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岑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 快速聚焦: 岑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 公布年份:2018.07.16
- 实施日期:2018.07.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岑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为了加强生产安全工作,根据《梧州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将《岑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岑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8年7月16日
岑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梧州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研究,于2018年7月至9月底在我市水产畜牧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自治区以及梧州市委、政府、农业委员会决策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推动安全问题隐患整改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范围
重点对今年以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和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对督查督办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标准进行查处,继续推进“五个一批"执法检查(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
(一)问题隐患整改方面:包括今年以来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对第二季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渔业水上安全专项治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涉粉尘爆炸安全专项整治和畜禽屠宰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事故调查处理方面:包括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重点对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查处执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对今年以来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完成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未完成整改的是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制定严密的防控措施。
(二)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核查。是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
1.7月15日前,要督促本辖区范围内企业对今年以来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汇总整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在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范围内统一、公开。
2.7月15日前,要对今年以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汇总整理。
请各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各有关单位于7月19日前将隐患整改清单、事故查处清单及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岑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隐患整改清单见附件1、事故查处清单见附件2)。
(二)督查落实阶段
1.7月15日起,各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改情况、存在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对其中重大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分别于7月27日、8月17日上报岑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7月15日起,岑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在各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对问题隐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整改、落实和督查基础上,将组织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各镇不间断开展督查督办,确保生产安全。
(三)总结阶段
9月13日前,请各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岑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将适时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谢颖颖,联系电话:0774-8517268,电子邮箱:cx8517268@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当地相关部门销号。
(二)强化执法问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严明、公正、规范执法。要加大问责力度,对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欺上瞒下不整改的,事故查处不严格依法、责任追究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的,要倒查企业、及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大力宣传“12350"安全生产举报处置平台,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岑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8年7月16日
附件1
梧州市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清单
报送单位:填报人员:联系电话:报送时间:年月日
序号 | 所在地 | 企业或项目名称 | 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情况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监管单位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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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备注栏要注明该问题隐患来源:日常监管执法,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暗查暗访;自治区、市、县市区挂牌督办;自治区、市、县市区通报。
附件2
梧州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明细表
报送单位:填报人员:联系电话:报送时间:年月日
序号 | 事故名称 | 事故发生时间 | 是否已结案 | 结案时间 | 调查报告是否已公开 | 事故调查报告公开网址及栏目 | 事故调查报告公开http网址链接 | 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 备注 | |||
经济处罚(万元) | 给予政纪党纪处分(人) | |||||||||||
生产经营单位 |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 行政部门领导干部 |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