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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783003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交运输发〔2024〕55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62号)等精神和自治区有关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等要求,加快推进广西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9月30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