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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宾阳县露圩“12·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477121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宾阳县露圩“12·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宾政办函〔2023〕64号




露圩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县级双管各有关单位:


  2023年12月28日08时50分许,广西超大运输集团宾阳有限公司一辆营运大型普通客车(车牌为桂AG5676)途经039县道3公里+550米(宾阳县露圩镇小宋村路段)处时,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为查清事故原因和性质,分清事故责任,落实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宾阳县露圩“12·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对该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谢欢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青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宏礼县应急局局长


  成员:欧明彬县司法局副局长


  蔡兵县人社局副局长


  卢清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卢卫宁县应急局副局长


  李健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赵廷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李永炎县交通运输局干部


  廖明县交通运输局干部


  谭家德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韦龙瑞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黄忠著县应急管理局干部


  梁进露圩镇武装部部长


  邀请人员:黄平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


  调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郑宏礼同志兼任,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调查组日常工作。


  今后,调查组人员如需调整,由调查组办公室报调查组批准后自行发文。此项工作完成后,调查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