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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城区河东和河西防洪堤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936976 

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城区河东和河西防洪堤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藤政办发〔2023〕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藤县城区河东防洪堤防汛应急预案》和《藤县城区河西防洪堤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7日

  

  藤县城区河东防洪堤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藤县是全区30个重点防洪排涝县(市、区)之一,防洪任务十分繁重。编制《藤县城区河东防洪堤防汛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为了做好藤县河东城区遭遇突发性江河水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梧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法》《广西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预警管理办法》《梧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梧州市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等有关规定,并根据流域规划及城区防洪规划,结合我县城区现有防洪工程体系的具体情况,在总结历年抗御洪水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修编。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藤县本级预防和应急处置县城河东防洪保护区遭遇的突发性江河水灾,包括江河洪水、堤防决口、堤坡大面积滑坡等灾害。

  (四)水位

  本预案中所涉及的水位及工程建筑物高程,除特别说明外,均采用1985国家高程标准,以下统称85基准。根据上级核准,藤县河段警戒水位为23.00米。(本预案所指水位均为藤县水文中心站发布的水位)。

  (五)工作原则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灾害风险转变。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强化统一指挥、部门协作、上下贯通、多方参与、反应迅速、有序高效的指挥协调机制,落实责任、依法防御、突出重点、统筹力量,着力降低灾害风险,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藤县概况

  (一)自然地理

  藤县地处亚热带,属湿润季风气候。每年夏季,由于受台风暴雨的影响,出现连降大雨、暴雨导致浔江水位大幅度上涨,洪水灾害频繁。较大暴雨多出现于汛期5~9月,大暴雨则多发生在4~8月。藤县城区大部分处于浔江与北流河交汇处的三角形冲积一级台地上,城区大部分街道地面高程在24~35米之间。洪水主要来自浔江,北流河只是参与浔江洪水造峰。洪水的特点是峰高、量大、涨势猛、历时长。

  藤县的河流均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辖区河网密布,境内水系较为发育,主要有浔江、北流河、蒙江等三条河流。浔江(西江自梧州至桂平市段称浔江)系珠江干流,自西向东从中部贯穿全境,把藤县分为大致对称的南、北两部分;北流河是流经我县的第二大河流,从容县自良镇流入我县,最终汇入浔江,由南往北流经我县岭景镇、象棋镇、金鸡镇、藤州镇;蒙江从蒙山县陈塘镇流入,自北向南流经我县的东荣、太平、和平、濛江等乡镇,最终汇入浔江。浔江及其各支流共119条,水资源丰富,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总长1596公里。

  (二)洪涝风险分析

  1.河东防洪堤工程概况

  藤县县城座落在藤州镇,是全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距西南出海大通道南梧二级公路仅3.2km。城区被浔江和北流河分成河西、河东,全镇现有面积369.43km2,其中城区面积22.4km2,人口14.66万人,水陆交通十分便利。河东堤投资概算1.18亿元,保护城区面积5.4km2,保护河东城区人口6.1万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东堤于2014年11月动工建设,2019年9月土堤按设计完成。一期续建工程(排涝泵站)于2020年10月动工,2021年9月完工。河东防洪堤工程项目目前已通过完工验收,但未进行竣工验收。建成后没有经历过10年一遇(27.76米)以上的洪水考验,不可预见性因素较多。河东防洪堤按28.41米设防。超过28.41米的洪水为超标准洪水。是否进行洪水防御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如同意防御则按以下预案开展工作。

  2.洪水特点

  浔江洪水主要由流域内的暴雨所形成,每年最大洪水的季节分布与流域暴雨的季节分布一致,有明显的季节性。在春末夏初,主要是由于北方冷空气南下影响,多为锋面雨;在夏末秋冬,主要受南海海洋及太平洋台风影响,为台风雨。浔江支流较多,河床比降较平缓,涨水历时较长,较大暴雨多出现于5-9月,大暴雨则多发生在6-8月。根据县水文中心站历年实测资料统计,藤县水文中心站6-7月出现最高洪水机率为70%。造成藤县城区洪水灾害的主要是浔江,而北流河、蒙江等河流只是参与造峰。浔江在西江水系中游的平原区,浔江两岸是广西水灾的重灾区之一,洪水主要来源以黔江来水为主,来水量平均占80%左右。由于浔江流域特性所致,故较大的洪水多为双峰或多峰型,“一次洪水历时平均为15~30天左右"(来源《藤县2000年抗洪抢险预案》)。辖区蒙江洪水时间一般为2~3天,洪峰持续时间约2个小时,大洪水或特大洪水一般为双峰型且前峰小后峰大,洪水历时较短,洪峰尖瘦,洪峰历时约半小时;北流河大洪水多为驼峰或叠加峰,一般涨洪时间为1~3天,洪峰持续时间1~1.5小时,退水历时2~5天。由此可见,我县流域的洪水总体特点是峰高、量大、涨势猛、历时长,洪水过程多呈现多峰形态。

  3.灾害风险

  由于所处地理位置及自然气候影响,藤县历年来是洪涝灾害易发、多发地区,其中近20多年来最具代表性的是:1994年“6·19"特大洪水(洪峰水位为29.56米)、1998年“6·28"特大洪水(洪峰水位29.95米)及2005年“6·23"特大洪水(洪峰水位30.31米)、2017年“7·4"洪水"(洪峰水位26.06米),2008年以来历年最高水位情况见下表。洪涝灾害给我县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已成为影响我县国民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灾种。

  

藤县水文中心站2008-2022年最高水位情况表

序号

测站编码

测站

名称

年份

最高水位(米)

最高水位出现时间

1

80114400

藤县

2008

28.04

2008年6月15日

2

80114400

藤县

2009

25.48

2009年7月9日

3

80114400

藤县

2010

22.33

2010年6月22日

4

80114400

藤县

2011

21.24

2011年10月8日

5

80114400

藤县

2012

21.25

2012年12月2日

6

80114400

藤县

2013

21.30

2013年11月13日

7

80114400

藤县

2014

21.17

2014年11月12日

8

80114400

藤县

2015

22.71

2015年6月17日

9

80114400

藤县

2016

23.45

2016年6月18日

10

80114400

藤县

2017

26.06

2017年7月4日

11

80114400

藤县

2018

21.08

2018年10月29日

12

80114400

藤县

2019

23.46

2019年7月16日

13

80114400

藤县

2020

23.06

2020年6月9日

14

80114400

藤县

2021

21.03

2021年7月4日

15

80114400

藤县

2022

25.06

2022年6月15日


  本预案所指洪涝灾害风险包括江河洪水风险和因暴雨引发的内涝、山洪灾害等风险。其中江河洪水主要防御系统性江河洪水,保障堤围、闸坝等防洪工程安全;暴雨洪水主要防御的是因暴雨引发的内涝和山洪灾害等。

  (三)城区河东堤防洪排涝体系

  1.工程基本情况

  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东堤的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防洪排涝闸自排按20年一遇年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泵站抽排按雨洪同期10年一遇年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堤防工程为Ⅳ等工程,工程主要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

  藤县河东防洪堤堤线沿藤县城区浔江右岸及支流黄冲河左岸边平顺布置,堤线起始于浔江大桥,经支流黄冲河汇合口,终点至现状黄冲河水闸,起点设子堤往津南路方向布置形成封闭,防洪堤长3534米,堤型为土堤、埋石砼挡墙护岸,堤顶高程30.6米,堤顶宽6米;护岸轴线沿藤县城区浔江右岸及支流黄冲河左岸岸边平顺布置,堤线起始于浔江大桥,经支流黄冲河汇合口,终点至现状黄冲河水闸,护岸为埋石砼挡墙护岸,长3440米;设置排涝闸3座,下河步梯17座,排涝泵站2座,设置堤后连通管935米。

  2.排涝设施基本情况

  城区排涝设施主要是指城区排涝闸和排涝泵站,是堤防工程的重要配套工程。穿堤排涝闸是指贯穿防洪堤的各类涵洞、排水渠等闸门,穿堤排涝闸共有3座,分别位于龙母庙、中胜泵站、雅瑶泵站段,对应称为胜西自排闸、中胜自排闸、雅瑶自排闸。排涝泵站设有中胜泵站、雅瑶泵站共2座排涝泵站,排涝泵站工程于2020年10月动工,2021年9月建成,安装8台潜水贯流泵,总装机容量为1160kW,设计总最大抽排流量为10.7m³/s,实际总最大抽排流量可达12.2m³/s。

  (1)穿堤排涝闸

  胜西、中胜、雅瑶穿堤排涝闸均是手电两用螺杆式启闭球墨铸铁闸门(镶铜),排涝闸孔口尺寸(宽×高)分别为1.5米×1.5米、2.5米×2.5米、2.0米×2.0米,闸底高程均为20.5米。黄冲河穿堤涵管为C30混凝土Ⅲ级预制管DN800,管长度56米,管出口安装DN800钢侧翻式拍门,管出口底板高程20.5米。

  (2)中胜泵站

  位于中胜自排闸下游约130米处,抽排标准按雨洪同期10年一遇年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中胜泵站设计抽排流量为6.9m³/s,总装机容量为720KW,安装4台潜水贯流泵(型号为700QGWZ-85),配套功率均为180KW,扬程为5.6米,单机抽排流量为1.9m³/s,中胜泵站最大抽排量为7.6m³/s,设计起抽水位为23米,外江设计运行水位为27.96米、设计最高运行水位为29.11米,内江设计运行水位为24米。

  (3)雅瑶(黄冲河)泵站

  位于雅瑶(黄冲河)自排闸上游约40米处,抽排标准按雨洪同期10年一遇年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雅瑶泵站设计抽排流量为3.8m³/s,总装机容量为440KW,安装4台潜水贯流泵(型号为600QGWZ-50),配套功率均为110KW,扬程为5.1米,单机抽排流量为1.15m³/s,雅瑶泵站最大抽排流量为4.6m³/s,设计起抽水位为23米,外江设计运行水位为27.89米、设计最高运行水位为29.04米,内江设计运行水位为24米。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总指挥机构

  当县城浔江水位超过28.41米(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城区河东防洪堤的防汛抗洪工作由县抗洪抢险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进行指挥。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总指挥长,总顾问、副总指挥长以及总指挥部成员由县四家班子领导以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长:杜诚县委书记

  蒙中平县委副书记、县长

  总顾问:蒙土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有杰县政协主席

  常务副总指挥长:莫德锦县委副书记

  汪辉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张仲军县人武部部长

  杨战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总指挥长:杨浩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夏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秦燕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于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余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唐宏飞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县长

  文春晖县委常委、副县长,广西驻村

  工作队藤县工作队队长

  邓仁昌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戈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韦宗成副县长

  梁志庆副县长

  梁小霞副县长

  成员:胡杰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琼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志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江庆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梁华珍县政协副主席

  黄棪栩县政协副主席

  陈志金县政协副主席

  梁勇县政协副主席

  刘敬堂县政协二级巡视员

  陈淼东县人大四级调研员

  胡敏县政府四级调研员

  黄丹华县政协四级调研员

  黄裕乐县政协四级调研员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负责总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浩、黄武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郭显超(联络员13607747780)、童耀东、田学彬、李鸿源同志担任。总指挥部下设7个分指挥部,分别为综合协调分指挥部、乡镇战区分指挥部、抢险分指挥部、安置分指挥部、安全处置分指挥部、市容清洁分指挥部、宣传报道与舆情监控分指挥部。

  总指挥部机构设置图

  藤县抗洪抢险七个分指挥部组成人员

  及岗位职责

  一、综合协调分指挥部

  指挥长:余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文春晖县委常委、副县长

  广西驻村工作队藤县工作队队长

  周戈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黄武勇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家贤县督考办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

  郭显超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档案局局长(兼)

  田学彬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吴军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莫锡帮国家统计局藤县调查队副队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任)

  杨伟杰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卢锦宝县工信局局长

  黄彩胜县财政局局长

  黄勉琛县水利局局长

  丘启周县应急局局长

  陈敏县统计局局长

  黄照香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梁志军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周柱雄藤县供水公司总经理

  联络员:吴军宗(18977479368)

  职责:负责总指挥部综合协调工作,根据总指挥部命令发布指令;组织做好洪水期间的文字材料、组织保障、灾情统计、信息上报、通讯保障、后勤接待、资金保障等相关工作;对有关部门防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其他分指挥部工作。下设文稿信息组、组织保障组、灾情统计上报组、通讯保障组、供电供水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资金保障组、防汛督查组、企业、项目、园区联络组。

  (一)文稿信息组

  组长:田学彬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鸿源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卢应维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成员:覃尚烽县委办公室综合一股负责人

  潘红锦县委办公室综合二股负责人

  江庆明县政府办公室第一秘书股负责人

  联络员:覃尚烽(17377473916)

  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成员单位为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

  职责:负责涉及防汛抗洪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整理、收集、汇总等工作;做好防汛抗洪信息报送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二)组织保障组

  组长:杨伟杰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黄甫篆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公务员局局长(兼)

  黄莉萍县委编办主任

  陈逾县人社局副局长

  联络员:曾令松(18276411180)

  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委组织部,成员单位为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职责:负责做好全县干部职工储备工作,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及时调配干部;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三)灾情统计上报组

  组长:莫锡帮国家统计局藤县调查队副队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任)

  副组长:丘启周县应急局局长

  陈敏县统计局局长

  熊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朱名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卓春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联络员:李巧燕(18178431822)

  统计员:梁坤华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

  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应急局,成员单位为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水果技术服务中心、藤县公路养护中心等有关涉灾部门和各乡镇政府。

  职责:及时做好灾情的收集、整理、统计、核实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县委、县政府、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四)通讯保障组

  组长:卢锦宝县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黎华海县工信局副局长

  刘永军中国电信藤县分公司总经理

  欧龙海中国移动藤县分公司总经理

  赵兵中国联通藤县分公司总经理

  联络员:黎华海(19994477871)

  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工信局,成员单位为县公安局、应急局,中国电信藤县分公司、中国移动藤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藤县分公司。

  职责:负责防汛通讯保障工作;当水位超过24.5米时,组织通信应急车投入运行,保证防汛重点部门、堤防抢险现场通讯畅通;按指挥部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五)供电供水保障组

  组长:吴军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梁志军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周柱雄藤县供水公司总经理

  联络员:陈富勇(18278088630)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住建局、县水利局,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藤县水利供水公司。

  职责:负责做好全县供电供水保障工作;保证防汛重点部门、堤防抢险工作现场供电供水正常;做好供电供水管网排查工作;按指挥部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郭显超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档案局局长(兼)

  副组长:黄照香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联络员:黎昌威(17772089986)

  成员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武部、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县应急局。

  职责:负责接待上级到我县检查、指导防汛工作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对接落实接待酒店,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藤支援抢险的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其他抢险人员的生活安排和住宿安置等相关工作;做好指挥部值班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并与县财政局对接落实专项经费;优先安排落实防汛检查和应急抢险用车,在城市防洪警报发布、应急响应启动期间安排落实车辆在指挥部办公地点待命,供防汛应急工作开展专用;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七)资金保障组

  组长:黄彩胜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丘启周县应急局局长

  唐娜县财政局副局长

  联络员:唐娜(18277484325)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应急局

  职责:负责统筹解决在防汛抗洪过程中产生的资金需求等工作;指导各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洪期间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统计工作;统一资金使用填报口径;会同有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八)防汛督查组

  组长:李家贤县督考办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

  副组长:陈超文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成员:蒙振伟县督考办副主任

  黄伟栋县纪委干部

  黄小伟县委组织部干部

  龚宇健县督考办一股股长

  吴有浩县督考办二股股长

  吴金科县应急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易新县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

  联络员:蒙振伟(18977438280)

  牵头责任单位为县督考办,成员单位为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水利局、县应急局。

  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预案和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报指挥部;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九)企业、项目、园区联络组

  组长:卢锦宝县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黄炫开县发改局副局长、科技局局长(兼)

  李均鸿县工信局副局长

  陈远乐县工业集中区管委办(县招商促进局)

  主任(局长)

  李勇辉县中和陶管中心主任

  梁羡锋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联络员:李均鸿(13877475585)

  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工信局,成员单位为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各园区。

  职责:对园区、企业、项目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督促指导检查;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二、乡镇战区分指挥部

  指挥长:蒙土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藤南战区)

  李有杰县政协主席(藤北战区)

  副指挥长: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副职领导,县在职副处级领导。

  (一)重点乡镇战区指导组

  藤州镇李志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塘步镇陈志金县政协副主席

  金鸡镇江庆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天平镇黄裕乐县政协四级调研员

  濛江镇陈淼东县人大四级调研员

  和平镇胡杰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太平镇梁勇县政协副主席

  职责:负责指导乡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二)其他乡镇战区指导组

  象棋镇、岭景镇黄琼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新庆镇、平福乡梁华珍县政协副主席

  埌南镇、同心镇刘敬堂县政协二级巡视员

  古龙镇、东荣镇胡敏县政府四级调研员

  大黎镇、宁康乡黄丹华县政协四级调研员

  职责:负责指导乡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三.抢险分指挥部

  指挥长:莫德锦县委副书记

  汪辉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副指挥长:张仲军县人武部部长

  唐宏飞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县长

  梁志庆副县长

  办公室主任:田学彬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李鸿源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伟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联络员:田学彬(18877486632)

  职责:负责根据水情、险情变化组织人员巡堤、查堤;为抢险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出现险情时决定或报总指挥决定抢险方案,在保障抢险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物资、车船进行抢险;组织做好汛情监测预报工作。下设物资调度组、抢险突击组、应急救援力量组、技术参谋组、汛情测报组、堤防巡查组、交通(车船)调度组、堤防巡查组。

  (一)物资调度组

  组长:丘启周县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黎志才县发改局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陈培坚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超亮县水利局副局长

  吴霖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宏杰县应急局副局长

  黎华海县工信局副局长

  曾庆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联络员:黎志才(18977435029)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中石化藤县分公司,各乡镇政府。

  职责:按预案要求和指挥部指令落实抢险所需的土、砂、石、麻袋、油料、工具、救生衣具和照明灯具(移动式)等抢险物资的存放地点和调度方案,确保接到命令后在最短时间内送达现场;负责按预案和指挥部要求派出人员到土方储备场、砂场、石场和抢险物资的存放点组织装运到抢险现场,并要保证装运人员安全;负责按预案的要求对县级防汛物资进行储备调度,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落实3个以上(含3个)加油站点,确保满足抢险车船用油需要;负责接收和调用外地支援藤县抗洪抢险的物品、机具等;保证抢险救灾和物资储备所需的经费;分片区在藤北片区和藤南片区设物资储备库;藤州、濛江、天平、塘步镇分别设物资调度小分队,加强与物资调度组联系,确保物资调度通畅;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二)抢险突击组

