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富政办发〔2020〕24号
- 公布年份:2020.04.03
- 实施日期:2020.04.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富政办发〔2020〕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0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2020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0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20〕20号)、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和《2020年贺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及2020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等,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立足地质灾害防治排查检查核查、地质灾害应急会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制度、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及值班信息报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十项"制度,继续推进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巡查排查,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力求及时、准确预警预报实现无因地质灾害发生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
2019年6月12日晚我县发生了特大暴雨,这场特大暴雨导致我县发生了四起较大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这四起地质灾害均发生在西岭山一带,灾害诱发原因为农户切坡建房所引起;结合近几年每到汛期均有接到山上群众房前屋后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报告,因此今后几年我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要放在富阳镇涝溪山、洋溪山,朝东镇石林山、高宅山,柳家乡大湾山,城北镇大源山这六座大山的农户切坡建所引起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外业的初步结果在这六座大山上有328户高切坡隐患建房户,涉及人口1737人,这328户已建成,现状已形成,崩塌隐患暂时无法彻底解决,只能采取如下措施加以防范:一是鼓励切坡隐患建房户自建挡土墙加以防护,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加强宣传力度,特别是要落实“后屋搬前屋、一楼上二楼居住"这一有效防护措施,当灾情发生时能够避免人员伤亡,为落实“后屋搬前屋、一楼上二楼居住"这一有效防护措施,我们在这六座大山上设立了1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15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共聘请了25名地质灾害群发群测管理人员,使每一户高切坡建房户都能监管到位,由于西岭山一带山高路陡,住户分散,需要我们的地质灾害群发群测管理人员做大量的工作,因此从今年开始要逐步适当提高监测人员的经费补助,稳定我县地质灾害群发群测管理人员队伍。
三、2020年地质灾害主要类型、重点防范期
我县大部分危岩、崩塌、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及山区农民切坡临坡建房地质灾害的发生与连续、强降雨关系密切。在地质环境条件较差、岩土松散、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区域,当降雨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诱发滑坡和崩塌,我县雨季主要集中在4-8月,5-7月为暴雨和强降雨高发期。2020年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主要在5月至8月。
(一)地质灾害主要类型预测:预测2020年我县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
1.山体滑坡:灾害主要发生在岩石破碎、风化严重、残坡积层厚度大、土体结构较为松散、自然地质环境脆弱、人为影响因素较多的地区。主要区段有朝东镇、富阳镇、城北镇、柳家乡等4个乡镇境内的西岭山一带。
2.崩塌:灾害主要发生在山区切坡建房及山区水利建设工程和进行采石活动的山体、削坡过高过陡的公路边坡,岩溶区的峰丛,孤峰山体的临空面。主要防灾区域有各乡镇的采石场,朝东镇、城北镇、柳家乡、福利镇、石家乡、富阳镇的石山区和岩土工程区段。
3.泥石流:灾害主要发生在山高沟深、地势陡峻、沟床纵坡降大,流域形状便于水流汇集的区域。一些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如滥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采矿、采石形成的尾矿、弃渣等,往往也为泥石流提供物质来源。
4.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在岩溶发育区,该区域地表土层较簿,地下水变幅较大,人口密集,经济活动频繁。各乡镇均有可能发生,特别是小田煤矿等老矿山、闭坑矿山的范围内,由于采空区不能或不及时回填,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诱导下,有可能发生塌陷地质灾害。
5.山区切坡临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控。山区村民切坡临坡建房,房后开挖的坡体、房前堆放开挖的新泥土在连续强降雨等极端气象条件下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已成为主要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对山区村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特别加强切坡临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护知识的宣传。对新建住宅,一是在农村宅基地选址或审批阶段把好关,动员群众尽量不要切坡临坡建房;二是受条件限制确需切坡建房的,要按广西农村宅基地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告知书的要求,建房之前做好切坡防护措施,首先要求分阶梯切坡,其次是房屋设计和施工要采取后屋(特别是一二层)不设卧室(可用作厨房、杂物房、楼梯间等非人居住用房),后墙不设窗户或者尽量缩小窗户面积、加厚后墙。还要求其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对没有前后屋的新建住宅,后墙要用钢筋混凝土浇注,还应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对已有住宅,要求其在切坡处加砌挡土墙和切坡上方开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主动防护,要做到:一是要求其对房屋用途进行改变,后屋(特别是一二层)不设卧室,调整用作厨房、杂物房、楼梯间等非人居住用房;二是如果不能改变用途,告知其降雨期间从后屋搬到前屋(或二楼以上)居住;三是对没有前后屋的住宅,告知其强降雨期间人员要撤离。对于山区村民不经审批擅自切坡临坡建房,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发现一宗制止一宗。
(二)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及趋势预测
1.西岭山地质灾害隐患区:该区主要不利地质环境条件是雨季汇水面积大,沟壑纵横,斜坡岩峭,易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
2.白沙可达山和柳家大湾山地质灾害隐患区:该区主要不利地质环境是有较厚的残坡积覆盖,土体结构松散,采矿形成的废土废水和采空区随处可见,易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
3.岩石崩塌地质灾害隐患区:主要发生在富阳、朝东、福利、石家、新华等乡镇,这些地区石山裂隙发育,岩石切割强烈,岩质崩塌易发,危岩隐患突出。
4.岩溶区地质灾害隐患区:指的是县境内的岩溶发育区,该区主要不利地质环境条件是隐伏的土洞及下伏基岩浅层岩溶发育。易诱发地质灾害的人类工程活动有强烈抽取地下水、建筑加载、机械震动等,易诱发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全县12个乡镇均有发生。
四、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解
(一)各部门职责
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本系统的业务,组织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规划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以县(区)、乡镇、村屯、监测人为主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坚持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并与县气象部门继续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完成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的编制或修订及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防灾救灾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及协助配合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开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完成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的编制或修订,并上墙公布,因地制宜组织群众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易发村开展应急避险演练。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因矿业生产活动诱发滑坡、崩塌、采空区塌陷等地质灾害,开展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
