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公布年份:2019.05.27
- 实施日期:2019.05.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厅共同制定了《全区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5月27日
全区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推进我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9年6月5日至7月10日。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养老机构承担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全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提升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养老机构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各级各类养老机构要按照《2019年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1)的要求,逐项开展自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填写附件1于6月20日前分别报送当地市场监管、民政部门。
(二)部门联合开展检查
各地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联合对养老机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或抽查。检查养老机构是否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按照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按照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养老机构食堂管理制度,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以畜禽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米、面、蛋及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为重点品种,以食品采购、进货查验、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留样、从业人员管理等为重点环节,扎实开展检查。
(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立即督促养老机构进行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单独或会同民政部门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养老机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四)创新工作方式,引导社会共治
鼓励养老机构食堂推进“明厨亮灶"和色标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和色标管理全覆盖;对食堂后厨进行“无水厨房"改造;积极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养老机构供餐群体特殊,对食品营养和质量安全要求较高。各地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防严控风险。强化底线思维,认真研判当前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把握好特点和规律,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强有力措施排查隐患,防控风险,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逐级检查工作机制,由上一级检查下一级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民政厅将视情况对全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开展联合调研和督导检查。
请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汇总所辖县(市、区)工作情况,以市为单位形成工作书面总结,连同《2019年全区养老机构食堂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2019年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7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分别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及电话:卢萧竹0771-58664615782429(传真),电子邮箱:215735868@qq.com。
自治区民政厅福利处联系人及电话:雷兰英,0771-2826122,电子邮箱:mztflc@126.com。
附件:1.2019年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
2.2019年全区养老机构食堂基本情况统计表
3.2019年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2019年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
养老机构名称(盖章):
食堂名称:
食堂地址:食品经营许可登记证号:
食堂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手机号码:
填表人姓名:职务:联系手机号码:填表时间:2019年月日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是 | 否 | 整改落实情况 |
一 | 管理制度健全情况 |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符合《食品安全法(2015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 |||||
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 | |||||
二 | 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 实行食品安全负责人制度 | |||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
定期检查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 | |||||
三 | 场所物品清洁情况 | 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 | |||
墙壁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 | |||||
天花板无霉斑、无灰尘 | |||||
场所内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 | |||||
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表面清洁 | |||||
养老机构食堂定期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 |||||
四 | 设施设备运转情况 | 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 | |||
加热保温设施正常运转 | |||||
清洗消毒设施正常运转 | |||||
五 | 食品原料合规情况 | 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 | |||
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 | |||||
食品处理区内留存的已开封定型包装食品,若不能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应予以废弃 | |||||
六 | 从业人员健康情况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 | |||
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
七 | 人员规范操作情况 | 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 |||
加工制作行为规范 | |||||
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注:此表由养老机构组织填写,自查结果请在“是"或“否"相应栏内打“√";“整改落实情况"栏请填写“已整改"或“未整改",未整改的请说明原因。于6月20日前,作为养老机构自查报告的附件,分别报送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民政部门。
附件2
2019年全区养老机构食堂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时间:2019年月日
填报人姓名:职务:联系手机号码:
地区 | 养老机构数(家) | 持证数(家) | 未持证数(家) | ||
城区 | 乡镇 | 城区 | 乡镇 | ||
附件3
2019年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时间:2019年月日
填报人姓名:职务:联系手机号码:
一、基本情况
辖区内共养老机构食堂个,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食堂数个、整改到位食堂数个。开展检查养老机构食堂家,检查覆盖率%,检查发现问题家。
二、检查情况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数 | 发现问题数 | 整改落实数 |
1 |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 | |||
2 |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 |||
3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符合《食品安全法(2015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 |||
4 | 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 | |||
5 | 实行食品安全负责人制度 | |||
6 | 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 | |||
7 | 定期检查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 | |||
8 | 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 | |||
9 | 墙壁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 | |||
10 | 天花板无霉斑、无灰尘 | |||
11 | 场所内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 | |||
12 | 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表面清洁 | |||
13 | 养老机构食堂定期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 |||
14 | 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 | |||
15 | 加热保温设施正常运转 | |||
16 | 清洗消毒设施正常运转 | |||
17 | 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 | |||
18 | 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 | |||
19 | 食品处理区内留存的已开封定型包装食品,若不能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应予以废弃 | |||
20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 | |||
21 | 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
22 | 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 |||
23 | 加工制作行为规范 | |||
24 | 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 |
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检食品批次,检出问题食品批次。约谈责任人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份、立案查处案件件、没收问题食品公斤、罚没金额万元、吊销许可证家、取缔无证经营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起。
注:此表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汇总,于7月10日前,作为各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的附件,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处和自治区民政厅福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