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全市房建市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716339
- 制定机关: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河住建〔2021〕46号
- 公布年份:2021.09.08
- 实施日期:2021.09.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全市房建市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住建〔2021〕46号)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园区、宜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本级驻金各施工、监理企业,市本级金城江城区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
为确保“两会”及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池市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安委〔2021〕16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第18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中国一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全市房建市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8日
2021年9月8日
附件
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全市房建市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两会”及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池市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安委〔2021〕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和自治区“两会”安保总指挥部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期区内外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紧牵住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发生,确保“两会”及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组织领导
为做好“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成立“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房建市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建筑市场管理科、科学技术科、法规科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市场管理科,负责“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全市房建市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项。 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持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大检查大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在“两会”开幕前组织辖区依法纳入施工安全监管范围内的在建房建市政项目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触电、火灾等方面的隐患和问题,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再开展全覆盖巡查并建立台账,部门领导应带队开展巡查,进一步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
(二)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在“两会”开幕前,全面、准确摸清辖区重大危险源底数,逐一落实企业主体和监管具体责任人,坚决禁止工程项目盲目赶工抢工。“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继续施工的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领导现场带班作业制度。活动和假期期间停工的,要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发生。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从即日起至10月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在此期间,各主管部门至少深入辖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开展暗查暗访活动1次,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全面加强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在“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严格按照要求逐项落实施工现场防疫措施,督促房建市政领域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房建市政工程工地防控,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做好建筑工人的体温检测和健康管理;加强工地环境消毒防疫,对工地、宿舍、办公区、食堂等人员聚集区重点清理;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建筑工人及其探亲亲属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桂返桂情况的排查和登记,对有此类情形的,严格按照全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
(五)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全市仍处于汛期。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郑州地铁水淹重大伤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和汛情变化,组织有关企业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落实管控责任措施。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范管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遇有灾害性天气第一时间通知到现场一线作业人员,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 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六)加强停工项目节后复工安全监管。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两会”和假期后复工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复工安全检查验收制度,未经检查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准恢复生产。要派出专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进行重点跟踪,对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肃查处。
(七)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在“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各县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抓好“两会”活动和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万无一失、一失万无”标准和“细致、精致、极致”作风,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参照我局做法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预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整改、严处罚”。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或停止使用,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停工整改的,必须待整改合格后方能复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市本级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两会”活动和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1年9月16日前、10月8日前分别将“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报送至我局建筑市场科。联系人:韦波,联系电话:2303261,电子邮箱:hc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