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林发〔2019〕17号
各县(区、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南安委〔2019〕3号)和《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19〕23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等中央领导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3·21"事故、湖南“3·22"事故的教训,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市林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针对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本辖区林业行业企业实际,对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周密部署,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责任措施,排查治理全市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遏制林业系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2019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生产形式稳定。
二、工作范围
(一)局属各单位方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2019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综治维稳、排查化解稳控措施落实情况;假日期间,各单位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二)各县区、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方面:要深入排查辖区内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涉粉尘爆炸的企业,对林产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特别是将作业环境恶劣、职业病防护设施率低、企业员工体检率低、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低的企业列为重点排查对象;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防控措施,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景区景点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坡体坍塌、泥石流等潜在的地质灾害风险,进行科学研判,制定严密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三、工作安排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针对本辖区、本单位情况,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2019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采取全面排查、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方式,深化提升,实现对辖区和单位检查的全面覆盖,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江苏“3·21"事故、湖南“3·22"事故的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认真开展林产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大宣传教育。各县区、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特别是用好新媒体,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林产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各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每月登录南宁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开展自查自报,并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执行。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于4月9日之前,将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市林业局产业科。
联系人:郭宽,联系电话:0771-2330973,邮箱:nn5859603@163.com。
南宁市林业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