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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南区那彭镇“8·3”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073716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南区那彭镇“8·3”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钦政办函〔2023〕45号




钦南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2023年8月3日6时许,钦南区那彭镇那勉村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钦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钦政办规〔2020〕9号)、《钦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钦政办〔2021〕23号)等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南区那彭镇“8·3"火灾事故调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组主要职责


  查明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火灾事故的性质和火灾事故责任;提出对火灾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报告。请钦南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调查组开展工作。调查组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与调查工作。


  二、调查组组成人员


  组长:钟恒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覃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智森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维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有关人员。


  调查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原因调查组、责任认定组、专家组4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黄维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叶复科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刘富强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赖永强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曹忠源钦州保税港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筹备召开调查组相关会议,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起草综合性文稿;督促各工作组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了解、掌握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协调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定期收集、报送事故调查工作的相关信息,起草事故调查报告提交调查组审议;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成调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原因调查组。


  组长:刘富强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副组长:彭文基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亢剑市应急救援中心自然灾害救援科科长


  伍志辉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副科长


  严小东市消防救援支队干部


  唐彪市消防救援支队干部


  成员: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等单位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制定事故原因调查工作方案;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事故造成的死伤人数及死伤原因,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救援及处置情况;事故现场勘查,搜集事故现场相关证据,指导相关技术鉴定和检验检测工作,对事故发生机理进行分析、论证、验证和认定,查明事故直接原因和技术方面的间接原因,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提出对事故性质认定的初步意见和事故预防的技术性针对性措施;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并提交调查组审议;完成调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责任认定组。


  组长:黄维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韦毅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剑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叶复科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冯晓斌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富强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蒋玉梅市总工会劳动经济和权益保障部部长


  成员: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查明事故单位安全职责落实情况、相关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事故涉及地方各级政府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落实情况;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建议,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起草责任认定分析报告,提交调查组审议;完成调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家组。


  组长:刘富强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自治区、钦州市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专家,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对火灾原因调查、火灾事故责任分析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调查组联络员:伍志辉,联系电话:13768506174。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