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110779
- 制定机关: 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南安监函〔2018〕446号
- 公布年份:2018.11.13
- 实施日期:2018.11.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安监函〔2018〕446号)
各县(区)、开发区安监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安监管烟爆〔2018〕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南宁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有关要求,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各项专项安全督查工作落实。并将此通知迅速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3日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