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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田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田阳区2021—2022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534645 

百色市田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田阳区2021―2022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应急发〔202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田阳区2021-2022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田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田阳区2021-2022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的通知》(桂财资环〔2021〕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的受灾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先后遭受了冰雹、洪涝及干旱等自然灾害,尤其是5月初至10月中旬的冰雹、洪涝灾害,造成部分农作物减产绝收,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生活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据统计,截止2021年11月底,全区共有19403人次不同程度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3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222公顷,绝收面积367公顷,直接经济损失约618.55万元。

  二、救助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灾民搞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坚持救灾资金专项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根据受灾程度和受灾户类别,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资金,把救灾资金主要用在重灾区、重灾户上,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等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救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冬春生活救助对象为因灾造成缺粮、缺衣被等,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困难群众。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桂应急发〔2020〕152号)的要求,冬春救助以口粮救助为主。口粮救助对象共分三类:一类对象为因灾唯一住房倒塌、粮食作物绝收或严重减收、因灾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需符合三个条件之一或以上,下同),造成冬春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二类对象为因灾唯一住房损坏、农作物减收、因灾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三类对象为因灾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有一定困难的家庭。口粮救助补助标准为:一类对象为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救助5—6个月;二类对象为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救助3—5个月;三类对象每人酌情救助口粮1—3个月。对因灾住房倒塌、农作物严重绝收、因灾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等家庭,给予每户1—2床(件)棉被、棉衣补助。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四、申请流程和时间要求

  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区级核定并发放。

  (一)农户申请:填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交户主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农户账号“一卡通"复印件等农户家庭材料上传广西自然灾害救助管理系统;

  (二)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选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时间要求:2022年1月7日前完成),评议结果上传广西自然灾害救助管理系统;

  (三)张榜公示:评议选出的救助对象在村(居)范围内上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图片上传广西自然灾害救助管理系统。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村(居)民委员会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表》相关基础信息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时间要求::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

  (四)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表》及相关基础信息进行审核后,在乡镇政府公开栏和人员密集地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图片上传广西自然灾害救助管理系统;无异议后上报区应急管理局。(时间要求:2022年1月22日前完成)。

  (五)区级核定发放: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结合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和需救助人员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核定救助金额。救助金原则上由区级组织协调金融机构统一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一次性发放到户到人。(时间要求:2022年1月26日前完成)。

  (六)建立乡、村两级台账。各乡(镇)要根据广西自然灾害救助管理系统上申请救助流程要求进行冬春救助申请,上传相关的资料,建立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台账资料,纸质申请表逐级审核盖好章上报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援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之一。做好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更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抓好抓实。

  (二)强化工作部署。各村(居)民委员会要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要严格按照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确保救助工作公开公正,不漏一户,不错一人,切实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做好舆论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广泛宣传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情况,广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和党委、政府对灾区群众的关心,广泛宣传冬春救助工作进展和社会参与情况。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使用冬春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要建立完善冬春救助档案,自觉接受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的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救助对象的确定是否精准,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由村财务监督小组把关。对在对象确定、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违纪违规将严格问责。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援股,联系人:黄尚新,联系电话:17777680119.

  附件:

  1.田阳区2021—2022年度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计划表;

  2.自然灾害(冬春救助)救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1:

田阳区2021—2022年度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计划表

乡镇

名称

上级下拨资金

(万元)

计划安排指标

(万元)

已发放资金 (万元)

发放户数

发放人数

备注

那  坡

16

坡  洪

20

洞  靖

8

巴  别

22

五  村

15

那  满

5

百  育

10

玉  凤

6

头  塘

7

田  州

5

合  计

中央下拨114万元;合计114万

114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表

  

所在区域: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身份证 号码

家庭总人口(人)

性   别

□男 □女

联系电话

上年家庭纯收入(元/年)

现在地址

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__村(居)____________________自然村(组)

家庭类别

(可多选)

□分散供养五保户 □低保户 □贫困残疾人 □民政优抚对象 □革命“五老"人员 

□建档立卡贫困户   □计生户  □其他贫困户  □一般户

家庭成员信息(务必填写完整)

序    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与户主关系

1

2

3

4

受灾情况

受灾时间及灾种:

死亡(失踪)人数(人):

倒损房屋情况:

倒塌_        _间;

损坏_        _间

农作物受灾面积:

成灾面积_               _亩;

绝收面积_               _亩。

申请类别

□灾害应急救助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过渡期生活救助  □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  □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救助申请

理由

申请人签名:

经核实: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经审核:

                    乡镇政府(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公示情况

住房倒损保

险理赔金额

审批意见:

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盖章)

                   年   月    日

资金

接收

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