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长堽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5.1835998
-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 快速聚焦: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 发文字号:桂银监复[2017]57号
- 公布年份:2017.05.04
- 实施日期:2017.05.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银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长堽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桂银监复[2017]57号
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
你分行《交通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关于南宁长堽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交银桂〔2017〕12号)收悉。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经审查,同意交通银行南宁长堽支行终止营业,其业务并入南宁嘉园支行。你分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你分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交通银行南宁长堽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对外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此复。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