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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等县龙茗镇东南村兰屯光伏发电施工工地“1014”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63030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等县龙茗镇东南村兰屯光伏发电施工工地“1014”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7]55号


龙茗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区、市驻我县各有关单位:

  2017年10月14日,龙茗镇东南村兰屯光伏发电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为加强对龙茗镇东南村兰屯光伏发电施工工地“10·14"事故调查处置工作的领导,尽快查明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更好地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茗镇东南村兰屯光伏发电施工工地“10·14"事故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农元奀副县长

  副组长:农文豪县政府办副主任

  丁洪正县住建局局长

  黄廷良县安监局局长

  陆永康龙茗镇镇长

  成员:黄民涛县住建局副局长

  黄继新县工信局副局长

  农立仁县总工会副主席

  黄日江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甘兵县法制办副主任

  黄植伟龙茗镇副镇长

  陈天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刘甫袖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股长

  陆克勤县人社局社会保障与基金监督股股长

  许元城县安监局矿山股股长

  邀请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黄尔实,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农朝福,天等供电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农秀霞、黄日涛参加。

  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组和稳控保障组。事故调查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稳控保障工作由龙茗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公安局、信访局、人社局配合。

  一、事故调查组

  组长:丁洪正

  副组长:黄廷良、陆永康

  成员:黄民涛、黄继新、农立仁、黄日江、陈天祥、黄植伟、刘甫袖、陆克勤、许元城。

  职责:负责查明触电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定性,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二、稳控保障组

  组长:陆永康

  成员:县公安局、人社局、总工会、信访局和龙茗镇政府中抽调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做好事故稳控、矛盾纠纷化解和善后等工作。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