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对政协第七届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2022107号的答复
- 制定机关: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 快速聚焦: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 公布年份:2022.10.20
- 实施日期:2022.10.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对政协第七届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2022107号的答复
黄昌德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调查及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公路“重建轻养"及管理养护资金短缺问题。为切实解决“重建轻养"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从上到下推进养护体制改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25号),农村公路要实现全面列养,自治区、市、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用于县、乡、村道日常养护的定额标准每年每公里分别不低于10000元、5000元、3000元。自治区按每年每公里县道3000元、乡道1500元、村道900元的补助标准切块到市县,市按每年每公里县道2000元、乡道1000元、村道600元的补助标准切块到县区,其余部分区级财政按每年每公里县道5000元、乡道2500元、村道1500元的补助标准进行承担。
二、管理养护力量薄弱的问题。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撤销钦北区县乡公路管理所等3个事业单位的批复》以及《关于同意设立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的批复》,钦北区县乡公路管理所人员已整体划入钦北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有效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也为公路养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差的问题。近年来,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已得到很大的提高,发现侵害路产路权现象能及时电话反馈到我局。我局会持续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四、超限超载严重的问题。针对超限超载严重的问题,我区将在钦北区南间设置治超站。同时,我局将联合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切实维护我区公路路产路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