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20年以奖代补推进生猪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都政办发[2020]39号
- 公布年份:2020.07.27
- 实施日期:2020.07.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20年以奖代补推进生猪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都安瑶族自治县2020年以奖代补推进生猪生产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都安瑶族自治县2020年以奖代补推进生猪
生产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生猪生产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水平,做到保供稳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奖补母猪5000头,每头奖补1000元,共奖补5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500万元。
三、时间要求
2020年7月18日—2020年8月30日。
四、奖补对象和条件
(一)奖补对象
1.现存栏母猪(包括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20头以上(含20头)的非贫困养殖户(包括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公司等),非贫困养殖户每户最多补贴200头。
2.现存栏母猪(包括能繁母猪和后备母猪)2头以上的贫困养殖户(包括2014年、2015年退出户),贫困养殖户每户最多补贴50头。
(二)奖补条件
1.能繁母猪:是指产过一胎仔猪、能够继续正常繁殖的母猪。
2.后备母猪:非贫困户饲养的后备母猪要求体重达80斤以上(黑土猪要求体重达50斤以上),贫困户饲养的后备母猪要求体重达到50斤以上。
3.对于和饲料生产企业(或其他公司)合作养殖的母猪,不能享受母猪以奖代补项目补贴,此项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把关。
五、奖补流程
(一)项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组织本乡镇畜牧兽医站、挂村干部和村干部组成验收组到现场验收。
(二)对验收合格的养殖户(包括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公司等),填写验收意见,所有参加验收人员都要求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
(三)养殖户申请表、验收表、验收相片等材料经乡镇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到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股报账。
(四)报账材料
1.母猪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申请表;
2.现场验收图片一张(非贫困养殖户图片要求有验收人员和养殖户主,并在图片上标注“2020年×××养殖场(户)母猪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贫困养殖户图片要求有养殖户主和猪,照片中猪的头数要与申请补贴头数一致,并在图片上标注“2020年×××户母猪以奖代补项目验收");
3.母猪以奖代补项目现场验收表;
4.非贫困养殖户承诺书(非贫困养殖户提供);
5.母猪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发放花名册,花名册要求汇总封面,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审核人签字;
6.银行发放清单(一卡通);
7.项目公示公告图片;
8.防疫耳标号和保险单复印件。
六、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县以奖代补推进生猪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文达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黄若平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蒙汉华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罗杏香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姚庆辉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苏相文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石髦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石国华自治县扶贫办副主任
苏静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黄泳迭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罗杏香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唐运革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根据需要从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要成立以奖代补推进生猪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协调、督査、处理有关事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项目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组织、协调、沟通工作,及时跟踪方案落实情况。各乡镇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自治县人民政府将母猪以奖代补项目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整合督查、绩效和农业农村等方面力量,定期组织开展督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
1.都安县能繁母猪“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
2.都安县母猪以奖代补项目承诺书
3.都安县母猪以奖代补项目现场验收表
4.都安县母猪以奖代补项目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