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 制定机关: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布年份:2018.02.28
- 实施日期:2018.02.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
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办事处安监站,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区非煤矿山节后和“两会"期间的复工复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的通知》(桂安委〔2018〕1号)文件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有力的措施,要求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严格的复产复工验收,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区非煤矿山2018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时间和范围
(一)督查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
(二)重点督查范围。
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
三、督查组成员
组长:黄文钦长洲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黎健铭长洲区安全监管局工作人员
李诗雄长洲区安全监管局工作人员
专家1人
四、督查主要内容和要求
非煤矿山企业在初停产检修期间要切实加强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在停产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管理。矿山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抓好以下内容:
(一)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工作必须到位;
(二)自查自检发现的问题整改必须到位;
(三)复工复产前企业培训必须到位;
矿山企业要形成复工复产自查报告,如实记录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18年春节过后,“两会"期间,将迎来我区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的时期,影响安全生产的季节性、时段性因素较多,部分矿山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尚未进入良好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监管部门、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为节后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
(二)严格标准,落实责任。复工复产验收是非煤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相关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对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才能复产复工;对验收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理消除安全隐患,直至验收全部合格后,才能复产复工。
(三)跟踪治理,确保实效。对复产复工验收恢复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不断强化督导检查,对非煤矿山企业复产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治理,督促企业不断强化职工教育培训,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筑牢安全生产根基,确保我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