  组长:张仲军县人武部部长

  副组长:路宽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何智武警藤县中队中队长

  廖杰光县应急局副局长

  杨有志藤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联络员:路宽(18326930773)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团县委、藤县消防救援大队、藤县供水公司、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北燃公司、各乡镇政府。

  职责:按指挥部的要求,负责配合藤县部队,并组织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基层民兵及有关的技术人员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抗洪抢险、抢救和解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搬迁、转移重要物资、设备等;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三)应急救援力量组

  组长:张仲军县人武部部长

  副组长:欧院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毅县人武部副部长

  梁家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杰光县应急局副局长

  杨有志藤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许杰太平镇镇长

  覃宏奂金鸡镇镇长

  联络员:欧院深(13977476848)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藤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政府。

  职责:应急救援力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河岛应急救援力量一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组织大型船只参与应急救援,出现险情后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河岛应急救援力量备用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组织一批船只待命,出现险情后能够第一时间前往处置。应急救援力量三组由县人武部牵头,准备动力橡皮艇、冲锋舟等机动性强的救援船只,每条船都配有固定人员,藤南、藤北片区的船只分别放置在金鸡镇、太平镇待命,由县指挥部统一调度。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四)技术参谋组

  组长:黄勉琛县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刘观县水利局副局长、县应急局副局长(挂任)

  莫振昆县住建局副局长

  陆昌记藤县水文中心站站长

  吴鑫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联络员:刘观(13877443144)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藤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藤县供水公司、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北燃公司。

  职责: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工程技术参谋小组,负责水库、堤防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易发区检查的技术指导工作。必须了解、掌握负责范围内各类水库、堤防、排涝工程设施、大坝、灌溉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易发区以及与防洪相关的市政设施、建筑物、管线、电气设备等的主要参数、标准及交叉衔接情况,加强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根据各类防洪工程的具体情况及运行状况,确定洪水期间的相关运行指标,并报指挥部批准下达。出现险情时,及时赶赴现场,准确地将技术意见和抢险处理方案提供给指挥部研究决策,并对抢险作现场指导。对出现异常的工程建筑物、设备以及地质灾害等险情进行检查、勘察、观测,充分了解后及时报告险情的发展情况。对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作出预测性建议,提供指挥部作决策参考。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五)汛情测报组

  组长:黄勉琛县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刘观县水利局副局长、县应急局副局长(挂任)

  陆昌记藤县水文中心站站长

  古秋红藤县气象局局长

  联络员:刘观(13877443144)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藤县水文中心站、藤县气象局。

  职责:按预案要求及时通报水情、雨情信息及变化情况,并通过宣传组在各媒体上公布相关信息。当县城水文站水位达23.00米时,公布到达警戒水位;当洪水水位达23-25米时,每4小时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一次实时水位情况,当洪水水位达25米时,每1小时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一次实时水位情况,并根据水位上升情况加密报告。根据当天的雨情、水情信息,及时做出24小时预报,并尽可能做出预见期更长的预报,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每天利用电视、公告等发布1-2次水情公告。水情紧急时,随时将新的水情信息发布。及时与自治区、梧州市水文中心以及流域内相关的主要水文站点联系,准确地做出水情预测,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做好指挥部决策的参谋。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六)交通(车船)调度组

  组长:欧院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李庆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梁家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名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国铭藤县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

  任宝才藤县海事处副处长

  联络员:朱名杰(13707747008)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藤县公路养护中心、藤县海事处

  职责:按预案要求在防汛抗洪期间负责车、船及工程机械的调度。根据汛情要求负责对航道、城镇交通、过境道路等交通线路实行管制。负责颁发洪水期间车、船的临时通行证,确保汛期防汛指挥车辆和防汛工作车辆、防汛抢险专用车辆的畅通。落实至少3个车辆机械维修站点,确保抢险车辆机械出现故障时能得到及时维修并投入使用;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七)堤防巡查组

  组长:杨伟杰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陈浩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勉琛县水利局局长

  秦海杰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莫振昆县住建局副局长

  联络员:秦海杰(15177455958)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藤州镇政府

  职责:组织有关单位人员佩戴统一标志和穿着救生衣上堤巡堤查堤,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出现重大险情时根据指挥部命令及时组织有序撤退。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四、安置分指挥部

  指挥长:唐宏飞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县长

  副指挥长:梁小霞副县长

  办公室主任:莫晓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联络员:莫晓强(13768045184)

  职责:统筹协调灾区灾民的转移、安置和救济工作;负责做好汛期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学生有序撤离、复学,保障学生正常参加考试;负责调配安置救援力量。下设救灾安置组、卫生防疫组、学校工作组。

  (一)救灾安置组

  组长:丘启周县应急局局长

  欧院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李定淼县民政局局长

  李贤伟县教育局局长

  梁家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卢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照香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杜清林藤县海事处处长

  黎志才县发改局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联络员:李宏杰(18278035068)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藤县海事处,各乡镇政府。

  职责:负责做好灾区灾民的转移、安置和救济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支援救灾款(物)的接收工作,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认真做好报灾、查灾、核灾工作,及时向县党政领导提供准确数据,并及时上报灾情。积极做好被洪水围困灾民的安置转移工作,确保灾民人身安全并做好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安置场所及保障基本饮食,及时做好因洪水中断交通而滞留本县且经济有困难、食宿无着落旅客的安置导流工作,防止非正常事故出现。对灾民中的烈士军属、特困户必须立即开展食、穿、住的赈灾工作,务必做到有饭吃不挨饿,有衣穿不受冻,有房住避风雨。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二)卫生防疫组

  组长:梁炎文县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陈尚明县医保局局长

  吴奋雄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县疾控中心主任

  何发标县人民医院院长

  刘志光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彭海燕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联络员:吴奋雄(13977437436)

  成员单位: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职责:负责督促落实洪水期间的药品、重大传染病的预防疫苗、消毒物品和器材的正常供应,做好汛期卫生防疫工作;在抢险现场、灾民安置点设立固定的或流动的医疗点,为抗洪抢险工作人员和灾民提供医疗服务,确保各医院、医疗点、医药门市部的正常营业,维护医药市场的秩序;加强救灾期间的食品和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测工作,组织送医下乡,为灾民义诊,做好传染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三)学校工作组

  组长:李贤伟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远胜县教育局副局长

  江以光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吴奋雄县疾控中心主任

  黄健县公安局副局长(挂任)

  朱名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韩旭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黎锋县嘉悦公司总经理

  联络员:江以光(18074743088)

  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县嘉悦公司。

  职责:负责组织学校学生有序撤离、复学;复学前组织开展环境消杀工作;保障校内学生正常用餐需求;保障学生正常参加考试;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五、安全处置分指挥部

  指挥长:于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指挥长:周戈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唐湄县信访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马伟勇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黎德萍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周战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欧院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卢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丘启周县应急局局长

  联络员:马伟勇(13877448208)

  职责: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对主管行业企业在洪水影响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承担洪水期间治安保卫和水上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指挥水上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力量对有关水上浮动设施、漂浮物等进行应急处置,维护堤防、桥梁等重要设施安全;对受洪水围困、落水遇险群众实施紧急救援;组织做好出险地段人员、物资疏散转移和救灾安置等相关工作;组织做好洪水期间市场物价监督、卫生医疗和疫情预防控制等相关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下设治安保卫组、安全管理组。

  (一)治安保卫组

  组长:唐湄县信访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副组长:黎德萍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卢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联络员:区天阳(18276475885)

  成员单位: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

  职责:负责防汛抗洪期间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犯罪分子;在防汛紧急期间,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并维持好交通秩序;协助做好撤离被困群众的工作;配合县交通部门做好车船的征用工作。洪水期间,公安部门必须派出足够的警力进行24小时值班巡逻,对趁水打劫、扰乱社会秩序、造谣破坏的犯罪分子,必须从快、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县交通运输、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维持县内交通秩序,尤其是码头、道口、车站等公共场所,对载人车、船加强安全检查,严处违章事件;交通运输、交通管理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派出人员到各个渡口进行安全监督,限价交通收费。洪水期间,特别是较高洪水位时,对县内交通、车辆停放、道路通行等实施交通管制。负责洪水期间来藤指导工作的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二)安全管理组

  组长:马伟勇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丘启周县应急局局长

  黎德萍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周战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朱方勇县住建局局长

  欧院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新章藤县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联络员:陆旗挺(18172525699)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藤县海事处、藤县公路养护中心,各乡镇政府。

  职责:做好洪水期间水陆交通运输的安全和供电、用电、供水、地质灾害预防及其他各方面的安全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六、市容清洁分指挥部

  指挥长:韦宗成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军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方勇县住建局局长

  联络员:王军弟(15007740088)

  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市内涝治理、洪水期间及洪灾过后市容环境治理工作。下设市容清洁组、内涝处置组。

  (一)市容清洁组

  组长:秦金飞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粟德光藤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员:朱名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位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机中心主任

  杨有志藤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吴勇县城监大队教导员

  何杰县环卫站副站长

  联络员:秦金飞(13977472108)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藤县生态环境局、藤县消防救援大队。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洪水漫堤后城市卫生清洁预案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做好检查、监督洪水期间和洪灾过后的市容清洁、环境卫生、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退水阶段,组织市容清洁责任单位以及居民清扫污泥垃圾,及时清理洪水期间临时抢筑的泥包、石料堆等;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二)内涝处置组

  组长:莫振昆县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观县水利局副局长,县应急局副局长(挂任)

  朱名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林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

  杨有志藤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吴勇县城监大队教导员

  梁勇县市政站站长

  黄辉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朱政东藤州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联系人:莫振昆(13788346784)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藤县消防救援大队、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藤州镇政府。

  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市内涝治理工作。承担县城背街小巷、道路、沿街地下车库、涵洞、地下人行通道等易涝地区的内涝防治抢险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汛期县城易涝点内涝积水情况,负责县城道路雨污溢流口的排放和关闭工作。重要天气过程期间,配合公安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保障车辆行人安全。按照指挥部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七、宣传报道与舆情监控分指挥部

  指挥长:秦燕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指挥长:吴海金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新闻出版局局长(兼)、县融媒体中心主任(兼)

  张俐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联络员:吴海金(13877475971)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融媒体中心,藤县气象局,各乡镇政府。

  职责:督促新闻媒体单位和协调三大通信运营商及时播发雨情、水情、汛情等信息;按指挥部要求及时公布防汛抢险的各项指令和防汛相关信息;做好防汛抗洪抢险知识宣传工作;做好防汛相关事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抗洪抢险的先进事迹;负责组织协调汛期期间相关新闻的发布工作,做好外来媒体接待和采访安排;负责网络舆情管控,及时妥善处置负面舆情;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1)藤县气象局为气象信息报送责任单位,要加强雨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和相关成员单位报送雨情和暴雨预警相关信息。进入汛期后,每天早、晚各报送一次天气预报;遇突发性强降雨要在2小时内报送。

  (2)藤县水文中心站为水文信息报送责任单位,要加强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按预案要求及时通报水情、雨情信息及变化情况并通过宣传组在各媒体上公布相关信息。当藤县水文中心站水位达23.00米时,公布到达警戒水位;当洪水水位在23-25米时,每4小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一次实时水位情况,当洪水水位超过25米时,每1小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一次实时水位情况,并根据水位上升情况加密报告。根据当天的雨情、水情信息,及时做出24小时预报,并尽可能做出预见期更长的预报,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每天由指挥部利用电视、公告等发布1-2次水情公告。水情紧急时,随时将新的水情信息发布。及时与自治区、梧州市水文中心以及流域内相关的主要水文站点联系,准确地做出水情预测,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做好指挥部决策的参谋。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3)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加强对雨情、水情的会商分析研判,及时向指挥部领导和县防汛办报告会商结果;并及时通过宣传报道组在县内各媒体和三大通信运营商播发雨情、水情相关信息。

  2.工程险情信息

  (1)堤防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责任单位为堤防管理部门、相关闸口管理单位、各巡堤责任单位,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险情;群众有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2)如险情较重,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由县综合协调分指挥部向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及时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基本数据上报,以利于上级部门加强指导和做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及提供抢险物资、抢险队伍支持。

  3.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报送的责任单位为县各有关涉灾部门。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工业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洪涝灾情发生后,藤州镇及各有关涉灾部门应及时向指挥部灾情统计上报组报告受灾情况,对涉及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第一时间报告初步情况,并及时续报核实情况。灾情统计上报组应及时做好灾情的收集、整理、统计、核实、报告等相关工作,全面掌握受灾情况,为抗灾救灾提供依据。

  (二)洪水预警

  指挥部负责汛情预警的发布,由轻到重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基本含义如下:

  蓝色汛情预警(IV级):当藤县水文中心站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3.00米洪水时,发布蓝色汛情预警信息。

  黄色汛情预警(III级):当藤县水文中心站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6.50米洪水时,发布黄色汛情预警信息。

  橙色汛情预警(II级):当藤县水文中心站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8.41米洪水时,发布橙色汛情预警信息。

  红色汛情预警(I级):当藤县水文中心站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9.04米洪水或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发布红色汛情预警信息。

  汛情预警发布标志

  

类别

蓝色(IV)

黄色(III)

橙色(II)

红色(I)

图标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3.0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6.5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8.41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9.04米洪水或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

总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发布以上级别预警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相关预警警报信息

  在洪水期间,当洪水将要漫过防洪堤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指挥部须及时发布相关预警、警报,提醒社会公众采取措施及时转移避险,安全撤离。

  1.紧急撤离警报

  语音播放:“紧急警报,紧急警报,紧急警报,请河东防洪保护区所有人员马上撤离,请河东防洪保护区所有人员马上撤离,请河东防洪保护区所有人员马上撤离",鸣放报警信号:鸣36秒,停24秒,时间3分钟。

  2.进水警报

  语音播放:“特急警报,特急警报,特急警报,河东防洪保护区进水警报,河东防洪保护区进水警报,河东防洪保护区进水警报",鸣放报警信号:鸣12秒,停12秒,时间3分钟。

  3.决堤警报

  语音播放:“特急警报,特急警报,特急警报,河东防洪保护区决堤警报,河东防洪保护区决堤警报,河东防洪保护区决堤警报",鸣放报警信号:鸣6秒,停6秒,时间3分钟。

  (四)预防预警行动

  当收到洪水预警、城区防洪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时,各有关责任单位应及时响应,落实预警责任,分析研判即将发生的汛情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应对准备,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适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采取交通管制、安全保卫、防汛抗洪抢险、物资准备、组织人员转移疏散等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广泛动员,全面做好洪水防御工作。社会公众应主动获取、利用预警信息,受影响的组织和个人在收到洪水预警、城区防洪警报等信息后,应服从指挥、积极配合,采取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义务。

  五、警戒水位以下的工作

  设备设施的汛前检查及维护保养由藤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以下简称堤管所)负责,包括闸门的试关/开闸、机组的试机运行及机构人员的调整充实等工作。

  当县城区水位在23.0米警戒水位以下需开展防汛工作时,城区河东防洪堤的防汛抗洪工作由县水利局牵头负责,必要时请求相关部门、单位支持。县水利局设立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东堤防汛抗洪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详见附件6),对防汛工作进行领导、协调、督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防汛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进行防汛动员,通报防汛准备工作的检查结果、汛情雨情预报,部署防汛工作。办公室、技术参谋组、堤防管理组、后勤保障组4个防汛抗洪职能组开始按其职能进入防汛抗洪状态,各职能组要认真学习防汛应急预案和各种抢险技术措施,按预案要求开展各项防汛工作:

  (一)即将关闭自排闸前的工作

  1.堤管所负责对自排闸闸门进行试关闸开闸操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当县城水位将达到21.5米时,堤管所向县防汛办报告,计划于什么时候开始关闭河东堤的3个自排闸闸门。

  3.堤管所在防洪堤范围内张贴公告,提醒堤内低洼区域的群众密切关注水情雨情,做好人员转移及搬离财物的准备工作。

  (二)关闭自排闸的工作

  在水位达到21.50米,且水文部门预测河水继续上涨趋势明显时,堤防管理组负责组织人员关闭河东堤的3个自排闸闸门及1个涵管拍门,并做好闸门运行值班情况记录。

  (三)自排闸关闭后的工作

  1.张贴关闸通知。堤管所在防洪堤范围内张贴关闸通知,提醒堤内低洼区域的群众密切关注水情雨情,随时做好人员转移及搬离财物的准备。

  2.抽排水工作安排。一是在正常情况下泵站的抽排水工作由堤防管理组统筹安排河东堤2个泵站的值班人员,各泵站站长具体安排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做好抽排水工作,并做好泵站运行值班情况记录;二是河东城区内涝的抽排主要由排涝泵站进行抽排,当县城遭遇下大雨(每小时降雨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暴雨(每小时降雨量达到16毫米以上)或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或突发强降雨或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影响县城范围时,堤管所负责通知排涝泵站适当提前起动抽水泵进行抽排水,适度腾空前池库容,以减轻内涝风险或减少内涝受淹面积。

  3.值班、巡堤工作安排。堤管所防汛组织机构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堤管所安排人员在办公室24小时值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同时做好值班记录,每4小时向泵站报送一次水位,并根据水位上升情况加密报送,必要时报送洪水上涨速度。堤防巡查小组加强对堤防的巡查,对堤防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监测。

  4.部门联动工作安排。堤管所向县防汛办报告自排闸关闭情况。县防汛办安排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关闸信息,提醒低洼地段有内涝风险,要做好防范准备,提高居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县防汛办通知县气象局给予气象信息支持,当预测县城有10mm以上短时强降雨云团时提前通知堤管所,堤管所要做好抽排内涝的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县住建局落实人员加强城区排涝管网入口巡查清障,保障降雨期间排涝管网畅通;通知县水文中心站给予水文信息支持;通知藤州镇政府落实人员对堤内易受内涝影响群众的撤离工作。

  六、城区防洪应急响应

  因河东防洪堤建成后没有经历过10年一遇(27.76米)以上的洪水考验,且没有进行竣工验收,不可预见性因素较多。指挥部可视工程安全情况以及上游来水情况选择在不达设计高程情况下提前往堤内开闸充水,确保堤体安全。

  (一)城区防洪应急响应分级

  按我县城区发生洪水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和防御工作的紧要程度,城区防洪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指挥部负责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的确定及城区防洪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和终止,应急响应应从低到高逐级启动,必要时可直接启动更高等级的应急响应。

