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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10438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卫办发〔2019〕32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机关各科(室),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直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河池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安委〔2019〕5号)精神,我委办公室制定了《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于6月30日、 11月29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人:龙春桦,联系电话:2284178,电子邮箱:hcswsjb@163.com。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提高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李克强总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厅发〔2018〕54号)等文件要求,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构改革相关人员变化情况,对新调整的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完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
  (三)各单位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问题,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全体员工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和监管水平。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厅发〔2018〕54号),结合机构改革,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担当,制定落实安全监管权力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统筹抓好机构改革和安全监管,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强化卫生健康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以文件形式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和监管范围,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例会或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问题,组织制定相关教育和培训计划、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投入等,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情况通报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并挂牌督办。各单位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情况开展检查或自查不少于3次,配合做好自治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考核工作。安全生产各项文件档案至少保存3年。
  三、强化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治理
  (一)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消防安全管控治理。按照《河池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级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卫办发〔2018〕60号)要求,依据“全面排查、科学评估、自主分级、分类管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行业监管、属地分级监管责任,认识风险辨识防控的范围与原则,把握风险辨识与管控程序,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
  (二)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战。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及危化品、燃气管道等隐患排查治理。对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设立专门的存储场所,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剧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使用环节领用台账,严格管理领取、清退等流程,建立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废弃危化品的产生、储存及流向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并做好记录。
  (三)深入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场所、作业有限空间等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一是加强安全源头管控,严禁电、气、水私自改装,私拉乱接行为,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检测电负荷情况。二是强化停放场所管理,特别是电动车停放,各单位要及时清理停放场所违规堆积物,保障停放安全距离。要加强智能充电设施建设,推广安装车棚喷淋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加强重点部位巡查防控。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单位干部职工规范生产,不断提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重要事件节点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定时研究评估电动车充电设施、锅炉、制氧设备、发电机、电梯、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及风险等级,加强运行及维护管理,建立设备设施消防安全检维修、报废管理制度,落实“五定”原则,定检维修方案、定检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维修质量、定检维修进度,做到报废有审批,拆除有方案。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安全防范。
  四、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改革发展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体制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投入和专职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实效。建立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承诺制度,健全安全诚信体系,严格执行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考核评价制度,坚决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不断优化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生产环境。
  (二)创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机制。依据自治区卫健委拟定的《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和考核细则》,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统一规范管理标准,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强化职能部门监督。开展重点职业病检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加强相关行业部门间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做好防治工作。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各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建立信息档案和台账,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闭环管理。提升职业病防治监督和服务水平,制定中长期规划,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管理。积极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能力,完善管理预案,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患者投诉管理。
  五、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础保障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基础保障建设。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扎实开展考核演练,切实提高技能和水平。在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应用智慧用电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先进实用技术和新型实用产品。严格安全准入,对审批事项涉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批。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结合重要时期的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故意迟报、漏报或谎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一旦发生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六、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各单位要加大投入,确保人、财、物,满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需要;加强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题轮训,提高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的综合能力和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主流媒体资源,广泛推进安全生产发展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正面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