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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法宝引证码】CLI.14.4244196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钦市建房〔2021〕102号)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行业管理水平,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通知》(钦市建房〔2021〕84号)安排,我局于2020年6月16日-7月10日组织专项调研组,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开展物业管理整治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的20个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从检查情况看,各物业服务企业总体上能够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我局有关工作要求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业安全意识不够强。个别企业重经营、轻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意识不强,对物业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对行业安全生产专题研究、工作部署、经验总结有待加强;共用设施设备维保记录、巡检记录缺失;部分业主安全生产意识仍然淡薄,私家车堵塞消防通道、乱拉“飞线”充电、楼道间杂物堆放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项目安全基础不牢固。部分项目存在配套设施设备不完善、消防设备不齐全、监控系统不到位等现象,如电动自行车充电棚未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充电桩无熔断器、消防设施设备无法联动、地下消防水池水位不足等。
  三是安全管理能力不够高。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安全台账归档还不够健全,应急演练预案和演练培训记录不规范、不完善;部分物业管理人员责任认知不到位、专业性能力不强,难以及时发现和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消防控制室等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操作消防设施不够熟练等;机房、消防控制室等应急流程、管理制度未公示上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转变监管方式,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继续加强部门纵向指导,强化市、县(区)两级联动,有效落实物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及时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尤其是安全生产情况等信息的采集和评价工作。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对于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先进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树立行业标杆,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水平。
  (二)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工作力度,抓好物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传导安全生产工作压力,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关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通知指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组织村委会(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全面整改直至合格,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对不及时整改、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计入企业信用信息,录入广西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