“安全生产蒙山行"活动自2019年6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9年6月在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同时开展。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教育培训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公安、工信、应急、住建、交通运输、商务、卫健、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同志要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亲自主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利用日常执法检查、联合督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各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双联系"“双报到"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与联系、报到的村(社区)联合举办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安全知识问答、游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提高应急知识和安全素养。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挺在前面,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通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和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邀请专家学者深入企业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县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组织企业相关部门,就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管控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流探讨,提升安全水平,助推安全生产。
(二)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新时期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安的重要体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抓好《规定》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专题学习《规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宣传部门要组织蒙山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对《规定》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
(三)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蒙安委办〔2019〕1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近期部署开展的危化品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烟花爆竹等专项执法检查,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重点做好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等10类场所,以及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传统村落等4类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四)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在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6日),县安委办组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部分重点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知另行下发),采取设置咨询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等多种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县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备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2.利用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通过公共场所、门户网站、户外LED屏、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刊发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月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推动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五)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协调各类媒体资源,通过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推动宣传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广泛普及用煤用气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防范一氧化碳事故中毒能力,避免冬春季我市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多发的情况再次出现。
(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机动车驾驶员无证驾驶、违法会车、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载、违法占道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开展“系好安全带"宣传活动,在社区、商场、加油站、车站等人员和车流密集场所,张贴海报和标语、发放“系好安全带"宣传单,在重要场所LED大型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提醒广大民众开车、乘车系上安全带,摒弃不良交通陋习,养成安全、文明驾驶的好习惯。
(七)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
各有关部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企业、涉爆粉尘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以事故发生原因分析、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和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行业领域,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九)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梧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安委办〔2019〕44号)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推动全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安全意识和素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和社会氛围。
(十)继续组织开展行业特色活动
1.县卫生健康局继续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教活动。
2.县总工会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3.团县委按照共青团广西区委、共青团梧州市委要求继续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4.县妇联按照自治区、梧州市妇联要求继续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活动。
5.县教育局按照自治区、梧州市教育厅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平安校园"活动和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活动。
6.县消防救援大队继续开展消防咨询演练活动。
7.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广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安全生产蒙山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蒙山行"活动自2019年6月在全县展开,12月底结束。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第十一考核巡查组对我区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存在的共性问题、隐患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跟踪报道我县类似问题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企业,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执法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
(二)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要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按要求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各项重点活动,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强化公众互动性、参与感,提高受益度,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强化安全发展观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强化措施保证,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负责机构,落实各项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要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确保活动有效开展;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县安委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安全应急防范措施,针对活动月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同时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在开展对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督促的同时,适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通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各辖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开展。
(四)创新工作作风,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和各企业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结合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围绕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提出的“安全生产月"工作任务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引导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对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社区建设,各类事故防范工作取得良好绩效的单位,要大力宣传和表扬;对非法生产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仍组织生产的单位,要在各类媒体上公开曝光,推动企业依法规范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提升。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请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单位于6月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至县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期间,请联络员随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至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各县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于6月3日和7月1日前分别将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msaj6859@163.com,以便及时汇总上报梧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蒙山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地址:蒙山镇五福路南1巷17号,联系人:李钰冰,电话:0774-6286859,传真:0774-6289178,邮箱:msaj6859@163.com。
附件:
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
分管领导 |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QQ号* | 微信号* | 电子邮箱 | |||
联络员 |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QQ号* | 微信号* | 电子邮箱 |
注:*为必填项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事故为家庭导演悲剧,安全为生活谱写新歌
2.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小小隐患易酿大祸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寒霜偏打无根草,事故专找懒惰人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严是爱,松是害,搞好安全利三代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防事故年年平安福满门,讲安全人人健康乐万家
29.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30.深入开展第十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