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标准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204134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 发文字号:桂农业发[2018]165号
- 公布年份:2018.08.15
- 实施日期:2018.08.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标准的通知
桂农业发[2018]165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桂政发〔2011〕24号)第六条规定,为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行为,现将重新修订后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标准》印发你们。原桂渔牧发〔2014〕44号“审核标准”宣布作废。
附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标准.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