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林市水利局、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桂林市环保局、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我区“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规划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91220
- 制定机关: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桂林市水利局 桂林市财政局 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西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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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市发改农经西部字〔2016〕7号
- 公布年份:2016.03.03
- 实施日期:2016.03.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林市水利局、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桂林市环保局、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我区“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规划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发改农经西部字[2016]7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水利(水电)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市政局):
现将自治区《关于做好我区“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
升及规划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严格注意各项工作要求,时间节点,按照职能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我区“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规划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联系人:市发改委王皞2833559
市水利局龚宏强2868320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桂林市水利局
桂林市财政局
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桂林市环保局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