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工建材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149783
- 制定机关: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布年份:2023.09.06
- 实施日期:2023.09.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工建材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建工建材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23〕2362号)精神及市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市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建工建材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检查对象
(一)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的结果,南宁市共有6家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列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二)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机构: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的结果,南宁市共有2家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机构列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 检查时间
本次监督检查时间为2023年9月-10月,具体检查时间和行程安排待与参加检查的技术专家确认后再另行通知。 检查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局各分局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建工建材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23〕2362号)要求的落实实施情况。 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络。为确保本次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请有检查任务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各分局明确1名负责本次检查工作的联络员,于9月8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市局认证认可科。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按“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各分局接到检查对象名录后,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2名行政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并于9月15日前将检查人员名单报送到市局认证认可科。检查组执法人员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与专家组组长对接、沟通落实检查事宜。
(二)加强业务学习。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技术评审准则等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尽职履责的能力。认真掌握《2023年建工建材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和《2023年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的检查内容;认真学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掌握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及执法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内容,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
(三)严格依法查处。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局各分局检查人员要全程和技术专家按照检查要求逐项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一般性的违规问题的机构,要责令检验检测机构在15天内改正,形成书面整改材料,经检查组技术专家签字确认整改到位后,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提交备案;对检查发现的和技术专家移交的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要及时与技术专家沟通,了解、掌握机构所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问题及证据材料,做好现场取证,及时严格依法查处。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市局各分局可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在本次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县(市、区)层面的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本次监督检查采取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方式。各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要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廉洁公正,不刁难机构,不索取、收受机构的财物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现场检查应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向被检查机构索要或接受贵重物品或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在被检查机构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被检查机构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监督检查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各检验检测机构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局各分局要认真做好信息归集和报送工作,应在监督检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时限要求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将现场检查材料扫描件于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认证认可科,被检查机构提交的整改报告经技术专家签字确认并经执法人员现场核验后上报。
检查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和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认证认可科联系问询。联系人:郑细美、麦莉;联系电话:0771-2817497;邮箱:nnjrzrkk@163.com。
附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建工建材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23〕2362号)(略)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