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交通局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169812
南宁市交通局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南安委[2007]11号)精神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全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交联[2007]7号)要求,结合我局行业监管实际,决定在全市交通行业范围内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严格管理、严格责任追究。通过深化整治,切实解决重点行业和领域中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全面下降,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召开,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职责分工
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出租车营运和机动驾驶员培训安全专项整治,由市运管处牵头,会同市第二运管处组织实施;
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由市航管处牵头,会同市第二航管处组织实施;
公交运营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客管处组织实施;
公路安全隐患路段及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路处组织实施;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届时以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的工作方案要求为准,由各单位结合职责实际抓好落实;
局安监科负责全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局有关科室对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根据市安委会的要求做好阶段性和整个整治工作的总结汇报;
局综合科负责道路运输、水上运输以及客货站场、港口码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局公交科负责公交、出租车运营以及公交站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局基建科负责公路安全隐患路段及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共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情况:安全生产机构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执行情况;安全管理台帐、隐患排查整改台帐、重大危险源监控台帐建立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人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能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等各岗位安全职责建立情况;企业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情况。
3、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交纳风险抵押金情况;生产设备设施投保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整治对象的分类重点内容
1、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全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整治(不再另行制定方案)。
2、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企业取得营运资质情况;车辆、驾驶人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及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建立情况;营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情况;安装GPS监控系统或行车记录仪以及管理、使用和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严厉查处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为。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安全专项整治:贯彻执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有关安全管理方面规定的情况;严厉整治安全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只收费不培训或不按大纲要求培训,未按要求聘用教学人员,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训练场地不具备安全条件,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等问题;重点清理超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以及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教练员。
4、出租车营运安全专项整治:对营运车辆、驾驶员违法违章处理情况;车辆及驾驶员档案建立情况;有无将出租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营运承包情况;从源头上治理出租车乱撞红灯、不按规定超车、横冲直撞、急停猛拐等直接威胁安全行车的不良驾驶作风和严重违法行为。
5、水路运输(含港口码头、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继续积极参与我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船舶运输企业取得营运资质证照及有效情况;港口码头(特别是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安全管理、安全作业以及设施、设备管理情况等。
6、公交车营运安全专项整治:对今年以来安全检查、整顿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交车辆不按秩序进出站点情况;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维护检测车辆情况;车辆到站不停或者在规定站点范围外停车上下客情况;未保障驾驶人员正常休息情况等。
7、公路安全隐患路段及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公路安保工程,组织对所辖公路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治;针对汛期的到来,加强对重点路段和部位的监控,做好公路塌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导致公路阻塞和人员伤亡的事故预防工作;加强对公路施工工程和工地的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整治违法违规施工行为。
8、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单位要深化开展火灾隐患普查,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组织指导企业排查和整治客货运站场、港口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本行业监管实际,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整治、消除事故隐患,促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各专项整治。各单位按照分管行业范围,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各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整治标准,坚持标本兼治。各单位要针对以往一些整治不彻底的问题,制定严格的整治标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深层次的原因,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真正解决问题。
(四)及时反馈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各单位分别于6月15日、11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局安监科,专项整治期间的工作开展情况可随时报送。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