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田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区农业农村系统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百色市田阳区农业农村局
- 快速聚焦: 百色市田阳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字号:阳农发〔2021〕23号
- 公布年份:2021.09.20
- 实施日期:2021.09.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百色市田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区农业农村系统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农发〔2021〕23号
各乡镇兽医站、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层各单位:
现将《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区农业农村系统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田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0日
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区农业农村系统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根据《百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百色市田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阳安委办发〔2021〕64号)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有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的总体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区内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防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中秋"“国庆"期间全我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根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韦文学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黄 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卫军 党组成员、总兽医师
成员:肖雄 办公室主任
覃柳花 动物检疫所所长
黄海枫 疾控中心主任
黄仕珍 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陈志恒 能源站负责人
韦 放 生态站站长
黄司盟 农发中心主任
韦懿珂 经管站副站长
黄忠华 执法大队副队长
潘玥铭 执法大队副队长
廖 凤 执法大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进一步强化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村能源、农药、饲料、农产品质量等农业重点安全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区农业农村系统安全防范工作职责。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意识,将我区农业农村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到实处。一要明确安全职责范围,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统筹做好日常业务和安全防范;二要做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结应急处理经验,确保事故及时有效处置;三要深刻汲取北海市铁山港区近海海域“8·9"排筏侧翻和黑龙江七台河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事故教训,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加强排查检查,严密防控风险
要紧密结合“中秋"“国庆"节假日特点,深入分析当前农业生产安全形势,认真研判工作中的基础性、季节性、节日性和特殊性风险,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从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重点抓好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村能源、农药、饲料、农产品质量等领域执法检查,排查化解农业生产重大安全隐患,确保“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开展办公楼、宿舍区、种子仓库、电动车充电棚等重要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排除用电、用水、网络安全隐患。
(三)做好应急值守,及时处置事故
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警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两节"期间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主动加强与应急、公安、海事、气象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分析研判、预报预警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快速反应、正确引导、准确处置、有效应对,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信息报送要及时、全面、准确。要明确一名安全信息员,及时收集、掌握、报送有关信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履行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职责,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农业行业平安安全工作,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按照平安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等责任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保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办宣传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全力营造“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对“中秋"“国庆"期间农业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督促农业企业做好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疫情防控。要坚持把疫情应对处置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筹做好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疫情防控贯穿到“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各方面,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防控措施,严防农业农村领域疫情事件发生。