  城区防洪Ⅳ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汛办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副指挥长同意后启动。

  城区防洪Ⅲ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委托县防汛办主要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启动。

  城区防洪Ⅱ级应急响应:由总指挥部副总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总指挥长同意后启动或由总指挥长主持会商,直接启动。

  城区防洪Ⅰ级应急响应:由总指挥长主持会商,直接启动。(二)城区防洪应急响应的启动及行动

  1.城区防洪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城区水位达到23.0米且预测继续上涨或城区24小时降雨量达到100-149.9mm时,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城区防洪Ⅳ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2)应急响应行动(对应水位段:城区水位在23.0至26.5米):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委托县水利局牵头负责,县水利局协调县气象局、藤县水文中心站、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藤县海事处、藤州镇政府等单位开展防汛抗洪工作。县水利局加强对城区防汛抗洪工作的督导,根据雨情水情汛情预测预报,对防汛形势作出研判,指导堤管所根据实际按城区预案要求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本辖区的防汛各项工作:堤防管理组做好抽水值班工作安排,并做好运行值班情况记录;堤防巡查小组开始实行24小时巡堤值班、巡查,对堤防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监测,做好雨情、汛情、工情记录,并将巡查情况上报县水利局;堤防观测小组做好实测水位、堤防位移等记录,以便于和采集量作对比;泵站机电抢修小组及时做好泵站设备故障的抢修工作;督查组对各职能组的防汛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县水利局汇报;堤管所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遭遇暴雨或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或突发强降雨时及时通知泵站做好抽排水工作安排,适当腾空前池库容;县水利局协调县住建局落实人员加强城区排涝管网入口巡查清障,保障降雨期间排涝管网畅通;县水利局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请求县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抢险队员通信工具必须24小时畅通;堤管所按照县水利局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2.城区防洪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城区水位达到26.5米且预测继续上涨或城区24小时降雨量达到150-199.9mm时,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城区防洪Ⅲ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2)应急响应行动(对应水位段:城区水位在26.5至28.41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管城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加密汛情预测预报频次,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指挥部根据实际按城区预案要求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本辖区的防汛各项工作;各职能组、各部门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县防汛办协调好各职能组之间的工作,检查各职能组按预案要求到岗及其工作开展情况;各责任单位对负责的堤段落实人员24小时上堤巡查,发现险情即向指挥部报告,并及时按照预案要求采取临时应急措施进行处理;技术参谋组按要求组织技术人员24小时值班巡堤,对险情及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措施,并监督做好河东防洪堤的巡查工作;堤管所落实排涝泵站人员24小时运行值班工作;县住建局落实人员加强城区排涝管网入口巡查清障,保障降雨期间排涝管网畅通;藤州镇政府落实人员对河东堤防护区内低洼易受内涝影响群众的撤离工作。当水位达到27.50米时,县海事、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协助指挥部对本县水域实施封航,禁止一切船舶在此水域停泊(除防汛抗洪抢险船舶外),对危及堤防、桥梁及一些重点建筑安全的船舶、水上漂浮物进行清除、摧毁;当水位达到27.50米时,除巡堤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外,县公安局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防洪堤堤顶,协助指挥部对防汛抢险道路进行交通管制;藤县海事处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制,对过境船舶情况严格监控,将靠泊防洪堤的船舶移泊至安全水域,确保安全停泊,同时向梧州市海事局申请发布禁航通告;其他相关部门和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各方面工作,并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遵从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3.城区防洪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城区水位达到28.41米且预测继续上涨或城区24小时降雨量达到200-249.9mm时,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城区防洪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2)应急响应行动(对应水位段:城区水位在28.41至29.04米):总指挥部接管城区的防汛抗洪工作,总指挥部、各职能组全体成员集中办公。当城区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时,由副总指挥长或总指挥长视情况及时组织会商,根据会商结果并经总指挥长批准,以总指挥部名义发布公告宣布城区范围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报告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全县工作转入以抗洪救灾为中心(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应急响应直接提升至I级,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按照I级应急响应行动和措施开展工作)。总指挥部召开紧急防汛工作会议,动员、部署紧急防汛期的工作。各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命令和各自职责组织相关职能组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部门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各巡堤人员、堤防观测人员继续巡堤观测。当外江水位达到28.41米时,泵站是否继续抽排由总指挥部决定;安置分指挥部组织各责任单位做好防护区内群众撤离工作。河东设防区紧急撤离命令一经发布:河东设防区连续紧急播发汛情及命令,设防区内的高音喇叭同步播发。安置分指挥部接到总指挥部指令后,即鸣“河东设防区紧急撤离警报"(用语音播放“紧急警报,紧急警报,紧急警报,请河东防洪保护区所有人员马上撤离,请河东防洪保护区所有人员马上撤离,请河东防洪保护区所有人员马上撤离",鸣放报警信号:鸣36秒,停24秒,时间3分钟);县宣传报道组及藤州镇政府马上组织安排流动宣传车在大街小巷播放总指挥部的命令;安置分指挥部、藤州镇政府责任单位组织人员入户动员、组织居民就近撤往河东广场、县一中及藤州中学等灾民安置点(详见附件14)。

  4.城区防洪Ⅰ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城区水位达到29.04米且预测继续上涨或城区24小时降雨量达到250mm以上时,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城区防洪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2)应急响应行动(对应水位段:城区水位在29.04米以上):我县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进入紧急关头,必要时县长向全县居民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县抗洪抢险总动员。总指挥部向梧州市、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汛情、灾情、险情,请求派驻力量支援我县抗洪抢险。各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命令结合各自职责组织相关职能组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部门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全力投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当预测水位达到29.04米且继续上涨时,总指挥部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可指令泵站停止抽排、泵站全体人员撤离、开启自排闸门充水。河东设防区进水命令一经发布:河东设防区连续紧急播发汛情及命令,设防区内的高音喇叭同步播发。安置分指挥部接到总指挥部指令后,即鸣“河东设防区进水警报"(用语音播放:“特急警报,特急警报,特急警报,河东防洪保护区进水警报,河东防洪保护区进水警报,河东防洪保护区进水警报",鸣放报警信号:鸣12秒,停12秒,时间3分钟);县宣传报道组及藤州镇政府马上组织安排流动宣传车在大街小巷播放总指挥部的命令;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再次搜寻河东防护区居民,确保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河东设防区内的巡堤、抢险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堤管所启动中胜、雅瑶泵站自排闸门开启,让外江水慢慢进入河东设防区,防止堤防出现冲刷或缺堤跨坝现象;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停止向泵站高压线路供电(具体断电时间由堤管所与藤县供电公司对接);河东设防区进水后,堤管所除安全监测人员外,其余人员回堤管所三楼办公室待命,等候调配。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完善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建设,提升防汛信息服务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气象、水文以及防洪工程的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和管护,完善雨情、水情、工情测报站网。宣传、工信、文广体旅、通信企业等部门依法保障防汛信息传递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堤防管理单位应配备防汛通信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测得到、测得准、报得出、报得快。

  (二)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对重点险工险段或者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发生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责任人或者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包括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群测群防以及劳动力保障;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除全力参加抢险外,还担负技术指导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组建防汛机动抢险队,作为本级本部门专业抢险队伍。部队参加抢险的调动: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应通过同级党委政府名义向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供电保障。县供电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工作。

  4.交通运输保障。防汛指挥机构应配备足额的防汛指挥用车,确保防汛抢险工作能及时到达抗洪抢险一线进行决策与部署。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无障碍通行,在紧急防汛期间根据防汛抢险工作需要牵头相关部门做好车、船征用相关工作;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负责保障管辖范围内抗洪抢险救灾道路畅通,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以及

  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在紧急防汛期间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车、船征用等相关工作;海事部门负责发生大洪水时船舶通航的安全。

  5.医疗保障。县卫健部门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转移安置保障。县人民政府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及时向社会公告,人员转移补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人员转移工作应当明确人员转移责任人,落实相应责任制。学校、电影院、体育馆等公共建筑物在洪涝灾害紧急状态下,应当根据各级人民政府或者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无条件开放,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避灾条件。根据预案或者实际情况,需要由政府组织集中转移的,有关乡镇政府或者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发布转移指令,告知群众灾害的危害性及具体的转移地点和转移方式,提供必要的交通和通讯工具,妥善安排被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被转移群众应当按照指令转移,并自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食品。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灾害紧急情况时,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群众返回。

  7.治安保障。县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8.物资保障。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

  及受洪水威胁或有防汛物资储备任务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必要的防

  汛抢险物资和专业抢险器械。重点用于本辖区、本行业的防汛抢

  险救灾的应急需要。各级防汛抢险物资的调拨: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需要直接调用本级防汛抢险物资,必要时由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提请防汛抢险物资援助,经批准同意后调用。各级直接调用的防汛抢险物资,由各级财政负责安排专项经费补充;申请调用上级防汛抢险物资的,由提出申请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补充。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紧急调运,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9.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商水利、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防汛经费,专项用于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抢险、水毁水利设施修复、汛期后勤及值班保障。

  10.社会动员保障。在汛期,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洪涝灾害的

  发展,组织有关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县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

  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1.技术保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依托国家、自治区防汛指挥系统,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建设县级防汛指挥系统,并与国家、自治区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互联互通,提高防汛调度指挥决策水平。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县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由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三)培训与演练

  1.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

  织或者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指导有关单位进行培训,每年汛前至

  少应组织一次培训。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或

  者不定期开展。培训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

  取得实效。部队的培训工作由部队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演练。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不定期举行不同类型防汛救灾

  应急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专业抢险队伍应根

  据业务特点和辖区各类隐患险情,每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抗洪抢险

  演练。各级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每年组织举行一次多部

  门联合专业演练。

  八、善后工作

  洪涝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及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救灾

  灾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安排,帮助因灾倒损房屋群众开展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健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二)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

  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农田水利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灾后重建

  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五)保险与补偿

  乡镇人民政府、保险机构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

  公众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

  应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六)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本辖区本次防汛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工作总结报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九、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1.洪水风险图。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

  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

  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

  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防御洪水方案。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

  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

  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发的洪涝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3.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台风、灾害性强降水来临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发布汛情公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行使紧急处置权、调用权和决定交通管制。对不服从紧急处

  置和调用的,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强制实施。

  4.暴雨预警等级。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

  红色表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洪水等级。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6.洪涝灾害。因降雨、融雪、冰凌、溃坝(堤)、风暴潮、热带气旋等造成的江河洪水、渍涝、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以及由其引发的次生灾害。

  7.灾情评估指标及安全事故等级。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灾情评估指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藤县洪涝灾害评估指标,作为我县洪涝灾害评估参考,主要从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两个层次进行简单的综合评估。具体评估指标确定

  如下:影响范围指标:以乡镇级行政区域为评估单元,全县灾害影响范围少于全县乡镇总数1/4(4个以下)为局部受灾、乡镇总数1/4~1/2(4个以上,8个以下)为较大范围受灾、乡镇总数1/2~3/4(8个以上,9个以下)为大范围受灾、超过乡镇总数3/4(9个以上)为流域性受灾。

  受灾程度指标:以县级行政区域为评估单元,受灾乡镇的受灾人口和农作物受灾面积在10%以下为轻度灾、10%~30%为较重灾、30%~50%为严重灾、超过50%为特重灾。

  安全事故等级:因灾死亡人数3人以下为一般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为较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为重大事故,30人以上为特别重大事故。

  8.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实施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本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本预案原则上每5年修订1次。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藤县人民政府对本预案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防汛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2年印发的《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东堤2022年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藤防指办〔2022〕10号)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

  1.藤县城区河东堤防基本资料表

  2.藤县城区河东堤穿堤涵闸基本情况表

  3.藤县城区河东堤排涝泵站基本情况表

  4.藤县城区河东堤各责任单位巡堤人员分配表

  5.藤县城区河东堤防汛抢险物资落实情况表

  6.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东堤防汛抗洪领导小组

  7.藤县河东防洪堤防汛巡堤查险工作方案(试行)

  8.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东堤防汛组织机构设置图

  9.藤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汛期值班人员安排表

  10.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东堤报险流程图

  11.藤县河东护岸生态鱼巢挡墙A-F大样图

  12.藤县河东防洪堤断面特征图

  13.藤县河东淹没区内居民撤离的责任单位布置图

  14.藤县河东堤淹没区内居民撤离(人数约4600人)的责任单位及安置方案

  15.藤县河东堤各类险情处置细化方案(试行)

  16.藤县防汛抢险技术专家名单

  17.河东防洪堤保堤充水时间与流量表

  18.藤县河东堤淹没20年一遇(29.04m)淹没图

  附件1

  藤县城区河东堤防基本资料表

  

堤防

名称

堤段

所在

位置

防洪标准

设计水位(m)

堤型结构

堤防长度(m)

堤顶高程(m)

防浪墙高(m)

交通防洪闸门数量(扇)

穿堤闸门(扇)

排涝站数量(座)

河东防洪堤

浔江大桥~黄冲河水闸段

藤州镇 河东城区

20年一遇

29.04~29.22

土堤、埋石砼挡墙护岸

3534

30.6

0.5局部(开敞式)

0

6

2

说明:高程和水位为相应藤县水文中心站测报85基准值。


  附件2

  藤县城区河东堤穿堤涵闸基本情况表

  

序号

道口闸涵名称

桩号地点

闸门结构

型式及重量

闸孔断面尺寸宽×高(m)

闸门启闭机型式及电机功率

涵闸底槛出口高程(m)

关闸水位

(m)

使用单位责任人

主管部门

实施

责任人

电话

使用单位及责任人

电话

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胜西穿堤涵闸

0+296.33

球墨铸铁闸门(镶铜)

2.5t

1.5×1.5

QL-80-SD手电两用螺杆式

2.2KW

20.50

21.50

李栋森

7288785

18074952970

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

李莹

7288785

13307741616

县水利局

黄勉琛

7282410

13977448868

2

中胜穿堤涵闸

1+102.43

球墨铸铁闸门(镶铜)

5.0t

2.5×2.5

QL-150-SD手电两用螺杆式

3.0KW

20.50

21.50

李栋森

7288785

18074952970

3

雅瑶穿堤涵闸

2++276.06

球墨铸铁闸门(镶铜)

3.5t

2.0×2.0

QL-120-SD手电两用螺杆式

2.2KW

20.50

21.50

吴华凤

7288785

13347645326

4

黄冲河穿堤涵管

2+886.2

DN800钢制侧翻式拍门

C30混凝土Ⅲ级预制管DN800,管长56米

20.50

21.50

吴华凤

7288785

13347645326


  说

  说明:高程和水位为相应藤县水文中心站测报85基准值。

  附件3

  藤县城区河东堤排涝泵站基本情况表

  

站名

桩号

集雨

面积

(km²)

基本情况

外江运行最高水位(m)

泵站设计起抽水位(m)

管理使用单位

主管部门

总装机(KW)

单机

(KW/台)

设计总抽排水量

(m³/s)

最大抽排水量(m³/s)

单机抽排水量

(m³/s)

实施

责任人

电话

使用单位及责任人

电话

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胜西-中胜

1+000

0.45

--

--

--

--

--

自流连通至中胜泵站

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

李莹

7288785

13307741616

县水利局

黄勉琛

7282410

13977448868

中胜泵站

1+233

1.96

4×180

180

6.9

7.6

1.9

29.11

23.0

李栋森

7288785

18074952970

雅瑶(黄冲河)泵站

2+236

0.76

4×110

110

3.8

4.6

1.15

29.04

23.0

吴华凤

7288785

13347645326


  附件4

  藤县城区河东堤各责任单位巡堤人员分配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巡堤人员

责任路段

巡堤责任堤段

1

藤县公路养护中心

3

浔江大桥至胜西排涝闸

Z0+190~0+296

2

县市场监管局

3

3

县退役军人局

1

4

县医保局

2

5

县水利局

6

6

工商银行藤县支行

1

7

太平洋保险藤县支公司

1

8

中石化藤县分公司

1

9

县自然资源局

7

胜西排涝闸至水泥厂码头下游方向第1个下河步级

胜西排涝闸至水泥厂码头下游方向第1个下河步级

0+296~0+835

0+296~0+835

10

县民政局

6

11

县审计局

1

12

县乡村振兴局

1

13

县大数据发展局

1

14

县残联

1

15

县工业集中区管委办

1

16

县检察院

5

水泥厂码头下游方向第1个下河步级至中胜泵站下游方向第1个下河步级

0+835~1+255

17

县人民法院

5

18

县司法局

5

19

县龙源公司

3

20

县农业农村局

8

中胜泵站下游方向第1个下河步级至 第3个下河步级

1+255~1+655

21

县林业局

7

22

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

3

24

藤州镇政府

3

中胜泵站下游方向第3个下河步级至旧糖厂码头

1+655~2+000

25

县人社局

3

26

县国家统计局藤县调查队

2

27

县盐业公司藤县支公司

2

28

藤县烟草局

2

29

农业发展银行藤县支行

2

30

农业银行藤县支行

1

31

柳州银行藤县支行

1

32

北部湾银行藤县支行

1

33

县发改局

9

旧糖厂码头至黄冲河排涝闸

2+000~2+276

34

藤县生态环境局

2

35

县住建局

7

36

县教育局

5

黄冲河排涝闸至黄冲河口第2个 下河步级

黄冲河排涝闸至黄冲河口第2个 下河步级

2+276~2+625

2+276~2+625

37

县卫健局

7

38

县文广体旅局

6

39

县交通运输局

3

黄冲河口第2个下河步级至 黄冲河水闸顶

2+625~3+343

40

藤县税务局

3

41

中国电信藤县分公司

2

42

中国移动藤县分公司

2

43

中国联通藤县分公司

2

44

中国邮政藤县分公司

2

45

藤县农信社

2

46

县桂银村镇银行

1

47

新华书店

1


  备注:巡堤人员每日三班制轮值,值班时段为8:00~16:0016:00~24:000:00~8:00

  附件5

  藤县城区河东堤防汛抢险物资落实情况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联系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立方米

