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原苍梧新港码头内一筛石场“5·30”死亡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961939
- 制定机关: 广西梧州龙圩区人民政府
- 快速聚焦: 广西梧州龙圩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23〕25号
- 公布年份:2023.06.01
- 实施日期:2023.06.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原苍梧新港码头内一筛石场“5·30”死亡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龙政办发〔2023〕25号
各有关单位:
2023年5月30日15时30分许,原苍梧新港码头(地名)内一筛石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1名工人被卷入输送带导致死亡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原苍梧新港码头内一筛石场“5·30"死亡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海峰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蒲杰军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何震宇区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姚清文龙圩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汉新区应急局四级主任科员
黎恒材区应急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长
孔宇明新城派出所所长
纪妙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干部
蒋任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干部
黄秋翰区总工会干部
事故调查组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尽快查明这起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汲取事故教训,提出整改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