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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76526 

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食药监管所、稽查大队、局相关股室:

  夏季是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为做好学校食物中毒的防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的通知》桂食药监食餐〔2016〕3号文精神,钦北区局决定从6月起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重点是全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特别是民营幼儿园食堂。兼顾校园内销售食品的小卖部、小超市。

  二、工作任务

  对学校食堂主要排查六大方面内容:

  (一)严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许可证是否一致,对因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的,应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按《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20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责令限期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无证经营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查食品采购与贮存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和台帐登记制度是否建立;以食用油、大米、畜禽肉及其制品、蔬菜为重点品种,检查采购索证索票是否符合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是否落实;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出现腐败变质;原料贮存环境和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违反规定采购“三无"食品、四季豆、病死畜禽肉、未经检疫猪肉、熟肉制品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物。

  (三)严查从业人员管理与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直接接触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培训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食堂经营场所是否清洁、卫生;烹饪场所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设备;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严查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规定。重点检查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是否分开或分池清洗、分开切配;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是否相互分开;豆浆、畜禽肉类等需要熟制的食品是否做到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的现象;是否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专间内是否专人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是否落实禁止对学生销售隔餐食品的规定;食品是否留样,留样是否符合规范。

  (五)严查设施设备与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学校食堂专间内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是否配备并运转正常;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是否符合要求;餐具、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是否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是否配备并运转正常。

  (六)严查应急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学校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隐患应对措施,是否开展应急报告、处置的培训。

  各镇(街道)食药监管所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过程中,要同时开展校园内小超市、小卖部销售食品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三、时间安排

  排查整改行动时间安排为2016年6月至9月,其中6月至7月15日为隐患排查和边整边改阶段;7月15日至8月30日为整改提升阶段,各地可利用暑假时间进行整改,对食堂基础设施与设备进行改造完善;9月为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阶段,各地在开学前后按照制度性安排开展例行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广大学生身心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学校是人群高度聚集的地方,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各地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排查整改行动的领导,明确各阶段分工和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地要督促辖区内各类学校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认真开展自查,排查风险隐患,全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坚决防控食品安全事故。

  (三)严肃整改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对照工作任务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使用检查记录表(附件1)对检查结果进行判定。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学校食堂,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存在经营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各地在排查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汇总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同时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努力形成共治共管的格局。

  (四)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促进辖区内学校负责人、教职工掌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流程、方法、措施,特别是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表现特点和处置方法。督促学校在近期内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教育学生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喝生水,不买街头无证小贩的食品,不采摘食用桐果、蓖麻果、野蘑菇、野蜂蜜和其它安全不确定的果实,防止“病从口入"。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逐级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开展市对县、县对乡的排查治理行动督查,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自治区局适时将组织督查,确保全区行动取得实效。

  请各镇(街道)食药监管所及时掌握所辖区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填写本辖区《全区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工作总结(含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一并于10月10日前分别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形式报送区局食品监管股。

  联系人及电话:韦日红,0777-2855262,电子邮箱:qbqspg@163.com。

  附件:

  1.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检查记录表

  2.全区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情况统计表

  

钦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0日

  附件1

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学校食堂名称:地址:

  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

  一、许可管理1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是□否

  2场所设置、布局与许可核定内容一致。□是□否

  二、信息公示3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

  4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是□否

  5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是□否

  三、制度管理*6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

  *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是□否

  四、人员管理*8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

  *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

  10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是□否

  11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是□否

  五、环境卫生12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是□否

  13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是□否

  14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否

  15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是□否

  六、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16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是□否

  17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否

  18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是□否

  七、加工制作

  过程19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是□否

  20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过程符合规范。□是□否

  21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是□否

  22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是□否

  23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加工供应相应的品种。□是□否

  24食品留样符合规范。□是□否

  25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标识、储存、运输等符合要求。□是□否

  26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是□否

  八、设施设备

  及维护27专间内配备专用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是□否

  28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是□否

  29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是□否

  *30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是□否

  31围护设施与排水设施运转正常。□是□否

  九、餐饮具

  清洗消毒32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是□否

  33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是□否

  *34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是□否

  检查人员(签名):检查时间:

  被检查学校负责人(签名):

  说明:1.重点项(*)7项,一般项27项,共34项。表中*号项目为重点项,其他项目为一般项。每次检查的重点项应不少于3项,一般项应不少于7项。

  2.检查结果判定方法:①符合:未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和一般项存在问题;②基本符合: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存在1项及以下不合格且70%≤一般项合格率<100%;③不符合:发现检查的重点项存在2项及以上不合格,或一般项合格率<70%。

  3.当次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应列入下次检查必查项目。

  4.存在合理缺项时,一般项合格率的计算方法为:合格项目数/(检查的项目数-合理缺项的项目数)×100%。

  5.此表一式两份,检查单位一份,受检查学校留存一份。


  附件2

  全区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类别单位数量

  学校食堂数家

  学校食堂持证数家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学校食堂数家次

  现场检查结果判定符合家次

  基本符合

  不符合

  检查学校小超市、小卖部数家次

  责令整改数学校食堂家次

  小超市、小卖部

  完成整改数学校食堂家次

  小超市、小卖部

  行政处罚警告起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