2000

藤州镇东胜村

梁培金

13877473005

碎石

立方米

500

藤县宁拓石英石加工永康厂

李敏

13788341790

块石

立方米

500

藤县宁拓石英石加工永康厂

李敏

13788341790

立方米

500

藤县宁拓石英石加工永康厂

李敏

13788341790

2

挖机

2

县城河东南出口

胡全强

13877478372

3

自卸车

8

县城河东南出口

胡全强

13877478372

4

铲车

2

县城河东南出口

丽新砂场

胡全强

陈立深

13877478372

18377420629

5

吊车

2

杉花根大桥东侧停车场

津北金禾农庄旁边

黄庆武

梁林昌

18775473700

15207744188

6

割磨机等抢险机具

3

县城大冲肚

梁伟进

13877471463

7

编织袋

10000

县堤管所

刘秋荣

18178431288

铁铲、锄头

160

8

柴油

2000

河东加油站

周滨

7298186

18977145562


  附件6

  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东堤防汛抗洪领导小组

  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东堤设立防汛抗洪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水利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利局分管防汛工作的副局长和局党组成员、堤管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县水利局和堤管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

  组长:黄勉琛县水利局长

  副组长:刘观县水利局副局长、县应急局副局长(挂任)

  秦海杰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李莹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所长

  成员:李晓晶吴文富邱洋森陈炎忠雷水昌龚文辉黄秋平覃兴韦义伟邓行明莫世煜莫卓民刘志林刘进全王飞羽蓝栩莹刘秋荣黄杨莲许春梅李柱兰

  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职责

  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委托负责县城河东防洪堤Ⅳ级及以下应急响应的洪水防御工作,对县城河东防洪堤的洪水防御工作进行领导、部署、协调和督导,统一调度人力物力财力做好洪水防御工作。

  2.副组长职责

  充分了解我县汛情,根据防汛形势提出决策建议,协助组长对洪水防御工作进行领导、具体布置并抓好落实;协助组长组织相关职能组开展洪水防御工作;组织落实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刘观:协助组长领导、督导和指导技术参谋组按职责要求开展工作;协调组织并参与工程险情处置、抢险技术指导工作;组织落实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秦海杰:协助组长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协调组织并参与工程险情处置、抢险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技术参谋组工作;组织落实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莹:协助组长领导、督导和指导堤防管理组、后勤保障组按职责要求开展工作;协调组织并参与工程险情处置、抢险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堤防管理组工作;组织落实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3.其他成员职责

  负责组织、督促本股室、泵站根据本预案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做好洪水防御工作;同时兼顾做好汛期值班和本股室日常工作,强化本股室、泵站洪水防御工作责任;组织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堤防工程管理的具体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洪堤管理所二楼)、技术参谋组、堤防管理组和后勤保障组共4个防汛抗洪职能组,中胜、雅瑶两个泵站分片负责堤防、泵站、涵闸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汛期的防汛抗洪工作。

  二、防汛抗洪职能组

  (一)办公室

  主任:王飞羽

  成员:周武飞黄杨莲李柱兰刘秋荣蔡雪华李梅樱

  职责:负责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城防洪堤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的指示传达至各职能组,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接听报险、报灾电话,记录报来的险情转技术参谋组派人查勘,并及时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组的关系,根据反馈回来的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当自排闸关闭后,根据汛期值班制度安排值班,做好水情记录,定时向防汛抗洪领导小组及各职能组通报水情;负责汛期交通车辆调度工作,保证车况良好;落实洪水期间堤管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检查各泵站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技术参谋组备好城区内所有堤防平面布置图、典型断面图及相关资料;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技术参谋组

  组长:秦海杰

  副组长:李晓晶

  成员:黄秋平吴文富邱洋森陈炎忠覃兴韦义伟龚文辉雷水昌莫世煜莫卓民邓行明黄飞林李莹刘志林刘进全覃泽飞王飞羽

  职责:熟悉防洪工程的工程结构,了解掌握工程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各泵站反馈回来的问题,对出现的险情进行现场查勘、分析并做出技术判断后提出汛期紧急抢险方案或技术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出现险情时,及时赶赴现场,配合县防汛抢险技术专家开展工作,做好抢险处理方案的落实,并现场指导抢险工作;了解和掌握堤防、排涝设施、闸门以及与防洪工程相关的市政设施、建筑物、管线、电气设备的主要参数、标准及交叉衔接情况,检查、指导其正常运行;对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作出预测性建议,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参考;负责及时对洪水期间堤防变形观测成果进行分析研讨;负责备好城区内堤防平面布置图、典型断面图及相关资料;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堤防管理组

  组长:李莹

  成员:刘志林刘进全覃泽飞王飞羽蓝栩莹刘秋荣许春梅李梅樱陈亦峰吴华凤李栋森吴雨蓉

  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各穿堤闸(涵)的关闭或开启情况及泵站的抽排水情况;负责安排人员按防汛抢险预案要求关闭或开启各穿堤闸(涵),并做好闸门运行值班情况记录;负责安排泵站的值班人员按防汛抢险预案要求进行泵站的抽排水,并做好泵站运行值班记录;负责安排巡堤人员按防汛抢险预案规定巡堤,并做好雨情、汛情、工情记录;若出现险情,必须边按程序上报,边组织人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负责跟踪洪水期间防洪堤的变形观测,并督促观测单位及时提交观测成果,变形观测内容为:堤身沉降观测、堤身水平位移观测;负责检查管辖范围内洪水期间船只的停泊及用电安全问题;当县抗洪抢险总指挥部发布河东设防区进水命令后,按指令启动中胜、雅瑶泵站自排闸闸门开启向堤内充水;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设中胜泵站小组、雅瑶泵站小组、堤防保洁小组、泵站机电抢修小组、穿堤涵闸管理小组、堤防巡查小组、堤防观测小组、督查组。

  1.中胜泵站小组

  实施责任人:李栋森

  成员:李寅兰陈贵源汛期工3人

  2.雅瑶泵站小组

  实施责任人:吴华凤

  成员:李琼仙秦日文汛期工3人

  3.堤防保洁小组

  实施责任人:吴雨蓉

  成员:唐玉丽彭海严向万娥李荣兰

  4.泵站机电抢修小组

  实施责任人:刘进全

  成员:覃泽飞周武飞陈亦峰许春梅吴华凤李栋森吴雨蓉胡献朋麦坤荣彭柱胜

  陈祖明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段世东18677408289、黄正冰13768651553)

  5.穿堤涵闸管理小组

  实施责任人:刘志林

  成员:刘进全陈亦峰刘秋荣许春梅李柱兰

  吴华凤李栋森吴雨蓉陈祖明

  6.堤防巡查小组

  实施责任人:刘志林

  成员:李莹刘进全覃泽飞周武飞王飞羽蓝栩莹陈亦峰刘秋荣许春梅李柱兰蔡雪华黄杨莲李梅樱吴雨蓉陈祖明保洁组人员泵站机动人员县水利局干部6人

  7.堤防观测小组

  实施责任人:刘秋荣

  成员:欧伟金(手机17777473773)黄瑞高王孙明陈亦峰

  8.督查组

  组长:秦海杰

  副组长:李莹

  成员:刘志林刘进全王飞羽李柱兰刘秋荣黄杨莲李梅樱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蓝栩莹

  成员:黄杨莲蔡雪华刘秋荣李柱兰陈亦峰

  职责:负责防汛值班、巡堤、抢险等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落实防洪堤管所防汛工作经费;负责联系相关部门或个人按预案要求落实抢险所需的材料、物资、车辆和抢险机具;负责按预案要求检查、清点、补充各抢险材料储料点的抢险材料;负责检查、清点、补充、维修仓库的抢险物资、抢险机具、抢险灯具等;负责联系相关部门按预案要求落实抢险应急的取土点和块石、碎石、砂的供应点,并做好储备;当堤防出现险情时,迅速组织抢险所必需的器具、物资赶赴现场;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7

  藤县河东防洪堤防汛巡堤查险工作方案(试行)

  为了扎实做好藤县河东防洪堤汛期特别是发生暴雨、堤防洪水持续高水位行洪期间的防汛抗洪巡堤查险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藤政办发〔2019〕133号)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巡堤查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巡堤查险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级落实巡堤查险工作责任制,实行全县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单位分段包干、党政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各负其责的巡堤查险工作机制。

  巡堤查险工作的目标要求是:做到“五个坚持",实现“二个确保"。

  “五个坚持"即:坚持主要领导挂帅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不间断巡查制,杜绝空缺现象;坚持巡堤查险值班登记制;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个确保"即:确保藤县河东城区不进水;确保藤县河东防洪堤不决口。

  二、巡查要求

  1.巡堤查险队的队员,必须挑选责任心强、有抢险经验、熟悉堤情的人员担任。巡查队员分基本队员和后备队员。基本队员在水情到达23.00米警戒水位时上堤巡查,后备队员在水情到达26.5米水位或响应Ⅲ级响应时参加巡查。

  2.巡堤查险任务,应按堤段的重要情况配备力量,固定某段由队包干,统一领导,分段负责。同时各队也可分派专组、专人、专地看守,熟悉堤情、水情以及可能发生的险情。对一般险情要求及时处理,定期汇报;对重大险情,随时上报并提出意见。

  3.巡查交接时,交接班应紧密衔接,以免脱节。接班的巡堤队员提前上班,与交班的共同巡查一遍,交待情况。相邻小队碰头时应互通情报。并应建立汇报、联络与报警制度。

  4.巡查方法:堤上、堤身内外均要进行巡查,对堤内情况要加强侦察。巡堤按责任堤段,每组4人成排前进巡查。2人走堤顶,巡查堤顶,注意观察堤顶有无沉陷和裂缝,堤外有无障碍物;二人走堤内,查看堤坝坡脚有无漏水、管涌的险情。巡堤人员要时分时合,迂回巡查,不可有遗漏点,要不断交换情况。在风雨夜或风浪大时,堤外水边巡查人员要注意安全。

  查险是一件细致艰苦的工作,天气越恶劣(狂风、暴雨、黑夜),查夜工作越要抓得紧。不仅对重点险工堤段要加倍注意,对一般堤段也决不可放松,根据各地经验,巡堤查险必须做到“五时"“三清"“三快"。

  五时:是指吃饭时、换班时、黄昏时、黎明时、刮风下雨时。在这些时候最容易疏忽忙乱,注意力不集中,容易遗漏险情。对险情和隐患处理后,还要注意观测,必须提高警惕。

  三清、三快:巡查前后要三清、三快。三清:即险情查清、信号记清、报告说清;三快:即发现险情快、报告快、处理快。这样才能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小险迅速处理,以免发展扩大;重大险情,上级能及时准确了解,必要时能调集力量支援抢护。

  三、巡堤查险工作坚持以下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巡查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报告巡查情况,果断处置巡查中出现的新情况。

  (二)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向下一班全面交代查险中出现的问题,对尚未查清的可疑险象,要共同巡查一次,要双方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三)险情报告制度。发现一般险情,在抢护的同时带班领导立即向包段领导报告,包段领导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现场制定方案,并组织抢护,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重大险情必须在10分钟内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督查工作

  巡堤查险督查工作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开展,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以点促面,全面落实。督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具体内容:

  各巡堤查险包段单位是否建立有交接班制度、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是否对巡查人员进行了一定的培训教育;是否按规定路线、时间、次数巡堤,把任务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人;是否提供了照明设备,便于夜间巡堤查险;是否按照技术要求、方式方法进行巡查;是否对发现的管涌、裂缝、滑坡等险情,及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督查工作主要采取现场检查、调查、走访等方式开展,并接受群众举报。建立督查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随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附件8

  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东堤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组织机构设置图

  附件9

  藤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汛期值班人员安排表

  

序号

组别

人员安排

实施责任人

单位责任人

1

中胜泵站小组

组长:李栋森

成员:李寅兰陈贵源汛期工3人

李栋森

李莹

李莹

2

雅瑶泵站小组

组长: 吴华凤

成员:李琼仙秦日文 汛期工3人

吴华凤

3

堤防保洁小组

组长:吴雨蓉

成员:唐玉丽彭海严向万娥 李荣兰

吴雨蓉

4

机电抢修小组

组长:刘进全

成员:覃泽飞周武飞陈亦峰许春梅吴华凤李栋森吴雨蓉

胡献朋麦坤荣彭柱胜陈祖明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段世东

18677408289、黄正冰13768651553)

刘进全

5

关闸门小组

组长:刘志林

成员:刘进全陈亦峰刘秋荣许春梅李柱兰吴华凤李栋森

吴雨蓉陈祖明

刘志林

6

巡堤小组

组长:刘志林

成员:李 莹 刘进全覃泽飞周武飞王飞羽蓝栩莹陈亦峰刘秋荣许春梅李柱兰蔡雪华黄杨莲李梅樱吴雨蓉陈祖明保洁组人员 泵站机动人员 县水利局6人

刘志林

7

堤防观测小组

组长:刘秋荣

成员:欧伟金(手机17777473773) 黄瑞高王孙明陈亦峰

刘秋荣

8

督查组

组长:秦海杰

副组长:李 莹

组员:刘进全刘志林王飞羽李柱兰刘秋荣黄杨莲李梅樱

秦海杰

备注:1. 藤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办公室设在镇中(角嘴)泵站二楼南侧。

  1. 值班人员每日三班制轮值,包括堤防巡查,第①组巡堤范围为浔江大桥~中胜泵站下游方向第3个下河步级(桩号1+655);第②组巡堤范围为中胜排涝闸下游方向第3个下河步级(桩号1+655)~黄冲河水闸。值班时段为8:00~16:00 16:00~24:00 0:00~8:00 。


  附件10

  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东堤报险流程图

  附件11

  藤县河东护岸生态鱼巢挡墙A~F大样图

  附件12

  藤县河东防洪堤断面特征图

  附图13

  附件14

  藤县河东堤淹没区内居民撤离(人数约4600人)的责任单位及安置方案

  一旦启动应急响应,各责任单位按照下表分工进行河东堤淹没区的人员撤离到对应安置点。藤县防汛抗洪救灾安置组负责相关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人员工作职责和注意事项,各组全员到位,及时安置群众,确保有序安置群众。

  

序号

责任单位

牵头

单位

牵头单位负责人

责任路段

责任范围

安置点及联系人

巡堤责任堤段

备注

1

藤县公路养护中心

县市场监管局

县退役军人局

县医保局

县水利局

工商银行藤县支行

太平洋保险藤县支公司

中石化藤县分公司

藤县公路养护中心

主任

浔江大桥至胜西排涝闸

胜西2,3组浔江大桥下游侧莲塘口等一带居民。

(约150人)

藤州中学(约安置150人)

联系人:秦寿南电话18278032963

Z0+190~

0+296

各单位负责各自单位人员及家属撤离

2

县自然资源局

县民政局

县审计局

县乡村振兴局

县大数据发展局

县残联

县自然资源局

局长

胜西排涝闸至旧水泥厂码头下游方向第1个下河步级

胜西3组、中胜1,2,3,7组原县二化厂、岭尾塘、大屋垌、埌尾、砂子塘角等一带居民。(约650人)

藤州中学(约安置650人)

联系人:林石先电话18607749098

0+296

~0+835

3

县检察院

县人民法院

县司法局

县龙源公司

县检察院

检察长

旧水泥厂码头下游方向第1个下河步级至中胜泵站下游方向第1个下河步级

中胜2,3,4,5,6,8组埌尾、潭津小学、大木根、大塘、岭尾等一带居民。(约650人)

河东广场(约安置650人)

联系人:朱钊

电话15707744499

0+835~

1+255

各单位负责各自单位人员及家属撤离

4

县农业农村局

县林业局

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

县农业农村局

局长

中胜泵站下游方向第1个下河步级至第3个下河步级

中胜4,5,8组和雅瑶1,2,3,4组岒尾、窑头等一带居民。(约1000人)

河东广场(约安置1000人)

联系人:唐剑锋电话18877415668

1+255~1+655

5

藤州镇政府

县人社局

县盐业公司藤县支公司

县烟草局

农业发展银行藤县支行

农业银行藤县支行

柳州银行藤县支行

北部湾银行藤县支行

藤州镇政府

镇长

中胜泵站下游方向第3个下河步级至旧糖厂码头

雅瑶2、4,5,11,12组窑中、五指塘、旧糖厂码头道路上游侧等一带居民(约1450人)。

县一中(约安置1450人)

联系人:冯柱松电话13877447198

1+655~2+000

6

县发改局

藤县生态环境局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

局长

旧糖厂码头至黄冲河排涝闸

雅瑶5,11,12组窑尾等一带居民。(约600人)

县一中(约安置600人)

联系人:李秋萍电话19976238600

2+000~2+276

7

县教育局

县卫健局

县文广体旅局

县教育局

局长

黄冲河排涝闸至黄冲河口第2个下河步级

东胜村新地3组刘屋坡一带居民。(约3人)

县一中(约安置3人)

联系人:覃红梅电话18024961930

2+276~2+625

8

县交通运输局

藤县税务局

中国电信藤县分公司

中国移动藤县分公司

中国联通藤县分公司

中国邮政藤县分公司

藤县农信社

县桂银村镇银行

新华书店

县交通运输局

局长

黄冲河口第2个下河步级至黄冲河水闸顶

该地段为保护耕地,不涉及转移人员

2+625~3+343


  附件15

  藤县河东堤各类险情处置细化方案(试行)

  为有效应对洪涝灾害,有序做好藤县河东防洪堤应急抢险工作,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应急抢险技术参考意见,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程抢险的主要原则

  1.及时性原则。任何险情均应在第一时间发现并立即采取措施,抢早抢小,防止险情扩大。

  2.正确性原则。正确识别险情的种类和成因,采取正确的抢险措施。

  3.高效迅速原则。指挥高效,行动迅速,把任何险情消灭于萌芽之中。

  4.保护有力原则。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合理配置;储备足够精干的抢险人员待命。

  二、抢险技术人员和职责

  抢险分指挥部下辖技术参谋组由水利局牵头。为切实履行好职责,特组建水利局水利工程技术参谋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观县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晓晶藤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联络员)

  组员:吴文富藤县水利局四级主任科员

  陈炎忠藤县水利局运行与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人

  黄东藤县水利安全管理站站长

  雷水昌藤县水土保持管理站站长

  龚文辉藤县水利电力设计室主任

  刘志林县城防洪堤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

  刘进全藤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副所长

  黄秋平藤县水利电力设计室副主任

  覃兴藤县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莫世煜藤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副站长

  邓行明藤县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股副股长

  莫卓民藤县水利电力设计室工作人员

  具体职责:提供水利工程防汛抢险决策技术支撑和技术指导,掌握全县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熟悉雨情水情,根据需要参与各类防汛调度会商;及时赶赴现场查看险情并报告情况,分析原因,判断发展趋势,提出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和险情处置建议意见,供上级指挥部决策

