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十二部门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345798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82003059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82003059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
- 发文字号:桂卫监督发[2017] 5 号
- 公布年份:2017.08.17
- 实施日期:2017.08.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十二部门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十二部门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十二部门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监督发〔2017)_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