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播放悬挂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标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77197
- 制定机关: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公布年份:2017.08.14
- 实施日期:2017.08.1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播放悬挂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标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城区(开发区)住建局、驻市各物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确保宣传活动有序开展,现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播放悬挂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标语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17〕9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各物业企业完成播放、悬挂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标语工作。
附件:
1、《关于做好播放悬挂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标语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17〕94号)
2、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标语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