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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召开南宁轨道交通客运票价听证会的公告

【法宝引证码】CLI.12.1152424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召开南宁轨道交通客运票价听证会的公告
(南价公告〔2015〕第7号)


  南宁市物价局和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定于2015年11月20日召开南宁轨道交通客运票价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5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
  二、听证会地点
  南宁跨世纪大酒店五楼多功能厅(地址:民族大道111号)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定价原则
  一是公益优先原则;二是合理比价原则;三是兼顾财力原则;四是地区衔接原则;五是递远递减原则;六是统筹线网原则。
  (二)听证方案
  方案一:起步价2 元可乘6 公里,超过起步里程6公里后 采取“递远递减,里程分段累进计价”的原则; 6-12公里(含12公里)范围内加收1 元,12-18公里(含18公里)范围内加收1 元,18-26公里(含26公里)范围内加收1 元, 26-34公里(含34公里)范围内加收1 元;34公里以上每10公里为一个里程计价段加收1元。
  方案二:起步价2 元可乘6 公里,超过起步里程6公里后采取“递远递减,里程分段累进计价”的原则; 6-11 公里(含11公里)范围内加收1 元,11-16公里(含16公里)范围内加收1 元,16-23公里(含23公里)范围内加收1 元,23-30 公里(含30公里)范围内加收1 元; 30公里以上每9公里为一个里程计价段加收1元。
  四、听证会听证人和参加人名单
  (一)听证人
  赵略敬 南宁市物价局副局长
  杨裕娟 南宁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科长
  李东平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副科长
  (二)主持人
  赵略敬 南宁市物价局副局长
  (三)参加人(共25名),具体名单如下:
  1、消费者(11名):
  雷震、王日明、唐绍华(女)、陈慧英(女)、赵刘芬(女)、黄娟(女)、张志红、谭毅、王宁(女)、梁润兰(女)、黄桂云
  2、经营者(2名):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瞿柏晖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黎明(女)
  3、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
  南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马升典
  南宁白马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李翰星
  南宁银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石伟才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南宁市人大代表 林素娟(女)
  南宁市政协委员 卢秋霞(女)
  5、相关领域专家学者(3名):
  广西大学 洪 军(女)
  广西财经学院 王洪涛
  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陶小兰(女)
  6、政府部门人员(4名):
  南宁市财政局 张宁京(女)
  南宁市国资委 冯 骥
  南宁市民政局 韦建武
  南宁市教育局 兰显云
  特此公告
南宁市物价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