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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年度报告

【法宝引证码】CLI.14.8472268 

南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宁市公安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南宁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nanning.gov***)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宁市公安局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6号,邮编:530000;电话:0771-2891091。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南宁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按照《2024 年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升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能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 年,我局通过南宁市公安局网站公开信息 3468 条,政策解读 29 条,向“一中心两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 29 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受理机构、受理途径、受理程序、咨询电话等。2024 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7 件,已全部受理,并依法作出答复;其中依法公开 2 件,部分公开 2 件,不予公开 23 件,申请人逾期未补充材料 0 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4 年我局持续推进南宁市政策法规数据库内容更新工作,对南宁市政策法规数据库内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实施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失效文件效力标注。2024 年以来我局在南宁市政策法规数据库对外公布规范性文件 28 件,现行有效的为 15 件,失效的 13 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微博、部门网站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24 年我局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 386 条,通过微博公开信息 221 篇。


  (五)监督保障工作。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4 年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南宁市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南宁市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南宁市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8

13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166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69476

行政强制

546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132.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1

1

5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 年,南宁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通过新媒体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发布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仍需提高。


  下一步,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继续扩大信息公开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将进一步提升更新速率。二是继续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图解、视频、漫画等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注重时效性。三是继续提高依申请办理工作水平。组织各单位继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引导公众规范申请,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办理标准化、法制化水平。四是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适应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南宁市公安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形。


南宁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