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田阳县2018年三季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田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田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阳安监管发〔2018〕22号
- 公布年份:2018.07.13
- 实施日期:2018.07.1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田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田阳县2018年三季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重点行业企业:
现将《田阳县2018年三季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田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3日
田阳县2018年三季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自治区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部署及《百色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8年三季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百安监管发[2018]85号)精神,以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持续提升我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专项行动范围
(一)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
(二)全县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三)全县工贸行业涉及粉尘爆炸企业、液氨企业以及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有高炉、转炉或电炉的冶炼企业。
三、专项行动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是否对二季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做到举一反三。
2.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完善的承包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是否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作业现场有无存在“三违"现象等。
3.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制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进行特殊作业审批许可管理;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是否存在分析时间失效、分析结果不合格仍作业的现象。
(二)烟花爆竹企业
1.烟花爆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高温、雷雨天气是否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履职情况,是否建立和落实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反“六严禁"规定的行为。
2.二季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及安全条件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对二季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是否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改是否做到闭环管理。
(三)工贸企业
1.加强对涉氨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遗留问题的整改。重点是对企业氨泄漏检测报警措施不到位以及安全培训、现场应急疏散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不足等问题进行排查,将涉氨企业液氨使用纳入日常重点监管执法内容,加大执法力度。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17年以来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抽查冶金、建材、轻工(造纸、酱腌菜生产、食品制造)等行业企业及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其他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工作情况。
3.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金属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和粮食饲料加工等行业领域粉尘作业场所;是否按照“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整治范围和重点",制订整治方案,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台账,实现闭环管理等。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底。具体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及培训(7月1日-25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下发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动员全县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重点行业企业参加由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的专项行动对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全覆盖培训。各企业要根据实际制定好本企业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7月25日前报县安监局。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部门检查阶段(7月25日-9月15日)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本企业自查整改工作。7月30日前,将今年二季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安监局。9月15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自查整改总体情况书面报告县安监局。完成整改有困难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县安监局将按本次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对辖区内各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适时组织重点督查和抽查,做到全覆盖。
同时将适时组织检查组暗查暗访三类企业不少于10家,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重点企业的督查督导。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6日-30日)
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重点行业企业要对本次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15日前报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汇总后报市安全监管局。30日,县安全监管局向全县通报本次专项行动总体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发动,落实责任。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落实整改方案、检查整改结果。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县安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县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开展不认真、隐患排查治理效果不明显的企业,给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对检查企业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企业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县安监局将跟踪督办,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坚决改变“只检查、不执法"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