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2207658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桂农业办发[2018]81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创办15周年、中国—东盟创新年、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年。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于9月12—15日召开,国庆节、中秋节(以下简称“双节”)等也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要把下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本辖区的实施行动方案,明确相关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实施全程监管,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努力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庆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各项会议活动圆满成功。


  二、明确监管重点,狠抓突出问题整改


  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组织开展相关监测和专项治理查处,确保重要区域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种植业重点产品以鲜食农产品蔬菜、水果及茶叶为主,突出整治白菜、菜心、豇豆、芹菜等消费量大、农药残留风险高的品种以及时令蔬菜、水果;重点农药以禁限用农药为主,突出整治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毒死蜱、三唑磷等限制使用农药;重点区域以蔬菜、水果、茶叶主产县和农药使用大县为主。畜牧养殖业须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养殖环节,屠宰环节和奶站、生鲜乳运输车等环节监管,重点整治兽药非法添加、畜牧产品兽药残留超标、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因地制宜,针对重点、弱点和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监管工作。


  三、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


  各地要坚持“检打联动、打防结合”,加大巡查督导和风险监测力度,围绕农业投入品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农资市场、农资经营户和“三品一标”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等规模生产基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农药、兽药、饲料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劣农资特别是禁限用农药违法添加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限制使用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杜绝克百威、氧化乐果、水胺硫磷、氟虫腈等限制使用农药用于蔬菜水果和茶叶生产。


  四、加大监测预警,排查风险隐患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产地蔬菜、水果、畜牧产品上市前的检验检测和筛查,抽查的产品应集中在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的食用农产品和消费量大的农产品。请各市自行组织开展农药残留专项监测,监测样品50个以上,并参照桂农业发〔2018〕11号文件要求开展抽样和检测工作。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大巡查力度,自行增加当地农产品抽检次数和密度,及时对监测结果进行会商分析,跟进落实监测预警和监管措施,及早排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


  五、落实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科学研判、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维护和谐稳定局面。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要逐级建立药害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制定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药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及逐级上报工作,妥善处理事故纠纷。


  六、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消费


  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培训,通过举办农药使用培训班和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板报等各种传播媒介,大力培训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以及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人员正确辨识、合理选购、安全科学使用农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其中要突出规范安全用药、安全间隔期等关键技术。重点监督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示范标准园等的施药记录档案,确保农药安全科学合理使用。要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鼓励使用低毒和生物农药,严禁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稳步提升我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七、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准出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病虫害防治等各项监管工作。各地要认真推进工作落实,扎实开展工作,努力查找安全隐患,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提升为目的,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努力营造维护和谐稳定环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未尽事宜,请与厅安监处联系。联系人:王荐婷,联系电话:0771—218277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


                       


附件下载: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8〕8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