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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11274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钦市建房〔2021〕90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防范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根据6月16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6月17日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一)对自持房屋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漏补缺,坚决消除房屋安全盲区和死角,做好公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尤其是加强玻璃幕墙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玻璃幕墙的使用安全。
  (二)做好相关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技能的培训,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三)配合施工企业、物业企业做好工地、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强化安全管理措施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雨季,强对流强降雨多发频发,极端恶劣天气与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房屋安全管理形势面临更加严峻挑战,抓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至关重要。
  (一)抓细抓实各项汛期防范应对工作并及时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防汛备汛日常排查等各项防灾减灾专项检查。
  (二)针对近期气象特点,全面做好自持房屋高空坠物(抛物)防范工作,包括:加强建筑物外墙、公共区域向外开启的门窗、共有部分的悬挂物、搁置物或高空构建物的巡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好专有部分中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的清理和管理。
  三、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负责人带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完善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提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强安全常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宣传手册等媒介普及安全防护和疏散逃生自救等知识,引导居民群众掌握科学逃生自救技巧。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上述要求,全面抓实抓细自持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局将不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