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
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
峨政办发〔2021〕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上级直管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3号)精神,为鼓励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切实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将申报2021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条件
从2021年1月1日以来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客运汽车、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不含出租车)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16-60岁的我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年度内一人只能补助一次。已享受过2021年“点对点"免费乘车活动的人员不能享受该项补助。
二、申请补助截止时间
申请补贴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1月15日。
三、补助标准及来源
(一)监测帮扶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800元/人·年。
(二)其他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600元/人·年。
(三)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
四、申请流程
(一)发放流程。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我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由本人填报《天峨县2021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帮扶干部协助本人收集材料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再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附件2)后统一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报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二)申请补助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务工单位的人员需提供:
①《天峨县2021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本人外出务工后用人单位首次发放的工资明细表(盖单位公章)、工资的收入证明、摘要显示“工资"字样的银行流水、社保缴费证明。(提供上述四项中一项即可);
④外出务工的实名制车票;
⑤本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的农村信用社银行账号复印件。
2.自主创业的需提供:
①《天峨县2021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外出务工的实名制车票;
⑤本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的农村信用社银行账号复印件。
3.灵活就业的需提供:
①《天峨县2021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由灵活就业地所在社区出具灵活就业证明(附件3);
④外出务工的实名制车票;
⑤本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的农村信用社银行账号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县人社局与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局各司其职,协调合作,县人社局负责一次性交通补助材料的收集、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县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局负责人员身份的审核把关。
(二)加强材料报送。各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于每月底前报送一次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材料至天峨县就业服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汇总表,邮箱:texjyzx@163.com。
(三)加强信息沟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有不解之处请与县就业服务中心联系。
更新乡、坡结乡、三堡乡:王光喜13687781830
六排镇、岜暮乡:黄恒俊13597084830
八腊乡、纳直乡:牙候乐18177874429
向阳镇、下老乡:罗梅花13877869200
附件:1.天峨县2021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2.天峨县2021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花名册
3.灵活就业证明
峨政办发〔2021〕81号 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doc
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