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城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城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红渡镇、果遂镇、新圩乡、遂意乡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忻城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忻城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合力齐抓共管、综合有效治理"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水上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县人民政府和县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是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统筹研究全县水上交通工作,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监督各涉水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水上交通安全问题。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县政府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忻城生态环境局。
县交通运输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者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会议由牵头单位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议议定事项起草会议纪要,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经召集人签批后印发各成员单位。
四、联席会议联络员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明确1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通报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和各成员单位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专项分析研究水上交通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落实联席会议提出解决水上交通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涉及水上交通的安全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