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西六宾高速公路宾阳南枢纽互通建设工地“3·21”亡人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747727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西六宾高速公路宾阳南枢纽互通建设工地“3·21”亡人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宾政办函〔2022〕19号
大桥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县级双管各有关单位:
2022年3月21日8时40分许,我县辖区境内广西六宾高速公路宾阳南枢纽互通建设工地发生一起亡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为查清事故原因和性质,分清事故责任,落实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广西六宾高速公路宾阳南枢纽互通建设工地“3·21"亡人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对该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丽县委常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青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宏礼县应急局局长
成员:韦钧县公安局副局长
欧明彬县司法局副局长
覃伊诚县人社局副局长
卢清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方辉县应急局副局长
王日忠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永炎县交通运输局干部
蒙敦县交通运输局干部
陈宏伟县应急局干部
吴馗县应急局干部
莫鸣宾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调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郑宏礼同志兼任,成员从县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调查组日常工作。
今后,调查组人员如需调整,由调查组办公室报调查组批准后自行发文。此项工作完成后,调查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