3.县气象局:负责进行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及时通报天气预报和实时降雨信息,与县自然资源部门和县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县宣传部门:负责防灾救灾知识及动态、事迹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舆论宣传工具,进行全方位的报道,稳定民心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5.县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调度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6.县民政局:协助政府调查核实灾区损失、灾民生活情况,做好险区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工作,视其灾情按规定给予重灾区适当的救济补助。向市民政局报告灾情,争取援助。
7.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制定教育系统,特别是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危房以及校园内高陡边坡的调查、摸排,尤其在汛期密切关注雨情、险情,紧急情况时组织师生迅速避让转移,确保师生安全;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及有关部门,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8.县水利局:负责制定或责令有关单位制定水利设施的崩岸、崩塌、堤坝下沉等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9.县文体和旅游局:负责制定旅游景区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10.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交通干线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1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植被保护、水土保持等有关内容的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地质灾害引发的水产畜牧业灾情进行监测,组织种苗、消毒剂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12.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城镇建设、建筑设施及建设系统的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城镇、村庄、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3.县卫生健康局: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发生时,组织医护、防疫人员、医疗设备及药品等进入灾区,帮助指导灾区防疫消毒和救治伤员。
14.县发改局:负责在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阶段和办理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等手续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凡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的),不得通过审查;并负责重大救灾基建项目的安排。
15.县公安部门:临灾时,负责灾区治安保卫和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保护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6.富川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地质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次生灾害进行监测、监控和处置。
17.县经贸局:负责保障通信联络系统的畅通,保证防灾救灾指挥以及各部门联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负责制定本行政区的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和修编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同时送县应急管理局和自然资源局备案。
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规章,保护好地质环境,避免和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从思想上、组织上和物质条件上做好防灾、减灾准备工作。除本年度的重点时段、重点地质灾害预测区段外,还有部分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灾害将随时可能发生,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坚持“有灾无灾按有灾准备,大灾小灾按大灾防范"的指导思想,强化防灾意识,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防灾、减灾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根据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防灾方案和近年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及时制定和发布本辖区、本系统具体的切实可行的防灾方案,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将灾害危险区(段)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乡镇单位和人员,明确主要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负责人,做好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
(二)建立全民参与群测群防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排查,建立以乡镇、村、社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将监测和预报的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村屯,明确责任人,加强监测预报。同时,要加强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点的监控,检查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最大限度地避免灾害发生。要做好“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发工作。要实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增强政府对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为:0774-7893081,传真号码:0774-7888871。
(三)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工作。要特别防止采场的高陡边坡、满载的尾矿库和废渣堆放点因暴雨等因素诱发灾害,坚决关闭破坏生态环境、地质灾害易发、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的矿山。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矿山采空区要树立警示标志,减少矿山采空区内的人类工程经济活动。
(四)加强部门协作。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涉及行业较广,涉及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水利、交通、城建、教育、旅游、环保、民政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部门之间协作与联系,落实好县政府下达的防灾方案,并做好本部门防灾、减灾规划和年度防灾方案的编制,并积极组织实施。
(五)加强培训执法宣传等相关工作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乡镇、村基层干部的培训,要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执法力度,严格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县、乡镇宣传媒体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提高全民防灾减灾的意识。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实施治理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投入,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同时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要多方筹集落实,社会性自然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资金申报条件的,要积极争取申报立项。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我县2019年自治区下达资金安排的第一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落实和施工,发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
(七)扎实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动态巡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日常检查监管。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矿区公路上下边坡以及矿山开采区、弃渣场、尾矿库、生活区等可能存在崩塌、滑坡的区域进行排查巡查。监督指导矿山企业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开采设计》。
附件1:富川瑶族自治县2020年地质灾害易发区一览表
附件2:富川瑶族自治县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