  三、堤防常见的险情的种类

  (一)管涌;(二)土堤渗水;(三)土堤漏洞抢险。

  四、抢险措施

  (一)管涌抢险

  管涌的出现是临背水面水位较大时,基础砂砾土中的细颗粒在压力作用下在孔隙中移动,并被渗透水流流失的现象。管涌的出现不及时处理扩大,会导致堤身局部坍塌,出现溃堤的危险。

  抢护管涌的原则是:“反滤导渗,控制涌水,留有渗水出路。"

  一般常见处理有以下几种:

  1.反滤压盖(如图1)

  图1

  2.减压围井

  该办法是在堤的背水坡脚管涌出口外围附近用土袋抢筑围井,抬高井内水位减少临背水面的水头差,达到降低渗透压力,减少水力坡降,制止渗透破坏,以稳定管涌险情。

  注意事项:

  (1)管涌抢险、堤的背水坡抢护时,切忌用不透水的材料和粘土料,以免渗水无法导出,加剧险情。

  (2)采用减压围井的方法的前提是临背水位差不大,高水位持续时间短,出现管涌的周围地表坚实、完整,透水性较少。

  (3)严禁在堤后就地附近取土装袋。

  (二)土堤渗水抢险

  1.土堤抢险的原则是:“临水面截渗,背水面导渗"(如图2)。

  图2

  2.注意事项:

  (1)为争取时间,应临水面截渗与背水面导渗措施同时进行。

  (2)如堤后是坑塘,应在设置反滤导渗前抛填块石或土袋固基。

  若渗水通道较多,范围较广,可在堤后斜坡上设置导渗沟,导渗沟内填充砂碎石料。

  (三)土堤漏洞抢险

  土堤漏洞险情一般发展较快,容易危及堤身安全,所以土堤漏

  洞抢险的一般原则是"快速找到临水面漏洞进水口,前堵后排,临背并举"。

  1.探查漏洞进水口的办法(常用)

  水面观察法。漏洞较大时,水面出现旋涡处即漏洞进水口;漏洞较小或深水时,不易发现旋涡,可用谷糠、锯末、纸屑等漂浮物洒于水面,观察在水面打旋或集中一处,即表明此处水下是漏洞进水口。

  2.投放颜料,观察水色。通过观察出水口颜色的变化,可确定漏洞进水口的位置。

  3.潜水探漏。漏洞所处位置水较深时,可通过潜水员用一长杆,在杆一端捆扎一些布条,潜水进行探摸,潜水员可感知漏洞处的水流吸引力,由此找出漏洞进水口。该办法较为危险,需做足安全措施。

  4.漏洞抢险措施

  (1)找到了漏洞进水口,用塞堵法进行封堵。封堵材料条可采用棉被、麻袋,内中裹一定的粘土,往进水口处移动,以便通过漏洞水吸力堵住洞口。

  观察出水口处水量情况,如水量明显减少,证明封堵初步成功,洞眼已变小,马上在进水口处抛填粘土与土袋,如观察出水口水量已很小,还要抛填一些粘土与土袋,最后往进水口处抛填一些块石,以巩固成果。

  (2)按土堤渗漏抢险的办法。在出水口范围内设置反滤导渗,如堤基已受损可抛石或用土袋固基处理。

  5.注意事项:

  (1)抢堵漏洞进水口,切忌用硬物如块石等堵塞,以免漏洞扩大;出水口处切忌用不透水料强塞硬堵,以免险情扩大。

  (2)漏洞抢险,关键是时间。防汛抢险物资的准备直接影响到抢险的成功与否。

  五、保堤措施

  保堤措施是指当出现难以处置的险情或预计会危及堤体安全的洪水及预计水位即将漫顶时所采取的保护防洪堤体安全所采取的措施。保堤措施启动有以下几种情况:

  1.堤外水位达到29.04米并继续上升将会漫顶时;2.堤体出现严重管涌或重大滑坡,以及其它危及堤体安全重大险情时,必须进行充水平衡堤体内外压力时。

  保堤措施实施步骤:

  1.县抗洪抢险总指挥部下令2座泵站停止运行,同时发布河东设防区进水警报后;

  2.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落实河东防护区居民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

  3.河东设防区内的巡堤、抢险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4.堤管所启动中胜、雅瑶泵站自排闸门开启,让外江水慢慢进入河东设防区,防止堤防出现冲刷或缺堤跨坝现象。藤县供电公司停止向泵站高压线路供电(具体断电时间由堤管所与藤县供电公司对接)。当中胜、雅瑶自排闸均无法开启进行充水时,采取破堤措施进行充水,充水位置定在防洪堤下游黄冲河口桩号为2+700处,底宽不小于10m;

  5.河东设防区进水后,堤管所除安全监测人员外,其余人员回堤管所三楼办公室待命,等候调配。

  以上命令、措施由县抗洪抢险总指挥部书面发布,并通过电视、广播、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媒体向公众发布。

  附件16

  藤县防汛抢险技术专家名单

  

序号

单位

姓名

技术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1

县自然资源局

袁瑞汉

修复股副股长

18977438528

2

县自然资源局

伍国宁

工程师

15277484446

3

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

谢宝威

总工程师

13807747929

4

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

江山

工程师

13737821555

5

藤县供水公司

梁清泉

工程师

13317646300

6

藤县供水公司

吴积保

助理工程师

18977433228

7

县水利局

刘观

工程师

13877443144

8

县水利局

李晓晶

工管站站长

18278042247

9

县水利局

黄东

工程师

18978496062

10

县工信局

刘宏开

工程师

18277471640

11

县住建局

梁勇

市政站站长

18376497350

12

北燃公司

黄自兵

中级燃气工程师

18307748043

13

防洪堤管理所

刘志林

工程师

13377418800

14

防洪堤管理所

刘进全

工程师

13977427400

15

县水利局

黄秋平

副高级工程师

13317845075

16

县水利局

莫卓民

工程师

13217740560

17

县水利局

邓行明

工程师

13788347727

18

县水利局

易 新

工程师

13977437607

19

县水利局

覃 兴

工程师

18677439498

类别

蓝色(IV)

黄色(III)

橙色(II)

红色(I)

图标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3.0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6.5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8.41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9.04米洪水或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

总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发布以上级别预警的其他情形。

0附件18


  藤县河东堤淹没20年一遇(29.04m)淹没图

  藤县城区河西防洪堤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藤县是全区30个重点防洪排涝县(市、区)之一,防洪任务十分繁重。编制《藤县城区河西防洪堤防汛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为了做好藤县河西城区遭遇突发性江河水灾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梧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梧州市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法》《广西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预警管理办法》《梧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梧州市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根据流域规划及城区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结合我县城区现有防洪工程体系的具体情况,在总结历年抗御洪水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修编。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藤县本级预防和应急处置县城河西防洪保护区遭遇的突发性江河水灾,包括江河洪水、堤防决口、堤坡大面积滑坡等灾害。

  (四)水位

  本预案中所涉及的水位及工程建筑物高程,除特别说明外,均采用1985国家高程标准,以下统称85基准。根据上级核准,藤县河段警戒水位为23.00米,河西防洪堤按28.41米设防。(本预案所指水位均为藤县水文中心站发布的水位)

  (五)工作原则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灾害风险转变。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分级分部门负责。强化统一指挥、部门协作、上下贯通、多方参与、反应迅速、有序高效的指挥协调机制,落实责任、依法防御、突出重点、统筹力量,着力降低灾害风险,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藤县概况

  (一)自然地理

  藤县地处亚热带,属湿润季风气候。每年夏季,由于受台风暴雨的影响,出现连降大雨、暴雨导致浔江水位大幅度上涨,洪水灾害频繁。较大暴雨多出现于汛期5~9月,大暴雨则多发生在4~8月,藤县城区大部分处于浔江与北流河交汇处的三角形冲积一级台地上,城区大部分街道地面高程在24~35米之间。洪水主要来自浔江,北流河只是参与浔江洪水造峰。洪水的特点是峰高、量大、涨势猛、历时长。

  藤县的河流均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辖区河网密布,境内水系较为发育,主要有浔江、北流河、蒙江等三条河流。浔江(西江自梧州至桂平市段称浔江)系珠江干流,自西而东从中部贯穿全境,把藤县分为大致对称的南、北两部分;北流河是流经我县的第二大河流,从容县自良镇流入我县,最终汇入浔江,由南往北流经我县岭景镇、象棋镇、金鸡镇、藤州镇;蒙江从蒙山县陈塘镇流入,自北而南流经我县的东荣、太平、和平、濛江等乡镇,最终汇入浔江。浔江及其各支流共119条,水资源丰富,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总长1596公里。

  (二)洪涝风险分析

  1.河西堤工程建设运行概况

  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西堤的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防洪排涝闸按自排20年一遇年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泵站抽排按雨洪同期10年一遇年最大6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堤防工程为Ⅳ等工程,工程主要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县城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28.41米,浔江段堤顶高程30.12米,北流河段堤顶高程31.61米。河西堤总长3342米,其中石油仓至旧林业局段742米为护岸,不发挥挡水作用;从旧林业局至旧国税局段为封闭堤段,封闭段长2600米,其中浔江段长1604米,北流河段长996米。河西堤沿堤有交通防洪闸门10座,其中浔江段7座,北流河段3座,均为推拉关闭的钢闸门,交通防洪闸门底板高程为24.26-28.35米。

  河西堤工程于1998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2008年4月主体工程完工,2009年6月全面建成,2014年5月河西堤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实际完成投资1.56亿元。河西堤经过近10年的建设,于2008年汛期投入试运行使用,由于当时建设还不完善,出现过洪水从旧排污管道倒灌的现象。2008年6月15日21时,浔江洪峰水位28.04米,堤内水位25.59米,堤内水位与堤外水位差始终保持在2.5米左右,保护了部分街道和商铺不受淹,发挥了一定的防洪效益。

  2009年7月7日13时,浔江洪峰水位25.48米;2017年7月4日21时,浔江洪峰水位26.06米,三座泵站的抽水泵均投入运行,没有一条街道被水淹,避免了河西城区洪水浸街的现象发生,防洪堤的挡水能力和水泵的抽排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检验。但是,也发现了一些问题:2009年年底至2010年年初,随着西江路排污管网改造工程的陆续竣工,改变了白泥泵站和镇中泵站的设计集雨面积,镇中泵站增加了较多的集雨面积,给其抽排水带来了很大压力。2010年9月11日17~18时,县城降特大暴雨,降雨量123mm;2012年3月5日5~6时,县城降大暴雨,降雨量59.55mm,均出现了在镇中泵站自排闸全开的情况下,县水利局门前低洼商铺短时间内受内涝淹没0.2米左右的情况。2017年7月4日,防洪堤伸缩缝有5处发生少量渗水现象,洪水消退后,堤管所立即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理。

  2.洪水特点

  浔江洪水主要由流域内的暴雨所形成,每年最大洪水的季节分布与流域暴雨的季节分布一致,有明显的季节性。在春末夏初,主要是由于北方冷空气南下影响,多为锋面雨;在夏末秋冬,主要受南海海洋及太平洋台风影响,为台风雨。浔江支流较多,河床比降较平缓,涨水历时较长,较大暴雨多出现于5-9月,大暴雨则多发生在6-8月。根据县水文中心站历年实测资料统计,藤县水文中心站6-7月出现最高洪水位机率为70%。造成藤县城区洪水灾害的主要是浔江,而北流河、蒙江等河流只是参与造峰。浔江在西江水系中游的平原区,浔江两岸是广西水灾的重灾区之一,洪水主要来源以黔江来水为主,来水量平均占80%左右。由于浔江流域特性所致,故较大的洪水多为双峰或多峰型,“一次洪水历时平均为(15~30)天左右"(来源《藤县|2000年抗洪抢险预案》)。辖区蒙江洪水时间一般为2~3天,洪峰持续时间约2个小时,大洪水或特大洪水一般为双峰型且前峰小后峰大,洪水历时较短,洪峰尖瘦,洪峰历时约半小时;北流河大洪水多为驼峰或叠加峰,一般涨洪时间为1~3天,洪峰持续时间1~1.5小时,退水历时2~5天。由此可见,我县流域的洪水总体特点是峰高、量大、涨势猛、历时长,洪水过程多呈现多峰形态。

  3.灾害风险

  由于所处地理位置及自然气候影响,藤县历年来是洪涝灾害易发、多发地区,其中近20多年来最具代表性的是:1994年“6·19"特大洪水(洪峰水位29.56米)、1998年“6·28"特大洪水(洪峰水位29.95米)及2005年“6·23"特大洪水(洪峰水位30.31米)、2017年“7·4"洪水(洪峰水位26.06米),2008年以来历年最高水位情况见下表。洪涝灾害给我县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已成为影响我县国民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灾种。

  

类别

蓝色(IV)

黄色(III)

橙色(II)

红色(I)

图标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3.0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6.5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8.41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9.04米洪水或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

总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发布以上级别预警的其他情形。

1


  本预案所指洪涝灾害风险包括江河洪水风险和因暴雨引发的内涝、山洪灾害等风险。其中江河洪水主要防御系统性江河洪水,保障堤围、闸坝等防洪工程安全;暴雨洪水主要防御的是因暴雨引发的内涝和山洪灾害等。

  (三)城区河西堤防洪排涝体系

  城区排涝设施主要是指城区排涝闸和排涝泵站,是堤防工程的重要配套工程。穿堤排涝闸是指贯穿防洪堤的各类涵洞、排水渠等闸门,穿堤排涝闸共有5个,分别位于白泥泵站、镇中泵站、城中泵站、水巷口和旧国税局。排涝泵站设有白泥泵站、镇中泵站、城中泵站共3座排涝泵站,安装10台轴流式潜水泵,设计总装机容量520KW,设计总最大抽排流量为4.0m³/s。随着田寮新区的建设不断扩大,地形地貌改变,雨污管道的更改,河西城区集雨面积不断增大,河西城区目前的抽排能力已经无法满足内涝抽排的需求。

  县城河西城区的内涝正常情况下采用自排闸自流排水,如遭遇河西城区降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或突发强降雨(3小时内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小时雨强将达50毫米以上),预计自排闸难以及时排干。内涝的情况下,可以增加河西片区相应排涝泵站抽排内涝,加快排水速度,减少内涝受淹面积。

  1.穿堤排涝闸

  水巷口穿堤排涝闸是螺杆启闭铸铁闸门,闸底板高程21.12米;国税局穿堤排涝闸为管径DN200mm的螺杆闸阀,闸底高程25.12米;白泥泵站、镇中泵站、城中泵站穿堤排涝闸均是用螺杆启闭的钢闸门,闸底板高程20.62米。

  2.白泥(大冲口)泵站

  位于县城河西城区大冲口处,设计集雨面积3.71km²,抽排标准按雨洪同期10年一遇年最大6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白泥泵站总装机容量为220KW,安装4台轴流式潜水泵(型号:350DFZQ-50),配套功率均为55KW,扬程5~12米,单机抽排流量为0.3~0.4m³/s,白泥泵站设计最大抽排流量为1.6m³/s,设计起抽水位为22.5米,设计外江最高运行水位为28.41米,集雨面积为3.49km²。

  3.镇中(角咀)泵站

  位于县城河西城区北流河口角咀处,设计集雨面积0.61km²,抽排标准按雨洪同期10年一遇年最大6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镇中泵站设计总装机容量为135KW,安装3台轴流式潜水泵(型号:350DFZQ-50),配套功率均为45KW,扬程5~12米,单机抽排流量为0.25~0.4m³/s,镇中泵站设计最大抽排流量为1.2m³/s,设计起抽水位为21.0米,设计外江最高运行水位为28.41米。2010年年初完成的西江路管网改造工程导致镇中泵站增加了原麻纺厂、原丝绸厂至原农机中心一带的集雨面积0.22km²,改变了这一带雨水的设计流向(由旧粮所流往大冲口改为由原农机中心流往东门口),泵站现状集雨面积为0.83km²,由于当时设计排水管管径偏小,造成了雨水排泄不畅,致使县水利局门前一带(地面高程约23.0米)极易受淹。为了提高镇中泵站的抽排能力,堤管所在其对面商铺自排闸廊道安装2×75KW离心泵和1台7.5KW6寸潜水泵、2台7.5KW4寸潜水泵、1台15KW6寸抽水泵及一台33KW柴油4寸抽水泵,离心泵单机抽排流量为0.35m³/s,4寸潜(抽)水泵单机抽排流量为0.018m³/s,6寸潜(抽)水泵单机抽排流量为0.04m³/s,该廊道最大抽排流量为0.83m³/s。镇中泵站最大抽排流量可达2.03m³/s。由于排水管网未实施雨污分离,且管径偏小,虽然镇中泵站增加了抽排能力,但是还不能解决县水利局门前一带在自排闸关闭后因短时强降雨容易形成内涝的问题。

  4.城中(大桥头)泵站

  位于县城河西城区北流河段藤州大桥边,设计集雨面积1.94km²,抽排标准按雨洪同期10年一遇年最大6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城中泵站总装机容量为165KW,安装3台轴流式潜水泵(型号:350DFZQ-50),配套功率均为55KW,扬程5~12米,单机抽排流量为0.3~0.4m³/s,城中泵站设计最大抽排流量为1.2m³/s,设计起抽水位为21.0米,设计外江最高运行水位为28.41米。近年,因城镇化发展,导致了集雨面积增大。防内涝压力骤增,为了提高城中泵站的抽排能力,堤管所在该泵站集水池人行步级临时安装了1台7.5KW6寸潜水泵、4台7.5KW4寸潜水泵和1台84KW柴油抽水泵,6寸潜水泵单机抽排流量为0.04m³/s,4寸潜水泵单机抽排流量为0.018m³/s,柴油抽水泵抽排流量为0.13m³/s。综上所述,该泵站最大抽排流量可达1.44m³/s,抽排压力虽有所缓解,但是还不能满足抽排任务的需要。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总指挥机构

  当县城浔江水位超过28.41米(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城区河西防洪堤的防汛抗洪工作由县抗洪抢险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进行指挥。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总指挥长,总顾问、副总指挥长以及总指挥部成员由县四大班子领导以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长:杜诚县委书记

  蒙中平县委副书记、县长

  总顾问:蒙土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有杰县政协主席

  常务副总指挥长:莫德锦县委副书记

  汪辉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张仲军县人武部部长

  杨战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总指挥长:杨浩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夏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秦燕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于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余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唐宏飞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县长

  文春晖县委常委、副县长,广西驻村工

  作队藤县工作队队长

  邓仁昌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戈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韦宗成副县长

