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命名第三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第二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的通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 公布年份:2023.04.16
- 实施日期:2023.04.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命名第三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第二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的通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为抓手,落实“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产管结合,推动社会共治,进一步提升了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推进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在各地自查推荐的基础上,经自治区食品安全办组织开展现场考核评价、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综合评议和社会公示等工作,有5个城市和21个县份达到了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市)标准要求,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
一、命名以下5个城市为第三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北海市、玉林市、百色市、来宾市、崇左市。
二、命名以下21个县份为第二批“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市)"
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荔浦市、合浦县、上思县、灵山县、浦北县、北流市、容县、田东县、平果市、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昭平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
希望以上被命名的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也是地方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实际行动为开创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