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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象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735543 

象州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象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象政办电〔202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驻县垂直管理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鉴于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石宝璠县委常委、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覃会雅副县长

  副指挥长:覃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慧宣县应急局局长

  申强县水利局局长

  秘书长:蓝常文县应急局副局长

  副秘书长:李桂华县水利局副局长

  成员:黄文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覃国忠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敏县气象局局长

  韦志鹏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积勋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江雄润县林业局副局长

  银春生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黄国东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韦文静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山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巫勇生县财政局副局长

  罗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熊春花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冠宁县经贸局副局长

  陈家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廖敏县消防救援大队古象消防救援站站长

  梁贵召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李一鹏武警象州中队中队长

  谢文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蒋材雨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苏立波象州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

  沈自恩象州海事处处长

  孟和军象州中心水文站站长

  覃旸来宾象州供电局总经理

  谭海岸中国电信象州分公司总经理

  吴桂秋中国移动象州分公司总经理

  陶秋生中国联通象州分公司总经理

  谭文清广西广电网络公司象州分公司总经理二级助理

  蒋维良中石化来宾石油分公司象州县公司经理

  韦鲜中石油来宾销售分公司七里桥加油站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杨慧宣兼任。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报指挥部审批后行文调整。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组织部:号召、发动党员干部参加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督查各级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中履行职责及遵守防汛抗旱纪律情况。

  县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开展全县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救助工作。实施县洪灾害应急预案、干旱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矿山、尾矿库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重要企业的汛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县水利局:负责本系统内堤防、水库、闸坝、水电站等各类防洪工程和行洪河道安全运行和调度的指导、检查、监督,确保安全度汛。负责节水抗旱的计划编制和水源水量有效管理调度,努力确保城乡生活供水、生产和生态用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水旱台风灾害预防工作。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山洪灾害预警及防御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的急、难、险、重任务。根据旱情需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担负重大抗旱任务。

  武警象州中队: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根据旱情需要,执行抗旱应急送水任务。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队员参加抗洪抢险,营救受困群众,转移灾民及有关群众财产等。根据旱情需要,执行抗旱应急送水任务。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在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监测和预报信息。负责旱情监测和预报,按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短期、中期、长期气象预报、降雨实况和土壤墒情等相关资料,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并提供抗旱建议和意见。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督促公路(桥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做好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负责公路、港口、航道、渡口、码头等预警信息的发布。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队伍、防疫人员、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洪涝和干旱灾害中农业受灾情况,指导农业防灾救灾、农作物防旱减灾工作,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负责灾区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因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波、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查和预防工作(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负责组织、指导干旱灾区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在紧急防汛期,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取土占地问题。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林场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避免林区人员因山洪灾害导致伤亡事件发生,负责林业系统抗旱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制订和防汛抗旱设施建设工作,及时下达防洪工程和抗旱水源工程基本项目计划,并协调防洪工程建设、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所需资金的筹措,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组织、协调灾区灾民粮食调配与供应。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指导、检查、通知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汛防台风和抗旱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汛防台风和抗旱知识宣传;组织、监督学校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遭受洪涝灾害情况;负责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防汛、防台风和干旱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洪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在紧急防汛期,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必要时对防汛部门确定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负责抗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

  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做好农机服务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及时组织、调配农机产品投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推广农机防旱科技措施的应用。

  象州中心水文站: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监测报告和洪水预报。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和安排抗洪抢险、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抗旱减灾、抗旱应急水源建设资金,及时会同县水利局制定防汛抗旱经费分配方案,及时将资金下达到各受灾地区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排涝网络建设与管理,协助水利部门编制城镇防洪排涝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负责受旱城镇的供水管理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供水原则,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生产用水的供应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洪涝灾区和干旱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用水安全工作。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经贸局:负责落实企业防汛安全工作。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及旅游景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象州公路养护中心:负责汛期做好公路险段警示标致,灾后及时重建恢复道路交通。

  象州海事处:负责向交通运输船舶发布航行警告和提供预警信息;负责管理辖区范围内的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航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和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发布航行警(通)告;负责管理辖区内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组织、协调和指导所辖范围内的水上搜寻救助。

  来宾象州供电局:做好所辖区供电区域受灾地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负责本系统水电工程防洪安全调度工作。优先保证抗旱保苗、抗旱救灾用电的供应。

  中国电信象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象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象州分公司、广西广电网络公司象州分公司:负责通信系统工程的防洪安全,以“防汛优先"原则确保防汛通信畅通,确保山洪监测预警平台设备的正常使用。

  县供销社:按县指挥部要求代储存或采购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

  中石化来宾石油分公司象州分部、中石油来宾销售分公司象州分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抗旱用油的供应。

  

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