  梁志庆副县长

  梁小霞副县长

  成员:胡杰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琼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志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江庆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梁华珍县政协副主席

  黄棪栩县政协副主席

  陈志金县政协副主席

  梁勇县政协副主席

  刘敬堂县政协二级巡视员

  陈淼东县人大四级调研员

  胡敏县政府四级调研员

  黄丹华县政协四级调研员

  黄裕乐县政协四级调研员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负责总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浩、黄武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郭显超(联络员13607747780)、童耀东、田学彬、李鸿源同志担任。总指挥部下设7个分指挥部,分别为综合协调分指挥部、乡镇战区分指挥部、抢险分指挥部、安置分指挥部、安全处置分指挥部、市容清洁分指挥部、宣传报道与舆情监控分指挥部。

  总指挥部机构设置图

  藤县抗洪抢险七个分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岗位职责

  一、综合协调分指挥部

  指挥长:余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文春晖县委常委、副县长

  广西驻村工作队藤县工作队队长

  周戈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黄武勇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家贤县督考办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

  郭显超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档案局局长(兼)

  田学彬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吴军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莫锡帮国家统计局藤县调查队副队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任)

  杨伟杰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卢锦宝县工信局局长

  黄彩胜县财政局局长

  黄勉琛县水利局局长

  丘启周县应急局局长

  陈敏县统计局局长

  黄照香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梁志军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周柱雄藤县供水公司总经理

  联络员:吴军宗(18977479368)

  职责:负责总指挥部综合协调工作,根据总指挥部命令发布指令;组织做好洪水期间的文字材料、组织保障、灾情统计、信息上报、通讯保障、后勤接待、资金保障等相关工作;对有关部门防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其他分指挥部工作。下设文稿信息组、组织保障组、灾情统计上报组、通讯保障组、供电供水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资金保障组、防汛督查组、企业、项目、园区联络组。

  (一)文稿信息组

  组长:田学彬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鸿源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卢应维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成员:覃尚烽县委办公室综合一股负责人

  潘红锦县委办公室综合二股负责人

  江庆明县政府办公室第一秘书股负责人

  联络员:覃尚烽(17377473916)

  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成员单位为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

  职责:负责涉及防汛抗洪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整理、收集、归总等工作;做好防汛抗洪信息报送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二)组织保障组

  组长:杨伟杰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黄甫篆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公务员局局长(兼)

  黄莉萍县委编办主任

  陈逾县人社局副局长

  联络员:曾令松(18276411180)

  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委组织部,成员单位为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职责:负责做好全县干部职工储备工作,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及时调配干部;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三)灾情统计上报组

  组长:莫锡帮国家统计局藤县调查队副队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任)

  副组长:丘启周县应急局局长

  陈敏县统计局局长

  熊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朱名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卓春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联络员:李巧燕(18178431822)

  统计员:梁坤华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

  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应急局,成员单位为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水果技术服务中心、藤县公路养护中心等有关涉灾部门和各乡镇政府。

  职责:及时做好灾情的收集、整理、统计、核实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县委、县政府、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四)通讯保障组

  组长:卢锦宝县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黎华海县工信局副局长

  刘永军中国电信藤县分公司总经理

  欧龙海中国移动藤县分公司总经理

  赵兵中国联通藤县分公司总经理

  联络员:黎华海(19994477871)

  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工信局,成员单位为县公安局、应急局,中国电信藤县分公司、中国移动藤县分公司、中国联通藤县分公司。

  职责:负责防汛通讯保障工作;当水位超过24.5米时,组织通信应急车投入运行,保证防汛重点部门、堤防抢险现场通讯畅通;按指挥部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五)供电供水保障组

  组长:吴军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梁志军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党委书记

  周柱雄藤县水利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联络员:杨浩淞(19976239335)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住建局、县水利局,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藤县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职责:负责做好全县供电供水保障工作;保证防汛重点部门、堤防抢险工作现场供电供水正常;做好供电供水管网排查工作;按指挥部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郭显超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黄照香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联络员:黎昌威(17772089986)

  成员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武部、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县应急局。

  职责:负责接待上级到我县检查、指导防汛工作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对接落实接待酒店,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藤支援抢险的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其他抢险人员的生活安排和住宿安置等相关工作;做好指挥部值班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并与县财政局对接落实专项经费;优先安排落实防汛检查和应急抢险用车,在城市防洪警报发布、应急响应启动期间安排落实车辆在指挥部办公地点待命,供防汛应急工作开展专用;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七)资金保障组

  组长:黄彩胜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丘启周县应急局局长

  唐娜县财政局副局长

  联络员:唐娜(18277484325)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应急局

  职责:负责统筹解决在防汛抗洪过程中产生的资金需求等工作;指导各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洪期间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统计工作;统一资金使用填报口径;会同有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八)防汛督查组

  组长:李家贤县督考办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

  副组长:陈超文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成员:蒙振伟县督考办副主任

  黄伟栋县纪委干部

  黄小伟县委组织部干部

  龚宇健县督考办一股股长

  吴有浩县督考办二股股长

  吴金科县应急局干部政策法规股股长

  易新县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

  联络员:蒙振伟(18977438280)

  牵头责任单位为县督考办,成员单位为县水利局、县应急局。

  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预案和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报指挥部;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九)企业、项目、园区联络组

  组长:卢锦宝县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黄炫开县发改局副局长、科技局局长

  李均鸿县工信局副局长

  陈远乐县工业集中区管委办(县招商促进局)

  主任(局长)

  李勇辉县中和陶管中心主任

  梁羡锋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联络员:李均鸿(13877475585)

  牵头责任单位为县工信局,成员单位为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各园区。

  职责:对园区、企业、项目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督促指导检查;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二、乡镇战区分指挥部

  指挥长:蒙土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藤南战区)

  李有杰县政协主席(藤北战区)

  副指挥长: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副职领导,县在职副处级领导。

  (一)重点乡镇战区指导组

  藤州镇李志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塘步镇陈志金县政协副主席

  金鸡镇江庆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天平镇黄裕乐县政协四级调研员

  濛江镇陈淼东县人大四级调研员

  和平镇胡杰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太平镇梁勇县政协副主席

  职责:负责指导乡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二)其他乡镇战区指导组

  象棋镇、岭景镇黄琼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新庆镇、平福乡梁华珍县政协副主席

  埌南镇、同心镇刘敬堂县政协二级巡视员

  古龙镇、东荣镇胡敏县政府四级调研员

  大黎镇、宁康乡黄丹华县政协四级调研员

  职责:负责指导乡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三、抢险分指挥部

  指挥长:莫德锦县委副书记

  汪辉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副指挥长:张仲军县人武部部长

  唐宏飞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县长

  梁志庆副县长

  办公室主任:田学彬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鸿源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伟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联络员:田学彬(18070631511)

  职责:负责根据水情、险情变化组织人员巡堤、查堤;为抢险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出现险情时决定或报总指挥决定抢险方案,在保障抢险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物资、车船进行抢险;组织做好汛情监测预报工作。下设物资调度组、抢险突击组、应急救援力量组、技术参谋组、汛情测报组、堤防巡查组、交通(车船)调度组、堤防巡查组。

  (一)物资调度组

  组长:丘启周县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黎志才县发改局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陈培坚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超亮县水利局副局长

  吴霖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宏杰县应急局副局长

  黎华海县工信局副局长

  曾庆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联络员:黎志才(18977435029)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中石化藤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按预案要求和指挥部指令落实抢险所需的土、砂、石、麻袋、油料、工具、救生衣具和照明灯具(移动式)等抢险物资的存放地点和调度方案,确保接到命令后在最短时间内送达现场;负责按预案和指挥部要求派出人员到土方储备场、砂场、石场和抢险物资的存放点组织装运到抢险现场,并要保证装运人员安全;负责按预案的要求对县级防汛物资进行储备调度,并做好登记造册检查工作;落实3个以上(含3个)加油站点,确保满足抢险车船用油需要;负责接收和调用外地支援藤县抗洪抢险的物品、机具等;保证抢险救灾和物资储备所需的经费;分片区在藤北片区和藤南片区设物资储备库;藤州、濛江、天平、塘步镇分别设物资调度小分队,加强与物资调度组联系,确保物资调度通畅;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二)抢险突击组

  组长:张仲军县人武部部长

  副组长:路宽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何智武警藤县中队中队长

  廖杰光县应急局副局长

  杨有志藤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联络员:路宽(18326930773)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团县委、藤县消防救援大队、藤县水利供水有限公司、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北燃公司、各乡镇政府。

  职责:按指挥部的要求,负责配合藤县部队,并组织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基层民兵及有关的技术人员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抗洪抢险、抢救和解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搬迁、转移重要物资、设备等;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三)应急救援力量组

  组长:张仲军县人武部部长

  副组长:欧院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毅县人武部副部长

  梁家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杰光县应急局副局长

  杨有志藤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许杰太平镇镇长

  覃宏奂金鸡镇镇长

  联络员:欧院深(13977476848)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藤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政府。

  职责:应急救援力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河岛应急救援力量一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组织大型船只参与应急救援,出现险情后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河岛应急救援力量备用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组织一批船只待命,出现险情后能够第一时间前往处置。应急救援力量三组由县武装部牵头,准备动力橡皮艇、冲锋舟等机动性强的救援船只,每条船都配有固定人员,藤南、藤北片区的船只分别放置在金鸡镇、太平镇待命,由县指挥部统一调度。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四)技术参谋组

  组长:黄勉琛县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刘观县水利局副局长、县应急局副局长

  莫振昆县住建局副局长

  陆昌记藤县水文中心站站长

  吴鑫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联络员:刘观(13877443144)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藤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藤县水利供水公司、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北燃公司。

  职责: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工程技术参谋小组,负责水库、堤防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易发区检查的技术指导工作。必须了解、掌握负责范围内各类水库、堤防、排涝工程设施、大坝、灌溉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易发区以及与防洪相关的市政设施、建筑物、管线、电气设备等的主要参数、标准及交叉衔接情况,加强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根据各类防洪工程的具体情况及运行状况,确定洪水期间的相关运行指标,并报指挥部批准下达。出现险情时,及时赶赴现场,准确地将技术意见和抢险处理方案提供给指挥部研究决策,并对抢险作现场指导。对出现异常的工程建筑物、设备以及地质灾害等险情进行检查、勘察、观测,充分了解后及时报告险情的发展情况。对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作出预测性建议,提供指挥部作决策参考。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五)汛情测报组

  组长:黄勉琛县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刘观县水利局副局长,县应急局副局长(挂任)

  陆昌记藤县水文中心站站长

  古秋红藤县气象局局长

  联络员:刘观(13877443144)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藤县水文中心站、藤县气象局。

  职责:按预案要求及时通报水情、雨情信息及变化情况,并通过宣传组在各媒体上公布相关信息。当县城水文站水位达23.00米时,公布到达警戒水位;当洪水水位达23-25米时,每4小时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一次实时水位情况,当洪水水位达25米时,每1小时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一次实时水位情况,并根据水位上升情况加密报告。根据当天的雨情、水情信息,及时做出24小时预报,并尽可能做出预见期更长的预报,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每天利用电视、公告等发布1~2次水情公告。水情紧急时,随时将新的水情信息发布。及时与自治区、市水文中心以及流域内相关的主要水文站点联系,准确地做出水情预测,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做好指挥部决策的参谋。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六)交通(车船)调度组

  组长:欧院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李庆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梁家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名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国铭藤县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

  任宝才藤县海事处副处长

  联络员:朱名杰(13707747008)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藤县公路养护中心、藤县海事处。

  职责:按预案要求在防汛抗洪期间负责车、船及工程机械的调度。根据汛情要求负责对航道、城镇交通、过境道路等交通线路实行管制。负责颁发洪水期间车、船的临时通行证,确保汛期防汛指挥车辆和防汛工作车辆、防汛抢险专用车辆的畅通。落实至少3个车辆机械维修站点,确保抢险车辆机械出现故障时能得到及时维修并投入使用;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七)堤防巡查组

  组长:杨伟杰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陈浩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勉琛县水利局局长

  秦海杰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莫振昆县住建局副局长

  联络员:秦海杰(15177455958)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藤州镇。

  职责:组织有关单位人员佩戴统一标志和穿着救生衣上堤巡堤查堤,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出现重大险情时根据指挥部命令及时组织有序撤退。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四、安置分指挥部

  指挥长:唐宏飞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县长

  副指挥长:梁小霞副县长

  办公室主任:莫晓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联络员:莫晓强(13768045184)

  职责:统筹协调灾区灾民的转移、安置和救济工作;负责做好汛期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学生有序撤离、复学,保障学生正常参加考试;负责调配安置救援力量。下设救灾安置组、卫生防疫组、学校工作组。

  (一)救灾安置组

  组长:丘启周县应急局局长

  欧院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李定淼县民政局局长

  李贤伟县教育局局长

  梁家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卢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照香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杜清林藤县海事处处长

  黎志才县发改局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局长(兼)

  联络员:李宏杰(18278035068)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藤县海事处,各乡镇政府。

  职责:负责做好灾区灾民的转移、安置和救济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支援救灾款(物)的接收工作,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认真做好报灾、查灾、核灾工作,及时向县党政领导提供准确数据,并及时上报灾情。积极做好被洪水围困灾民的安置转移工作,确保灾民人身安全并做好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安置场所及保障基本饮食,及时做好因洪水中断交通而滞留本县且经济有困难、食宿无着落旅客的安置导流工作,防止非正常事故出现。对灾民中的烈士军属、特困户必须立即开展食、穿、住的赈灾工作,务必做到有饭吃不挨饿,有衣穿不受冻,有房住避风雨。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二)卫生防疫组

  组长:梁炎文县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陈尚明县医保局局长

  吴奋雄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县疾控中心主任

  何发标县人民医院院长

  刘志光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彭海燕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联络员:吴奋雄(13977437436)

  成员单位: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职责:负责督促落实洪水期间的药品、重大传染病的预防疫苗、消毒物品和器材的正常供应,做好汛期卫生防疫工作;在抢险现场、灾民安置点设立固定的或流动的医疗点,为抗洪抢险工作人员和灾民提供医疗服务,确保各医院、医疗点、医药门市部的正常营业,维护医药市场的秩序;加强救灾期间的食品和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测工作,组织送医下乡,为灾民义诊,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三)学校工作组

  组长:李贤伟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远胜县教育局副局长

  江以光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吴奋雄县疾控中心主任

  黄健县公安局副局长(挂任)

  朱名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韩旭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黎锋县嘉悦公司总经理

  联络员:江以光(18074743088)

  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县嘉悦公司。

  职责:负责组织学校学生有序撤离、复学;复学前组织开展环境消杀工作;保障校内学生正常用餐需求;保障学生正常参加考试;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五、安全处置分指挥部

  指挥长:于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指挥长:周戈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唐湄县信访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

  副主任(兼)

  马伟勇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黎德萍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周战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欧院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卢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丘启周县应急局局长

  联络员:马伟勇(13877448208)

  职责: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对主管行业企业在洪水影响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承担洪水期间治安保卫和水上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指挥水上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力量对有关水上浮动设施、漂浮物等进行应急处置,维护堤防、桥梁等重要设施安全;对受洪水围困、落水遇险群众实施紧急救援;组织做好出险地段人员、物资疏散转移和救灾安置等相关工作;组织做好洪水期间市场物价监督、卫生医疗和疫情预防控制等相关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下设治安保卫组、安全管理组。

  (一)治安保卫组

  组长:唐湄县信访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副组长:黎德萍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卢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联络员:区天阳(18276475885)

  成员单位: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县市场监管局。

  职责:负责防汛抗洪期间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犯罪分子;在防汛紧急期间,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并维持好交通秩序;协助做好撤离被困群众的工作;配合县交通部门做好车船的征用工作。洪水期间,公安部门必须派出足够的警力进行24小时值班巡逻,对趁水打劫、扰乱社会秩序、造谣破坏的犯罪分子,必须从快、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县交通运输、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维持县内交通秩序,尤其是码头、道口、车站等公共场所,对载人车、船加强安全检查,严处违章事件;交通运输、交通管理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派出人员到各个渡口进行安全监督,限价交通收费。洪水期间,特别是较高洪水位时,对县内交通、车辆停放、道路通行等实施交通管制。负责洪水期间来藤指导工作的领导的安全保卫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二)安全管理组

  组长:马伟勇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丘启周县应急局局长

  黎德萍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周战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朱方勇县住建局局长

  欧院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新章藤县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联络员:陆旗挺(18172525699)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藤县海事处、藤县公路养护中心,各乡镇政府。

  职责:做好洪水期间水陆交通运输的安全和供电、用电、供水、地质灾害预防及其他各方面的安全工作;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六、市容清洁分指挥部

  指挥长:韦宗成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军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方勇县住建局局长

  联络员:王军弟(15007740088)

  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市内涝治理、洪水期间及洪灾过后市容环境治理工作。下设市容清洁组、内涝处置组。

  (一)市容清洁组

  组长:秦金飞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粟德光藤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员:朱名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位源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机中心主任

  杨有志藤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吴勇县城监大队教导员

  何杰县环卫站副站长

  联络员:秦金飞(13977472108)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藤县生态环境局、藤县消防救援大队。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洪水漫堤后城市卫生清洁预案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做好检查、监督洪水期间和洪灾过后的市容清洁、环境卫生、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退水阶段,组织市容清洁责任单位以及居民清扫污泥垃圾,及时清理洪水期间临时抢筑的泥包、石料堆等;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二)内涝处置组

  组长:莫振昆县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观县水利局副局长,县应急局副局长(挂任)

  朱名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林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

  杨有志藤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吴勇县城监大队教导员

  梁勇县市政站站长

  黄辉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朱政东藤州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联系人:莫振昆(13788346784)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藤县消防救援大队、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藤州镇政府。

  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市内涝治理工作。承担县城背街小巷、道路、沿街地下车库、涵洞、地下人行通道等易涝地区的内涝防治抢险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汛期县城易涝点内涝积水情况,负责县城道路雨污溢流口的排放和关闭工作。重要天气过程期间,配合公安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保障车辆行人安全。按照指挥部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七、宣传报道与舆情监控分指挥部

  指挥长:秦燕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指挥长:吴海金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新闻出版局局长(兼)、县融媒体中心主任(兼)

  张俐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联络员:吴海金(13877475971)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新闻出版局、县融媒体中心,藤县气象局,各乡镇政府。

