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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91832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通知
市住建[2015]260号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桂区、高新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住建局、临桂区、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认真抓、主动抓、亲自抓,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出成效。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死守,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防止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消防安全检查


  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对用工情况进行一次梳理,禁止私招乱雇,要严格按要求为招用人员办理用工手续,明确所属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建立管理台账。项目部必须对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上岗。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要精心安排,对本企业所属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监理单位及项目监理部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并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施工企业是确保施工安全的主体,施工企业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上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工整改。


  各县住建局、临桂区、高新区建设局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检查要遵循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把该项目列为“严管重罚”工程,严格按照动态扣分管理严肃处理。


  施工单位要克服节后麻痹松懈的思想,高度重视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所有在建工程复工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符合安全施工条件,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


  三、严格要求,切实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各项目工地要建立保洁专岗,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可委托专人或专业保洁机构实施,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旱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清洁湿润。确保施工出入口、施工临时占用道路和临时用地范围内无泥土洒漏、无污水横流、无扬尘作业污染。


  围挡设置要达到安全、稳固、美观要求,围挡应沿施工作业区域连续设置,围挡要彩化美化,张贴安全生产及公益性广告标语,宣传版面不少于30%,并要安排人员定期清洗,及时修复破损,保持整洁。


  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出入口道路必须进行砼硬化,出入口外道路原则上应硬化至与市政道路相连接。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定期、及时清理,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出入口必须使用可移动装配、周转使用的冲洗平台及清洗池,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车辆行进路线上。车辆进出必须通过冲洗平台及清洗池,保持出场车辆清洁,不得带泥污染市政道路。


  四、严格值守,强化应急


  “元旦”、“春节”期间,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相关应急装备、物资、人员,建立完善反应快速、高效通畅的应急工作机制。


  联系电话:2851573传真:2824485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