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容住建发[2019]17号
- 公布年份:2019.06.21
- 实施日期:2019.06.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容住建发[2019]17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局领导班子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1日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安全应急预案
为提高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县住建系统单位办公、宿舍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三)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人员、后物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
(四)县住建系统单位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并服从统一指挥。
三、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机构
为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决定成立容县住建系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莫森严 局长
副组长:潘立明 副局长
朱文海 副局长
黎 航 副局长
成 员:黄华炎 房管所所长
刘昭源 设计院院长
黎 华 政秘股负责人
叶 茂 审批室主任
卢志成 村镇办主任
曾 槿 建工股副股长
李旭新 市政股副股长
侯昭剑 质安站副站长
刘武彪 建总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救援办),办公室主任由黎航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局政秘股,联系电话:5322716、5339638,传真:5322991。应急救援办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日常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
(三)负责向上级报告突发的公共事件及救援工作有关情况,并及时与县、市有关部门联系对接;
(四)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五)督促县住建系统单位组织开展安全设备的检查和隐患排除工作,以及落实季度检查和重点部位的月检查制度。
四、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程序
(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办公室、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办报告。
(二)应急救援办启动相应预案。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和组织相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保护好单位和个人的贵重物品,维护好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办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在控制事态、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有关记录。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四)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应急救援办应在第一时间如实向市政府、县政府值班室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通过电话报告),并做好有关记录。
五、应急救援工作措施
(一)事故灾害
1.火灾
(1)办公、宿舍楼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报告本单位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和拨打“119"电话求救。拨打“119"电话报警人员要说明自己身份、发生火灾单位、详细地址、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等情况,并做好报警记录。在公安消防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应急救援办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并视情况确定疏散路线、出口,下达应急命令,组织人员、贵重物资疏散。
(2)报警后,应急救援办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候并引导公安消防车辆驶往火灾现场。
(3)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人员要迅速向公安消防负责人报告火灾相关情况和移交指挥权,并协同公安消防人员做好灭火工作。
(4)应急救援办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配合救火边负责做好现场秩序维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确保火灾事故处置通道畅通。
(5)火灾扑灭后,应急救援办应组织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组织维修人员迅速开展检查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对事故现场环境卫生进行处理。
2.突发跑水事件
(1)发生跑水事件后,发现人应及时报告本单位办公室和应急救援办,并通知有关维修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2)应急救援办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视跑水情况,紧急采取应对措施。若水势过大、跑水严重,应切断电源,防止跑水漏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将漏水点控制住(如关闭水阀、用水桶接住漏水等)。
(3)应急救援办应及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转移跑水现场重要资料、贵重物品,并安排专门人员看守事故现场。
(4)应急救援办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明漏水原因,并排除故障,对事故现场积水进行清理,防止损失扩大。
(5)跑水严重,依靠自救难以控制局面、需要供水部门专业人员排除故障的,应急救援办应迅速进行联系。
3.公共设施事故
(1)发生楼体墙面脱落和花盆等物品从空中坠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办公室和应急救援办,并先行把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或拨打“120"电话求救。
(2)应急救援办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并通知保险公司到场勘验,待有关部门现场处理工作结束后再处理事故现场。
(二)社会安全事件
4.盗窃案件
发生盗窃案件时,被盗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办公室和应急救援办,接报后应通知有关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拨打“110"电话报警。应急救援办应组织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禁止人员触摸和移动事故现场物品,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完毕后,方可处理事故现场。同时,要安排人员做好被盗物品的名称、数量、价值等情况登记。
5.恐怖袭击事件
(1)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办公室和应急救援办,并拨打“110"电话报警。
(2)在公安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应急救援办应组织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同时,要对附近区域人员进行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应急救援办要配合公安人员对附近区域进行全面的搜索,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同时,配合公安人员调查和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工作。
(4)危险已经发生的,应急救援办应迅速组织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做好有关安全撤离和现场保护等工作,等候公安人员到来。
6.影响办公场所秩序的群体上访事件
(1)发生5名以上人员到住建系统单位信访时,接待人员应及时向本单位办公室报告,本单位办公室接报后应及时组织、协调有关股室开展接访工作。
(2)有关股室接访中,要及时对事态发展态势进行研判,以便决定是否需要通知本单位办公室和公安部门做好应急准备。
(3)发生信访人员群体性冲击办公场所、扰乱办公秩序情况,经劝阻无效后发现人员或接访相关股室应立即向本单位办公室和应急救援办报告,应急救援办接报后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劝阻工作。
(4)经应急救援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宣传、解释、劝阻无效的,本单位办公室或应急救援办应迅速请示有关领导后报警。
(三)公共卫生事件
7.食物中毒
(1)发现食物中毒时,发现人应及时向本单位办公室和应急救援办报告,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或拨打“120"电话求救。
(2)应急救援办应及时组织人员封存剩余食物、留存呕吐物,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8.传染病疫情
(1)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发现人应及时向本单位办公室和应急救援办报告,应急救援办接报后应立即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拨打“120"电话求救。
(2)传染病患者送往医院救治前,传染病患者所在单位要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禁止传染病患者与其他人员接触。
(3)“120"救护车辆将传染病患者送往医院救治后,本单位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4)应急救援办应配合医务人员对传染病患者工作、住宿的地方和接触过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5)应急救援办及有关家属应配合卫生部门对接触传染病患者的人员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四)自然灾害
9.破坏性地震
(1)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相关人员应当迅速躲在桌子下面、墙角处等相对坚固的地方,禁止使用电梯和跳楼逃生。
(2)应急救援办应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指挥相关人员快速沿安全通道向室外安全地带转移、避震。
(3)应急救援办在组织相关人员自救的同时,应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4)应急救援办应组织人员维护好事故现场,防止有关物品、设施设备被盗被损。
10.因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气象灾害而造成停水、停电、停气事故
(1)发生停水、停电、停气事故时,发现人应及时向本单位办公室和应急救援办报告,应急救援办应及时组织检查有无人员受伤和其他财产损失,如有人员受伤则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或拨打“120"电话求救,如发生财产丢失,则应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应急救援办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开展相关检查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水、供电、供气。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队人员名单
附件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队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所在部门、单位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备注 |
1 | 黎 航 | 住建局 | 5333926 | 13977525011 | 队长 |
2 | 范志斌 | 建工股 | 5323426 | 17736609127 | 联络员 |
3 | 侯昭剑 | 质安站 | 5322438 | 13768754868 | |
4 | 彭 源 | 设计院 | 5321805 | 15078058828 | |
5 | 陈进升 | 市政股 | 5322025 | 13557355799 | |
6 | 胡辉声 | 建工股 | 5323426 | 13557955688 | |
7 | 李文忠 | 建工股 | 5323426 | 17878077431 | |
8 | 覃冰锋 | 村镇办 | 5322506 | 17377514757 | |
9 | 关文纲 | 村镇办 | 5322506 | 17377518699 | |
10 | 陈东萌 | 信访办 | 5338062 | 13707755954 | |
11 | 韦永胜 | 建总公司 | 5322447 | 13978559883 | |
12 | 谢 勇 | 村镇办 | 5322506 | 13517554081 | |
13 | 梁卫革 | 财务室 | 5338006 | 13768751828 | 后勤保障员 |
14 | 黄达炎 | 财务室 | 5322285 | 13807707014 | 后勤保障员 |
15 | 刘武彪 | 建总公司 | 5328009 | 13807755261 | 施工机械 调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