  职责:督促新闻媒体单位和协调三大通信运营商及时播发雨情、水情、汛情等信息;按指挥部要求及时公布防汛抢险的各项指令和防汛相关信息;做好防汛抗洪抢险知识宣传工作;做好防汛相关事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抗洪抢险的先进事迹;负责组织协调汛期期间相关新闻的发布工作,做好外来媒体接待和采访安排;负责网络舆情管控,及时妥善处置负面舆情;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1)藤县气象局为气象信息报送责任单位,要加强雨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和相关成员单位报送雨情和暴雨预警相关信息。进入汛期后,每天早、晚各报送一次天气预报;遇突发性强降雨要在2小时内报送相关信息。

  (2)藤县水文中心站为水文信息报送责任单位,要加强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按预案要求及时通报水情、雨情信息及变化情况并通过宣传组在各媒体上公布相关信息。当藤县水文中心站水位达23.00米时,公布到达警戒水位;当洪水水位在23-25米时,每4小时向指挥部报告一次实时水位情况,当洪水水位超过25米时,每1小时向指挥部报告一次实时水位情况,并根据水位上升情况加密报告。根据当天的雨情、水情信息,及时做出24小时预报,并尽可能做出预见期更长的预报,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每天由指挥部利用电视、公告等发布1-2次水情公告。水情紧急时,随时将新的水情信息发布。及时与自治区、梧州市水文中心以及流域内相关的主要水文站点联系,准确地做出水情预测,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做好指挥部决策的参谋。按指挥部的指令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3)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的会商分析研判,及时向指挥部领导和县防汛办报告会商结果;并及时通过宣传报道组在县内各媒体和三大通信运营商播发雨情、水情相关信息。

  2.工程险情信息

  (1)堤防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责任单位为堤防管理部门、相关闸口管理单位、各巡堤责任单位,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险情;群众有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2)如险情较重,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由县综合协调分指挥部向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及时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基本数据上报,以利于上级部门加强指导和做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及提供抢险物资、抢险队伍支持。

  3.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报送的责任单位为县各有关涉灾部门。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工业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洪涝灾情发生后,藤州镇及各有关涉灾部门应及时向指挥部灾情统计上报组报告受灾情况,对涉及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第一时间报告初步情况,并及时续报核实情况。灾情统计上报组应及时做好灾情的收集、整理、统计、核实、报告等相关工作,全面掌握受灾情况,为抗灾救灾提供依据。

  (二)洪水预警

  指挥部负责汛情预警的发布,由轻到重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基本含义如下:

  蓝色汛情预警(IV级):当藤县水文中心站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3.00米洪水时,发布蓝色汛情预警信息。

  黄色汛情预警(III级):当藤县水文中心站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6.50米洪水时,发布黄色汛情预警信息。

  橙色汛情预警(II级):当藤县水文中心站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8.41米洪水时,发布橙色汛情预警信息。

  红色汛情预警(I级):当藤县水文中心站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9.50米洪水或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发布红色汛情预警

  汛情预警发布标志

  

类别

蓝色(IV)

黄色(III)

橙色(II)

红色(I)

图标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3.0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6.5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8.41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9.04米洪水或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

总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发布以上级别预警的其他情形。

2


  其他相关预警警报信息

  在洪水期间,当洪水将要漫过防洪堤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指挥部须及时发布相关预警、警报,提醒社会公众采取措施及时转移避险,安全撤离。

  1.紧急撤离警报

  语音播放:“紧急警报,紧急警报,紧急警报,请河西防洪保护区所有人员马上撤离,请河西防洪保护区所有人员马上撤离,请河西防洪保护区所有人员马上撤离",鸣放报警信号:鸣36秒,停24秒,时间3分钟。

  2.进水警报

  语音播放:“特急警报,特急警报,特急警报,河西防洪保护区进水警报,河西防洪保护区进水警报,河西防洪保护区进水警报",鸣放报警信号:鸣12秒,停12秒,时间3分钟。

  3.决堤警报

  语音播放:“特急警报,特急警报,特急警报,河西防洪保护区决堤警报,河西防洪保护区决堤警报,河西防洪保护区决堤警报",鸣放报警信号:鸣6秒,停6秒,时间3分钟。

  (四)预防预警行动

  当收到洪水预警、城区防洪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时,各有关责任单位应及时响应,落实预警责任,分析研判即将发生的汛情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前落实防御措施,做好应对准备,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适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采取交通管制、安全保卫、防汛抗洪抢险、物资准备、组织人员转移疏散等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广泛动员,全面做好洪水防御工作。社会公众应主动获取、利用预警信息,受影响的组织和个人在收到洪水预警、城区防洪警报等信息后,应服从指挥、积极配合,采取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义务。

  五、警戒水位以下的工作

  设备设施的汛前检查及维护保养由藤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以下简称堤管所)负责,包括闸门的试关/开闸、机组的试机运行及机构人员的调整充实等工作。

  当县城区水位在23.00米警戒水位以下需开展防汛工作时,城区河西防洪堤的防汛抗洪工作由县水利局牵头负责,必要时请求相关部门、单位支持。县水利局设立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西堤防汛抗洪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详见附件8),对防汛工作进行领导、协调、督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防汛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进行防汛动员,通报防汛准备工作的检查结果、汛情雨情预报,部署防汛工作。办公室、技术参谋组、堤防管理组、后勤保障组共4个防汛抗洪职能组开始按其职能进入防汛抗洪状态,各职能组认真学习防汛应急预案和各种抢险技术措施,按预案要求开展各项防汛工作:

  即将关闭自排闸前的工作

  1.堤管所负责对自排闸闸门进行试关闸开闸操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当县城水位将达到21.5米时,堤管所向县防汛办报告,计划于什么时候开始关闭河西堤的4个自排闸闸门。

  3.堤管所在防洪堤范围内张贴公告,提醒堤内低洼区域的群众密切关注水情雨情,做好人员转移及搬离财物的准备工作。

  关闭自排闸的工作

  在水位达到21.50米,且水文部门预测河水继续上涨趋势明显时,堤防管理组负责组织人员关闭河西堤的4个自排闸闸门,并做好闸门运行值班情况记录。

  自排闸关闭后的工作

  1.发放关闸通知。堤管所在防洪堤范围内及堤后低洼地段张贴关闸通知,提醒堤内商铺的使用单位、个人密切关注水情雨情,随时做好人员转移及搬离财物的准备。重点是绣江路的北流河段、水利局门前、南湖高架桥附近及旧检察院一带商铺,堤管所要逐户发放书面关闸通知。

  2.抽排水工作安排。一是在正常情况下泵站的抽排水工作由堤防管理组统筹安排河西堤3个泵站及镇中备用泵站的值班人员,各泵站站长具体安排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做好抽排水工作,并做好泵站运行值班情况记录;二是河西城区内涝的抽排主要由排涝泵站进行抽排,当县城遭遇下大雨(每小时降雨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暴雨(每小时降雨量达到16毫米以上)或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或突发强降雨或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影响县城范围时,堤管所负责通知排涝泵站适当提前起动抽水泵进行抽排水,适度腾空集水池库容,以减轻内涝风险或减少内涝受淹面积。

  3.值班、巡堤工作安排。堤管所防汛组织机构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堤管所安排人员在办公室24小时值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同时做好值班记录,每4小时向泵站报送一次水位,并根据水位上升情况加密报送,必要时报送洪水上涨速度。堤防巡查小组加强对堤防的巡查,对堤防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监测。

  4.部门联动工作安排。堤管所向县防汛办报告自排闸关闭情况。县防汛办安排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关闸信息,提醒低洼地段有内涝风险,要做好防范准备,提高居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县防汛办通知县气象局给予气象信息支持,当预测县城有10mm以上短时强降雨云团时提前通知堤管所,堤管所要做好抽排内涝的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县住建局落实人员加强城区排涝管网入口巡查清障,保障降雨期间排涝管网畅通;通知县水文中心站给予水文信息支持;通知藤州镇政府落实人员对河西堤沿线低洼易受内涝影响群众的撤离工作。当气象部门预测县城范围内有明显强降雨过程时,堤管所应向县防汛办申请调配“龙吸水"等抽排设施设备,及时增加抽排能力,应对可能出现的内涝风险。

  5.防洪保护区内涝应急处置。当遇到短时强降雨必须撤离人财物时,堤管所启用高音喇叭预警,通知商铺人员转移及搬离物资,减少财物损失。视险情严重程度,由堤管所报告县防汛办请求协调县公安、消防部门参与人员及物资撤离工作。

  六、城区防洪应急响应

  (一)城区防洪应急响应分级

  按我县城区发生洪水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和防御工作的紧要程度,城区防洪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指挥部负责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的确定及城区防洪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和终止。应急响应应从低到高逐级启动,必要时可直接启动更高等级的应急响应。河西防洪堤的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相应水位为28.41米,超过28.41米的洪水为超标准洪水,是否进行洪水防御由总指挥部确定,如同意防御则按预案中Ⅱ、Ⅰ级应急响应开展工作。

  城区防洪Ⅳ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汛办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副指挥长同意后启动。

  城区防洪Ⅲ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委托县防汛办主要领导主持会商,报请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启动。

  城区防洪Ⅱ级应急响应:由总指挥部副总指挥长主持会商,报请总指挥长同意后启动或由总指挥长主持会商,直接启动。

  城区防洪Ⅰ级应急响应:由总指挥长主持会商,直接启动。

  (二)城区防洪应急响应的启动及行动

  1.城区防洪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城区水位达到23.0米且预测继续上涨或城区24小时降雨量达到100-149.9mm时,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城区防洪Ⅳ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2)应急响应行动(对应水位段:城区水位在23.0至26.5米):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委托县水利局牵头负责,县水利局协调县气象局、藤县水文中心站、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藤县海事处、藤州镇政府等单位开展防汛抗洪工作。县水利局加强对城区防汛抗洪工作的督导,根据雨情水情汛情预测预报,对防汛形势作出研判,指导堤管所根据实际按城区预案要求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本辖区的防汛各项工作:堤防管理组做好抽水值班工作安排,并做好运行值班情况记录;堤防巡查小组开始实行24小时巡堤值班、巡查,对堤防各关键部位进行重点监测,做好雨情、汛情、工情记录,并将巡查情况上报县水利局;堤防管理组负责组织人员和机械按预案水位关闭交通防洪闸门(包括旧国税局DN200mm闸阀),并做好闸门运行值班情况记录,必要时县水利局协调县海事处或县交通运输局派出船只协助;堤防观测小组做好实测水位、堤防位移等记录,以便于和采集量作对比;泵站机电抢修小组及时做好泵站设备故障的抢修工作;督查组对各职能组的防汛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县水利局汇报;堤管所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遭遇大雨或暴雨或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或突发强降雨时及时通知泵站做好抽排水工作安排,适当腾空集水池库容;县水利局协调县住建局落实人员加强城区排涝管网入口巡查清障,保障降雨期间排涝管网畅通;县水利局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请求县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抢险队员通信工具必须24小时畅通;堤管所按照县水利局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2.城区防洪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城区水位达到26.5米且预测继续上涨或城区24小时降雨量达到150-199.9mm时,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城区防洪Ⅲ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2)应急响应行动(对应水位段:城区水位在26.5至28.41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管城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加密汛情预测预报频次,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按城区预案要求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本辖区的防汛各项工作;各职能组、各部门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县防汛办协调好各职能组之间的工作,检查各职能组按预案要求到岗及其工作开展情况;各责任单位对负责的堤段落实人员24小时上堤巡查,发现险情即向指挥部报告,并及时按照预案要求采取临时应急措施进行处理;技术参谋组按要求组织技术人员24小时值班巡堤,对险情及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措施,并监督做好河西防洪堤的巡查工作;堤管所落实排涝泵站人员24小时运行值班工作;县住建局落实人员加强城区排涝管网入口巡查清障,保障降雨期间排涝管网畅通;藤州镇政府落实人员对河西堤沿线低洼易受内涝影响群众的撤离工作;堤管所再次向河西堤沿线商铺发出防御内涝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物资、人员转移准备;当水位达到27.50米时,县海事、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本县水域实施封航,禁止一切船舶在此水域停泊(除防汛抗洪抢险船舶外),对危及堤防、桥梁及一些重点建筑安全的船舶、水上漂浮物进行清除、摧毁;当水位达到27.50米时,除巡堤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外,县公安局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防洪堤堤顶,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防汛抢险道路进行交通管制;藤县海事处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制,对过境船舶情况严格监控,将靠泊防洪堤的船舶移泊至安全水域,确保安全停泊,同时向梧州市海事局申请发布禁航通告;其他相关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各方面工作,并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遵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3.城区防洪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城区水位达到28.41米且预测继续上涨或城区24小时降雨量达到200-249.9mm时,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城区防洪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2)应急响应行动(对应水位段:城区水位在28.41至29.50米):总指挥部接管城区的防汛抗洪工作,总指挥部、各职能组全体成员集中办公。当城区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时,由副总指挥长或总指挥长视情况及时组织会商,根据会商结果并经总指挥长批准,以总指挥部名义发布公告宣布城区范围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报告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全县工作转入以抗洪救灾为中心(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应急响应直接提升至I级,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按照I级应急响应行动和措施开展工作)。总指挥部召开紧急防汛工作会议,动员、部署紧急防汛期的工作。各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命令和各自职责组织相关职能组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部门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各巡堤人员、堤防观测人员继续巡堤观测。当外江水位达到28.41米时,安置分指挥部组织各责任单位做好防护区内群众撤离工作。河西设防区紧急撤离命令一经发布:河西设防区连续紧急播发汛情及命令,设防区内的高音喇叭同步播发。安置分指挥部接到总指挥部指令后,即鸣“河西设防区紧急撤离警报"(用语音播放“紧急警报,紧急警报,紧急警报,请河西防洪保护区所有人员马上撤离,请河西防洪保护区所有人员马上撤离,请河西防洪保护区所有人员马上撤离",鸣放报警信号:鸣36秒,停24秒,时间3分钟);县宣传报道组及藤州镇政府马上组织安排流动宣传车在大街小巷播放总指挥部的命令;安置分指挥部、藤州镇政府和责任单位组织人员入户动员、组织居民就近撤往县五中及藤县中学等灾民安置点(详见附件15)。

  4.城区防洪Ⅰ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城区水位达到29.5米且预测继续上涨或城区24小时降雨量达到250mm以上时,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城区防洪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2)应急响应行动(对应水位段:城区水位在29.5米以上):我县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进入紧急关头,必要时县长向全县居民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县抗洪抢险总动员。总指挥部向梧州市、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汛情灾情、险情,请求派驻力量支援我县抗洪抢险。各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命令结合各自职责组织相关职能组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部门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全力投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当预测水位达到29.50米并继续上涨,且水文部门预测洪水有可能漫过防洪堤堤顶时,总指挥部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可指令泵站停止抽排、拆离泵站的主要电气设备、泵站全体人员撤离。河西设防区进水命令一经发布:河西设防区连续紧急播发汛情及命令,设防区内的高音喇叭同步播发。安置分指挥部接到总指挥部指令后,即鸣“河西设防区进水警报"(用语音播放:“特急警报,特急警报,特急警报,河西防洪保护区进水警报,河西防洪保护区进水警报,河西防洪保护区进水警报",鸣放报警信号:鸣12秒,停12秒,时间3分钟);县宣传报道组及藤州镇政府马上组织安排流动宣传车在大街小巷播放总指挥部的命令;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再次搜寻河西防护区居民,确保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堤管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抢险分指挥部突击组的配合下尽可能拆卸泵站的主要电气设备就近搬往三楼存放;河西设防区内的巡堤、抢险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新电力集团藤县供电公司停止向泵站高压线路供电(具体断电时间由堤管所与藤县供电公司对接),河西设防区进水后,堤管所除安全监测人员外,其余人员回堤管所三楼办公室待命,等候调配。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完善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建设,提升防汛信息服务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气象、水文以及防洪工程的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和管护,完善雨情、水情、工情测报站网。宣传、工信、文广体旅、通信企业等部门依法保障防汛信息传递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堤防管理单位应配备防汛通信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测得到、测得准、报得出、报得快。

  (二)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对重点险工险段或者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发生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责任人或者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包括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群测群防以及劳动力保障;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除全力参加抢险外,还担负技术指导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组建防汛机动抢险队,作为本级本部门专业抢险队伍。部队参加抢险的调动:县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应通过同级党委政府向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供电保障。供电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工作。

  4.交通运输保障。防汛指挥机构应配备足额的防汛指挥用车,确保防汛抢险工作能及时到达抗洪抢险一线进行决策与部署。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无障碍通行,在紧急防汛期间根据防汛抢险工作需要牵头相关部门做好车、船征用相关工作;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负责保障管辖范围内抗洪抢险救灾道路畅通,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以及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在紧急防汛期间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车、船征用等相关工作;海事部门负责大洪水时通航安全。

  5.医疗保障。卫健部门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转移安置保障。县人民政府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及时向社会公告,人员转移补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人员转移工作应当明确人员转移责任人,落实相应责任制。学校、体育馆等公共建筑物在洪涝灾害紧急状态下,应当根据各级人民政府或者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无条件开放,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避灾条件。根据预案或者实际情况,需要由政府组织集中转移的,有关乡镇政府或者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发布转移指令,告知群众灾害的危害性及具体的转移地点和转移方式,提供必要的交通和通讯工具,妥善安排被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被转移群众应当按照指令转移,并自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食品。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灾害紧急情况时,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群众返回。

  7.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8.物资保障。各级防汛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

  及受洪水威胁或有防汛物资储备任务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和专业抢险器械。重点用于本辖区、本行业的防汛抢险救灾的应急需要。各级防汛抢险物资的调拨: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需要直接调用本级防汛抢险物资,必要时由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提请防汛抢险物资援助,经批准同意后调用。各级直接调用的防汛抢险物资,由各级财政负责安排专项经费补充;申请调用上级防汛抢险物资的,由提出申请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补充。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紧急调运,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9.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商县水利、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防汛经费,专项用于各自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抢险、水毁水利设施修复、汛期后勤及值班保障。

  10.社会动员保障。在汛期,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洪涝灾害的发展,组织有关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1.技术保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依托国家、自治区防汛指挥系统,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建设县级防汛指挥系统,并与国家、自治区和各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互联互通,提高防汛调度指挥决策水平。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由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三)培训与演练

  1.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或者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指导有关单位进行培训,每年汛前至少应组织一次培训。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培训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取得实效。部队的培训工作由部队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演练。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不定期举行不同类型防汛救灾应急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专业抢险队伍应根据业务特点和辖区各类隐患险情,每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抗洪抢险演练。各级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每年组织举行一次多部门联合专业演练。

  八、善后工作

  洪涝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救灾

  灾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安排,帮助因灾倒损房屋群众开展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健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二)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农田水利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五)保险与补偿

  各级人民政府、保险机构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六)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对本辖区本次防汛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工作总结报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九、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1.洪水风险图。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防御洪水方案。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发的洪涝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3.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台风、灾害性强降水来临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发布汛情公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行使紧急处置权、调用权和决定交通管制。对不服从紧急处置和调用的,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强制实施。

  4.暴雨预警等级。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洪水等级。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6.洪涝灾害。因降雨、融雪、冰凌、溃坝(堤)、风暴潮、热带气旋等造成的江河洪水、渍涝、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以及由其引发的次生灾害。

  7.灾情评估指标及安全事故等级。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灾情评估指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藤县洪涝灾害评估指标,作为我县洪涝灾害评估参考,主要从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二个层次进行简单的综合评估。具体评估指标确定

  如下:影响范围指标:以镇(乡)级行政区域为评估单元,全县灾害影响范围少于全县乡镇总数1/4(4个以下)为局部受灾、乡镇总数1/4~1/2(4个以上,8个以下)为较大范围受灾、乡镇总数1/2~3/4(8个以上,9个以下)为大范围受灾、超过乡镇总数3/4(9个以上)为流域性受灾。

  受灾程度指标:以县级行政区域为评估单元,受灾乡镇的受灾人口和农作物受灾面积在10%以下为轻度灾、10%~30%为较重灾、30%~50%为严重灾、超过50%为特重灾。

  安全事故等级:因灾死亡人数3人以下为一般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为较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为重大事故,30人以上为特别重大事故。

  8.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实施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本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本预案原则上每5年修订1次。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藤县人民政府对本预案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防汛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2年印发的《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西堤2022年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藤防指办〔2022〕11号)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

  1.藤县城区河西堤防基本资料表

  2.藤县城区河西堤交通防洪闸门基本情况表

  3.藤县城区河西堤进水涵闸及穿堤涵闸基本情况表

  4.藤县城区河西堤排涝泵站基本情况表

  5.藤县城区河西堤原有排污渠出口闸基本情况表

  6.藤县河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汛期值班人员安排表

  7.藤县城区河西堤防汛抢险物资落实情况表

  8.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西堤防汛抗洪领导小组

  9.藤县河西防洪堤防汛巡堤查险工作方案(试行)

  10.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西堤防汛组织机构设置图

  11.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西堤报险及处理流程图

  12.河西防洪堤断面特征图

  13.藤县防汛抢险技术专家名单

  14.藤县城区河西堤各责任单位巡堤人员分配表

  15.藤县河西堤淹没区内居民撤离(人数约30000人)的责任单位及安置方案

  16.河西淹没区内居民撤离的责任单位布置图

  17.河西内涝风险区图

  附件1

  藤县城区河西堤防基本资料表

  

类别

蓝色(IV)

黄色(III)

橙色(II)

红色(I)

图标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3.0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6.5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8.41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9.04米洪水或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

总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发布以上级别预警的其他情形。

3附件2


  藤县城区河西堤交通防洪闸门基本情况表

  

类别

蓝色(IV)

黄色(III)

橙色(II)

红色(I)

图标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3.0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6.5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8.41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9.04米洪水或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

总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发布以上级别预警的其他情形。

4说明:高程和水位为相应藤县水文中心站测报85基准值。


  附件3

  藤县城区河西堤进水涵闸及穿堤涵闸基本情况表

  

类别

蓝色(IV)

黄色(III)

橙色(II)

红色(I)

图标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3.0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6.5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8.41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9.04米洪水或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

总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发布以上级别预警的其他情形。

5


  说明:高程和水位为相应藤县水文中心站测报85基准值。

  附件4

  藤县城区河西堤排涝泵站基本情况表

  

类别

蓝色(IV)

黄色(III)

橙色(II)

红色(I)

图标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3.0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6.5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8.41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9.04米洪水或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

总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发布以上级别预警的其他情形。

6


  说明:高程和水位为相应藤县水文中心站测报85基准值。

  附件5

  藤县城区河西堤原有排污渠出口闸基本情况表

  

类别

蓝色(IV)

黄色(III)

橙色(II)

红色(I)

图标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3.0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6.5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8.41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9.04米洪水或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

总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发布以上级别预警的其他情形。

7


  附件6

  藤县河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汛期值班人员安排表

  

类别

蓝色(IV)

黄色(III)

橙色(II)

红色(I)

图标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3.0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6.5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8.41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9.04米洪水或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

总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发布以上级别预警的其他情形。

8附件7


  藤县城区河西堤防汛抢险物资落实情况表

  

类别

蓝色(IV)

黄色(III)

橙色(II)

红色(I)

图标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3.0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6.50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8.41米洪水时。

预测城区水位将会超过29.04米洪水或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

总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发布以上级别预警的其他情形。

9附件8


  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西堤防汛抗洪领导小组

  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西堤设立防汛抗洪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水利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利局分管防汛工作的副局长和局党组成员、堤管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县水利局、堤管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

  组长:黄勉琛县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刘观县水利局副局长、县应急局副局长

  秦海杰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李莹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所长

  成员:吴文富李晓晶邱洋森陈炎忠雷水昌龚文辉黄秋平覃兴韦义伟邓行明莫世煜莫卓民刘志林刘进全王飞羽

  蓝栩莹刘秋荣黄杨莲许春梅李柱兰

  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职责

  负责县城河西防洪堤Ⅳ、Ⅲ级响应的洪水防御工作,对县城河西防洪堤的洪水防御工作进行部署、指挥,统一调度人力物力财力做好洪水防御工作。

  2.副组长职责

  充分了解我县汛情,根据防汛形势提出决策建议,协助组长对洪水防御工作进行指挥、具体布置并抓好落实;协助组长组织相关职能组开展洪水防御工作;组织落实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刘观:协助组长指挥、督导和指导技术参谋组按职责要求开展工作;协调组织并参与工程险情处置、抢险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技术参谋组工作;组织落实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秦海杰:协助组长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协调组织并参与工程险情处置、抢险技术指导工作;组织落实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莹:协助组长指挥、督导和指导堤防管理组、后勤保障组按职责要求开展工作;协调组织并参与工程险情处置、抢险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堤防管理组工作;组织落实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3.其他成员职责

  负责组织、督促本股室、泵站根据本预案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做好洪水防御工作;同时兼顾做好汛期值班和本股室日常工作,强化本股室、泵站洪水防御工作责任;组织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堤防工程管理的具体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区防洪堤管理所二楼)、技术参谋组、堤防管理组、后勤保障组四个防汛抗洪职能组,白泥、镇中、城中三个泵站分片负责堤防、泵站、涵闸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汛期的防汛抗洪工作。

  二、防汛抗洪职能组

  (一)办公室

  组长:王飞羽

  成员:周武飞黄杨莲李柱兰刘秋荣蔡雪华

  李梅樱

  职责:负责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城防洪堤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的指示传达至各职能组,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接听报险、报灾电话,记录报来的险情转技术参谋组派人查勘,并及时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组的关系,根据反馈回来的信息及时向防汛抗洪领导小组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当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根据汛期值班制度安排值班,做好水情记录,定时向领导小组及各职能组通报水情;负责汛期交通车辆调度工作,保证车况良好;落实洪水期间堤管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检查各泵站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技术参谋组备好城区内所有堤防平面布置图、典型断面图及相关资料;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技术参谋组

  组长:刘观

  副组长:秦海杰

  成员:吴文富李晓晶邱洋森陈炎忠黄秋平

  覃兴龚文辉雷水昌韦义伟莫世煜莫卓民邓行明黄飞林李莹刘志林刘进全覃泽飞王飞羽

  职责:熟悉防洪工程的工程结构,了解掌握工程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各泵站反馈回来的问题,对出现的险情进行现场查勘、分析并做出技术判断后提出汛期紧急抢险方案或技术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出现险情时,及时赶赴现场,配合县抢险分指挥部技术参谋组或县防汛抢险技术专家开展工作,做好抢险处理方案的落实,并现场指导抢险工作;了解和掌握堤防、排涝设施、闸门以及与防洪工程相关的市政设施、建筑物、管线、电气设备的主要参数、标准及交叉衔接情况,检查、指导其正常运行;对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作出预测性建议,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参考;负责及时对洪水期间堤防变形观测成果进行分析研讨;负责备好城区内堤防平面布置图、典型断面图及相关资料;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堤防管理组

  组长:李莹

  成员:刘志林刘进全覃泽飞王飞羽蓝栩莹

  刘秋荣许春梅李梅樱陈亦峰胡献朋

  麦坤荣彭柱胜陈祖明

  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各穿堤闸(涵)的关闭或开启情况及泵站的抽排水情况;负责安排人员按防汛抢险预案要求关闭或开启各穿堤闸(涵),并做好闸门运行值班情况记录;负责安排泵站的值班人员按防汛抢险预案要求进行泵站的抽排水,并做好泵站运行值班记录;负责安排巡堤人员按防汛抢险预案规定巡堤,并做好雨情、汛情、工情记录;若出现险情,必须边按程序上报,边组织人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当县抗洪抢险总指挥部发布撤退命令后,负责在县抢险分指挥部抢险突击组的配合下拆卸、转移泵站的主要机电设备及防洪堤各供电点的配电设备;负责跟踪洪水期间防洪堤的变形观测,并督促观测单位及时提交观测成果。变形观测内容为:堤身沉降观测;堤身水平位移观测;负责检查管辖范围内洪水期间船只的停泊及用电安全问题;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设白泥泵站小组、镇中泵站小组、城中泵站小组、泵站机电抢修小组、交通防洪闸和穿堤涵闸管理小组、堤防巡查小组、堤防观测小组、堤防商铺管理小组、堤防保洁小组和督查组。

  1.白泥泵站小组

  实施责任人:麦坤荣

  成员:陈小燕覃军丽汛期工3人

  2.镇中泵站小组

  实施责任人:彭柱胜

  成员:卓健玲陈泽文汛期工3人

  (说明:备用泵站值班人员由堤管所统筹安排。)

  3.城中泵站小组

  实施责任人:胡献朋

  成员:黄柱琼陈丽华汛期工3人

  (说明:自排闸关闭期间,每班增加1人,由堤管所统筹安排。)

  4.泵站机电抢修小组

  实施责任人:刘进全

  成员:覃泽飞周武飞胡献朋麦坤荣彭柱胜

  陈亦峰许春梅陈祖明吴华凤李栋森

  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段世东18677408289、

  黄正冰13768651553、蒙文业18077153841)

  5.交通防洪闸门和穿堤涵闸管理小组

  实施责任人:刘志林

  成员:刘进全陈亦峰刘秋荣许春梅李柱兰

  麦坤荣彭柱胜胡献朋陈祖明黄光志

  6.堤防巡查小组

  实施责任人:刘志林

  成员:李莹刘进全覃泽飞周武飞王飞羽

  蓝栩莹陈亦峰刘秋荣许春梅李柱兰蔡雪华黄杨莲李梅樱陈祖明黄光志陆黎秀各泵站机动人员县水利局6人

  7.堤防观测小组

  实施责任人:刘秋荣

  成员:欧伟金(手机17777473773)黄瑞高王孙明

  陈亦峰

  8.堤防商铺管理小组

  实施责任人:刘志林

  成员:蓝栩莹许春梅陈亦峰李梅樱

  9.堤防保洁小组

  实施责任人:麦坤荣彭柱胜胡献朋陈祖明

  成员:各泵站轮值保洁人员及码头、公厕清洁人员

  10.督查组

  组长:秦海杰

  副组长:李莹

  成员:刘志林刘进全王飞羽李柱兰刘秋荣

  黄杨莲李梅樱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蓝栩莹

  成员:黄杨莲蔡雪华刘秋荣李柱兰陈亦峰

  职责:负责防汛值班、巡堤、抢险等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落实防洪堤管所防汛工作经费;负责联系相关部门或个人按预案要求落实抢险所需的材料、物资、车辆和抢险机具;负责联系落实拆卸泵站设备所需的割磨机、割枪等工器具;负责按预案要求检查、清点、补充各抢险材料储料点的抢险材料;负责检查、清点、补充、维修仓库的抢险物资、抢险机具、抢险灯具等;负责联系促相关部门按预案要求落实抢险应急的取土点和块石、碎石、砂的供应点,并做好储备;当堤防出现险情时,迅速组织抢险所必需的器具、物资赶赴现场;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9

  藤县河西防洪堤防汛巡堤查险工作方案

  (试行)

  为了扎实做好藤县河西防洪堤汛期特别是发生暴雨、堤防洪水持续高水位行洪期间的防汛抗洪巡堤查险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藤政办发〔2019〕133号)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巡堤查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巡堤查险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级落实巡堤查险工作责任制,实行全县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分段包干、党政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各负其责的巡堤查险工作机制。

  巡堤查险工作的目标要求是:做到“五个坚持",实现“二个确保"。

  “五个坚持"即:坚持主要领导挂帅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不间断巡查制,杜绝空缺现象;坚持巡堤查险值班登记制;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个确保"即:确保藤县河西城区不进水,确保藤县河西防洪堤不发生内涝。

  二、巡查要求

  1.巡堤查险队的队员,必须挑选责任心强、有抢险经验、熟悉堤情的人员担任。巡查队员分基本队员和后备队员。基本队员在水情到达23.0米警戒水位时上堤巡查,后备队员在水情到达26.5米水位时参加巡查。

  2.巡堤查险任务,应按堤段的重要情况配备力量,固定某段由队包干,统一领导,分段负责。同时各队也可分派专组、专人、专地看守,熟悉堤情、水情以及可能发生的险情。要求对一般险情及时处理,定期汇报;对重大险情,随时上报并提出意见。

  3.巡查交接时,交接班应紧密衔接,以免脱节。接班的巡堤队员提前上班,与交班的共同巡查一遍,交待情况。相邻小队碰头时应互通情报。并应建立汇报、联络与报警制度。

  4.巡查方法:堤上、堤身内外均要进行巡查,对堤内情况要加强侦察。巡堤按责任堤段,每组4人成排前进巡查。2人走堤顶,巡查堤顶,注意观察堤顶有无沉陷和裂缝,堤外有无障碍物;2人走堤内,注意检查堤内商铺挡水墙有无渗漏水,廊道隔离带的伸缩缝有无变化,路缘石有无受挤压遭到破坏,廓道及抢险道路有无漏水、管涌的险情。巡堤人员要时分时合,迂回巡查,不可有遗漏点,要不断交换情况。在风雨夜或风浪大时,堤外水边巡查人员要注意安全。

  查险是一件细致艰苦的工作,天气越恶劣(狂风、暴雨、黑夜),查夜工作越要抓得紧。不仅对重点险工堤段要加倍注意,对一般堤也决不可放松,根据各地经验,巡堤查险必须做到“五时"“三清"“三快"。

  五时:

  是指吃饭时、换班时、黄昏时、黎明时、刮风下雨时。在这些时候最容易疏忽忙乱,注意力不集中,容易遗漏险情。对险情和隐患处理后,还要注意观测,必须提高警惕。

  三清、三快:

  巡查前后要三清、三快。三清:即险情查清、信号记清、报告说清;三快:即发现险情快、报告快、处理快。这样才能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小险迅速处理,以免发展扩大;重大险情,上级能及时准确了解,必要时能调集力量支援抢护。

  三、巡堤查险工作坚持以下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巡查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报告巡查情况,果断处置巡查中出现的新情况。

  (二)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向下一班全面交代查险中出现的问题,对尚未查清的可疑险象,要共同巡查一次,使双方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三)险情报告制度。发现一般险情,在抢护的同时带班领导立即向包段领导报告,包段领导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现场制定方案,并组织抢护,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重大险情必须在10分钟内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督查工作

  巡堤查险督查工作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开展工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以点促面,全面落实。督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具体内容:

  各巡堤查险包段单位是否建立有交接班制度、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是否对巡查人员进行了一定的培训教育;是否按规定路线、时间、次数巡堤,把任务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人;是否提供了照明设备,便于夜间巡堤查险;是否按照技术要求、方式方法进行巡查;是否对发现的管涌、裂缝、滑坡等险情,及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督查工作主要采取现场检查、调查、走访等方式开展,并接受群众举报。建立督查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随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附件10

  藤县水利局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西堤防汛组织机构设置图

  附件11

  藤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河西堤报险及处理流程图

  附件12

  河西防洪堤断面特征图

  断面1

  断面2:

  附件13

  藤县防汛抢险技术专家名单

  

堤防

名称

堤段

所在

位置

防洪标准

设计水位(m)

堤型结构

堤防长度(m)

堤顶高程(m)

防浪墙高(m)

交通防洪闸门数量(扇)

穿堤闸门(扇)

排涝站数量(座)

河东防洪堤

浔江大桥~黄冲河水闸段

藤州镇 河东城区

20年一遇

29.04~29.22

土堤、埋石砼挡墙护岸

3534

30.6

0.5局部(开敞式)

0

6

2

0附件14


  藤县城区河西堤各责任单位巡堤人员分配表

  

堤防

名称

堤段

所在

位置

防洪标准

设计水位(m)

堤型结构

堤防长度(m)

堤顶高程(m)

防浪墙高(m)

交通防洪闸门数量(扇)

穿堤闸门(扇)

排涝站数量(座)

河东防洪堤

浔江大桥~黄冲河水闸段

藤州镇 河东城区

20年一遇

29.04~29.22

土堤、埋石砼挡墙护岸

3534

30.6

0.5局部(开敞式)

0

6

2

1


  备注:巡堤人员每日三班制轮值,值班时段为8:00~16:0016:00~24:000:00~8:00

  附件15

  藤县河西堤淹没区内居民撤离(人数约30000人)的责任单位及安置方案

  一旦启动应急响应,各责任单位按照下表分工进行河西堤淹没区的人员撤离到对应安置点。藤县防汛抗洪救灾安置组负责相关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人员工作职责和注意事项,各组全员到位,及时安置群众,确保有序安置群众。

  

堤防

名称

堤段

所在

位置

防洪标准

设计水位(m)

堤型结构

堤防长度(m)

堤顶高程(m)

防浪墙高(m)

交通防洪闸门数量(扇)

穿堤闸门(扇)

排涝站数量(座)

河东防洪堤

浔江大桥~黄冲河水闸段

藤州镇 河东城区

20年一遇

29.04~29.22

土堤、埋石砼挡墙护岸

3534

30.6

0.5局部(开敞式)

0

6

2

 附件16


  附件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